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
来源: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3-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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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抽查类别

牵头发起部门抽查事项

抽查对象

事项

类别

牵头发起部门

联合抽查部门

联合抽查部门

抽查事项

部门名称

抽查内容

抽查方式

组织层级

实施层级

  1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抽查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市场监管部门

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要求确定并实施。

现场检查

生态环境部门

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情况的检查

  2 

机动车检验机构抽查

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督检查

机动车检验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市场监管部门

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确定并实施。

现场检查

交通运输部门

机动车维修检验检测机构是否严格落实三检合一政策,严格执行GB38900标准开展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工作

公安部门

机动车检验机构是否严格按照《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与方法》(GB38900GB21861)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行为的检查

生态环境部门

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情况的检查

  3 

汽车流通市场抽查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监管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商务部门

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内容要求,根据职能职责进行抽查

现场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生态环境部门

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并处理相关违法行为

  4 

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抽查

对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进度、运营情况和排污口的检查

城乡污水处理厂(站)

一般检查事项

生态环境部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要求实施。

现场检查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情况

  5 

车辆维修企业的检查

车辆维修企业经营情况的检查

汽车维修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交通运输部门

对车辆维修企业经营活动进行检查

实地核查、网络检查

生态环境部门

维修企业污染防治措施的检查

公安部门

治安防范情况、查验登记承修车辆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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