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14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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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宣汉县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
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1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决定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1 | 泡沫回收加工项目 | 宣环审[2023]9号 |
宣环审【2023】9号泡沫回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