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新华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新华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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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

为加强对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达州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达市府办函〔202299号)和《达州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要求,政府决定成立新华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事项;指导各村(社区)按要求开展工作,督促推动工作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

二、组成人员

组长:胡清华  镇长

副组长:李中山  副镇长

成员:吴堞  政府办公室主任

严建  财政所所长

廖乙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李朝林  自然资源所所长

陈利  林业站负责人

刘梅  统计办主任

桂兵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庹传贵  盐店村支部书记

赵祥超  泥溪村支部书记

余玉强  大洞村支部书记

郑廷术  河坝村支部书记

李朝勇  马田村支部书记

刘大信  花果村支部书记

伍永斌  金石村支部书记

严登国  桐园村支部书记

袁广荣  华尖村支部书记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廖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联络员制度,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并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参与普查的具体工作。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 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参加。

(三)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按程序撤销。

  新华镇人民政府

  202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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