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工作指南学习》的通知
来源: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3-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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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级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合法性审查程序,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我办特梳理相关程序规定和工作流程,现印发你们,请认真学习并参照执行

宣汉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213

达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本规定所称重大决策,是指决策机关在法定权限内对关系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及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事项作出的决定。

一、类型

1.贯彻上级机关和同级党委、人大重要指示、决定以及办理同级政协重要建议需要决策的事项;

2.制定有关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3.制定重要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等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4.制定行政管理体制的重大政策和措施;

5.制定和修改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预案;

6.编制和修改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7.确定和调整重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

8.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处置重大国有资产等重大事项;

9.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不适用本规定的行政事项

1.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政府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

2.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3.政府内部事务管理及措施或者人事任免;

4.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等具体行政行为;

5.依法应当保密的行政事项。

三、风险评估

重大决策的实施可能对生态环境、社会稳定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组织对决策方案的可行性、可控性和安全性等进行风险评估。

决策承办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委托有关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等开展第三方评估。

四、应当开展决策风险评估的决策事项

1.涉及职工分流或者职工利益变动的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改制、重组、上市、拆迁和职工收入分配制度等重大事项,涉及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事项;

2.涉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和社会救助政策等重大调整,水、电、燃气、教育、医疗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重大调整;

3.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和移民安置等方面的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涉及经济适用房等住房保障政策重大调整,涉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居民安置等政策重大调整;

4.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涉及编制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及方案调整,组织开展蓄水验收,以及涉及人数多、关系移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敏感问题等事项;

5.涉及行政区划重大调整;

6.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或者存在重大环境风险的建设项目,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建设项目,重大自然灾害后的重要恢复重建建设项目等;

7.涉及人员多、敏感性强,可能对社会稳定产生影响的重大活动;

8.其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可能对社会稳定产生影响的决策事项。

达州市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图


达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

本规定所称重大行政决策(以下简称重大决策),是指市、县、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县政府)在法定权限内对关系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及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事项作出的决定

一、类型

1.贯彻上级机关和同级党委、人大重要指示、决定以及办理同级政协重要建议需要决策的事项;

2.编制和修改总体规划、重要区域规划和重大专项规划;

3.编制财政预算草案,安排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处置重大国有资产等重大事项;

4.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政策措施;

5.制定资源开发利用、城市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医疗卫生、科技教育、住房保障、交通管理、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6.制定行政管理体制的重大政策措施;

7.确定和调整重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

8.制定和修改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预案;

9.其他需要政府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不适用本规定的行政事项

1.人事任免;

2.内部事务管理及措施的制定;

3.表彰(扬)奖励;

4.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党内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性法规议案的合法性审查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决策承办单位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前期调研、论证,应当有本单位法制机构的人员参加

四、决策承办单位提请政府审议决策草案,应当报送下列材料,并对其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

1.提请政府审议的请示;

2.决策草案及起草说明;

3.有关法律、政策依据,借鉴经验的相关资料;

4.决策承办单位法制机构的合法性论证意见;

5.向有关部门或单位征求意见汇总情况及争议意见协调情况;

6.公众意见采纳情况、专家咨询论证意见、风险评估报告;

7.应当进行公示、听证的,需提交公示、听证材料;

8.进行合法性审查所需要的其他资料。

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流程图

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

本规定所称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是指市县党委、政府为贯彻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推动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在制定经济和产业政策、推动经济体制改革、防控重大经济风险,以及管理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进行重大投资,实施重大项目,开展重大招商引资等方面作出决定的活动和行为。

一、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范围

(一)经济政策制定和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

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以及年度计划;

2.区域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城镇化发展规划、综合交通发展规划等重大规划;

3.重大经济和产业政策及发展措施;

4.重大经济体制改革事项;

5.重大经济运行风险处置事项。

(二)公共资金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

1.重大财政资金和其他国有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2.年度预算草案;

3.预算追加、追减重大事项;

4.政府投资基金的设立等事项;

5.产业发展扶持、科技扶持等方面的重大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6.政府举借债务的规模和使用等事项。

(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

1.重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2.年度政府投资计划;

3.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查、建设模式和业主确定等事项;

4.重大政府投资项目投资概算调整和重大变更事项;

5.重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投资回报率、回报年限和风险分担事项的审定;

6.应当由本级政府审定的重大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的审核批准。

(四)招商引资方面的重大事项

1.重要招商引资扶持政策和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2.投资或者扶持金额较大的招商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审查;

3.投资或者扶持金额较大的招商引资项目协议、补充协议(含产业资金扶持等优惠条款)的审查;

4.投资或者扶持金额较大的招商引资项目社会投资主体变更、协议关键性内容变更的审查。

(五)国有资源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

1.重要国有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2.国土空间规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等重大规划的制定和修改;

3.国有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能源资源、文化旅游资源、城市空间资源的开发利用权,以及国有森林、草场、滩涂、水域、湿地的使用权或者经营权等的拍卖处置重大事项;

4.重大土地出让方案和土地收储方案的审定;

5.重大经营性用地的土地用途调整、容积率调整等事项;

6.重大违反规划事项的处理处罚意见审查;

7.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隐患处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的重大事项。

(六)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

1.重要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2.行政事业单位重大国有资产购置、处置等事项;

3.国有独资企业(公司)的分立、合并、破产、解散、改制等重大事项;

4.重要国有企业(公司)产权转让、企业增资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所出资企业(公司)控股权的重大资产交易事项;

5.直属管理的国有融资平台公司企业产权转让、资产转让、资产合作等重大资产交易事项,以及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和股权投资等重大对外投资事项。

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流程图

行政规范性文件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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