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安排部署,桃花镇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巧用“加减乘除”法,努力打造干净、整洁、文明、舒适的乡村环境,持续擦亮乡村振兴底色。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抓整治。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列入日常重点工作之一,建立“镇党委 镇级部门+党支部小网格”的四级联动治理体系,强化党建引领作用,明确由党委副书记分管,镇环保办具体负责,各村(社区)党支部指导小网格做好辖区内环境治理工作,做到任务具体到点,责任明确到人,形成了全覆盖的责任体系。
“减”少卫生死角,聚焦问题抓整治。组织人力、机械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杂物堆放、违规搭建等进行全面清理,对道路两侧、房前屋后、背街小巷、边沟水渠等重点区域进行深度清洁,减少卫生死角。累计清扫路面10公里,疏通水渠7000米,清除小广告30处,清理卫生死角垃圾120吨,规范流动商贩及越门占道经营14处,清除“牛皮癣”78处。
“乘”倍治理成效,凝聚合力抓整治。充分利用院坝会、红喇叭、红显屏、宣传车和宣传标语广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小知识,营造“美好家园人人建设,美好环境人人共享”的良好氛围。同时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开展“学雷锋月”环境卫生大扫除志愿服务活动,吸纳党员群众、道德模范、乡贤模范、最美桃花人等各类志愿者400余名,围绕庭院内外、沿线道路等重点区域,做到有一段一段清,凝聚起打好人居环境整治战役合力。累计开展环保宣传13场次,发放宣传单700余份,覆盖3000余人。
“除”去沉疴陋习,倡树新风抓整治。围绕农村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扔乱倒等陈观陋习,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明确维护环境是村民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的作用,以实际行动动员广大群众自觉摒弃不文明行为和不良陋习,树立文明新风。同时强化督查问效,镇纪委针对各村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现场反馈,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并定期组织“回头看”,截至目前,开展督查检查2次,反馈问题10余个,已全部整改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