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后,县级领导班子先后在常委会和常务会上进行了专题学习,并就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强调了法律的重要性。
二是监管人员深入学。通过职工大会、专题讨论会等形式对县级农业农村系统人员开展法律培训,普法率达100%;对37个乡镇农业分管领导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开展了集中培训,培训人数达74人次;培育了38名农产品质量安全普法员,分别对各乡镇监管员、协管员450余人进行了普法讲解,有效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业务能力。
三是经营主体针对学。组织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200余人次参加了线上学法培训,2月15日组织县内14家屠宰场、20家生猪贩运户进行了集中培训,同时利用执法检查、巡查监管等时机,对生产经营主体进行一对一上门宣讲,进一步强化了学法、守法及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了法律普及率。
四是人民群众广泛学。通过院坝会、流动宣传车等形式常态化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新法颁布以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10余次,重点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承诺达标合格证、禁限用农兽药、三年攻坚行动等知识,发放宣传手册2000余本,宣传单5000余份;有效提高了法律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