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第十条等规定,宣汉仁泽医院连续两年未进行机构校验,更生诊所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过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宣汉县行政审批局现对宣汉仁泽医院和更生诊所的医疗机构相关信息予以公告。
1.医疗机构名称:宣汉仁泽医院
医疗机构地址:宣汉县大成镇学堂梁庐山大道450号
医疗机构登记号:PDY10038-751172217A1002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蒙述菊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薛会平
2.医疗机构名称:更生诊所
医疗机构地址:宣汉县南坝镇清泉社区
医疗机构登记号:511722010515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邹更生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邹更生
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以书面形式向宣汉县行政审批局反映。以机构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自公告之日起该医疗机构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许可证号)开展诊疗活动。
公示时间: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13日
异议受理部门:宣汉县行政审批局
异议受理电话:0818-5205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