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级(部门)单位:
全民义务植树是推进国土绿化的有效途径,是传播生态文明理念的重要载体,是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活动。为进一步推动绿色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宣汉,以实际行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落实,现将有关活动要求通知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发展要求,进一步强调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全民义务植树是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最直接,最有效的形式,各村(居)委会、镇级各单位要把深入推进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扎实开展好2023年度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二、创新义务植树尽责方式
要结合《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和各村(居)委会、镇级各单位实际,通过造林绿化、抚育管护、捐资捐物、认种认养、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为群众提供更为便捷的履责渠道。
三、科学开展义务植树
要将科学绿化理念贯穿义务植树活动全过程,义务植树用地以宜林荒山荒滩、荒废和受损山体、废弃矿山、退化林地等为主,依法依规围绕铁路、公路、河渠两侧和湖库周边等地开展绿化建设。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合理确定种苗规格、整地方式、栽植密度、树种配置,切实加强日常养护,有效提高成活率,做到“植一片树、绿一片林”。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组织保障要到位。各村(居)委会、镇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义务植树活动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干部职工群众有序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各村(居)委会、镇级各单位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参加植树活动。镇林业站要做好镇级机关义务植树活动方案制定、地点选择及现场准备工作。并协助各村(居)委会、镇级各单位做好辖区内春季义务植树活动方案制定、地点选择、现场准备、信息统计等工作。
(二)宣传发动要到位。各村(居)委会、镇级各单位要通过召开会议、张贴标语、课堂讲解、院坝座谈等形式,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植树绿化和义务植树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全民义务植树在建设生态文明、构建和谐社会、推进乡村振兴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激发广大群众爱绿、护绿、养绿、兴绿热情,增强履行植树义务的自觉性,积极参加植树造林和绿化家园活动。
(三)监督检查要到位。镇政府会将各村(居)委会、镇级各单位春季义务植树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林长制考核。
上峡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