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已收到31个乡镇报送的低保、特困申请资料,经过初步审查,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718户895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599户748人,城市低保对象58户86人,特困对象58户58人,“一卡通”拦截对象2户2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户)。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实地抽查的要求,此次应抽查29个乡镇(芭蕉镇和石铁乡未达到抽查比例)城乡低保对象269户(农村低保188户,城镇低保18户,特困58户,“一卡通”拦截对象4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户)。现将检查方案建议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2年12月29日—2023年1月6日;
二、抽查人员分组情况
第一组:
组长:杨勤
联系人:向雪梅
成员:由包片股室(含规财股、机关纪委和项目办)
自行安排。
驾驶员:杨宋平
抽查乡镇:茶河镇2户(农村低保2户)、白马镇30户(农村低保30户)、厂溪镇14户(农村低保10户,特困4户)、渡口土家族乡3户(农村低保2户,特困1户)、樊哙镇6户(农村低保5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户)、漆树土家族乡4户(农村低保4户)、三墩土家族乡2户(农村低保1户、特困1户)、塔河镇18户(农村低保16户,特困2户)、土黄镇11户(农村低保9户,特困2户)、华景镇5户(城镇低保2户,特困3户)、新华镇11户(特困11户)共13个乡镇106户。
第二组:
组长:王彬宇
联系人:张红香
成员:由包片股室自行安排
驾驶员:陈洪光
抽查乡镇:柏树镇14户(农村低保14户)、大成镇1户(城镇低保1户)、东乡街道41户(农村低保20户,城镇低保13户,特困8户)、黄石乡4户(农村低保2户,特困2户)、老君乡2户(农村低保1户、特困1户)、马渡关镇6户(农村低保6户)、南坝镇6户(农村低保5户,特困1户)、蒲江街道2户(农村低保2户)、上峡镇10户(农村低保8户,特困2户)、天生镇14户(农村低保13户,特困1户)、下八镇1户(一卡通拦截1户)共10个乡镇99户
第三组:
组长:龚浩
联系人:王伦芝
成员:由包片股室自行安排
驾驶员:中普租车公司待定
抽查乡镇:峰城镇3户(农村低保3户)、黄金镇8户(农村低保5户,特困3户)、君塘镇6户(农村低保3户,特困3户)、老君乡2户(农村低保1户,特困1户)、南坪镇5户(农村低保3户,特困2户)、普光镇23户(农村低保14户,城镇2户,“一卡通”拦截对象3户)、清溪镇13户(农村低保10户,特困3户)、红峰镇2户(特困2户)共8个乡镇62户。
三、工作要求
1、检查涉及乡镇的新增低保对象整户施保情况及是否按程序纳入低保。
2、检查涉及乡镇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否符合条件,并完善《宣汉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调查情况表》。
3、检查涉及乡镇的新增特困对象是否符合特困条件。
4、按照领导包片区域对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附件:1、宣汉县新增低保抽查入户调查表
2、宣汉县新增特困人员抽查入户调查表
3、宣汉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调查情况表
宣汉县民政局
2022年12月22日
附件1:宣汉县新增低保抽查入户调查表
申请人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共同生活 家庭成员 | 人 |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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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 |
| 居住地 |
| 申请原因 |
| ||||
儿童父母 情况 | 关系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现状况 | 备注 | ||||
父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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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亡 □失踪 □重病 □重残 □失联 □服刑在押 □强制隔离戒毒 □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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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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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亡 □失踪 □重病 □重残 失联 □服刑在押 □强制隔离戒毒 □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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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调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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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结论 |
□符合; □不符合; | ||||||||
入户调查人员签字(两人以上): | |||||||||
是否认同上述调查情况:□是; □否 被调查家庭成员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2:宣汉县2023年1月新增特困人员抽查入户调查表 | |||||||||
乡(镇) 村(社区) 组 | 年 月 日 | ||||||||
申请人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性别 | 申请特困类别 | 联系电话 | |||||
特困认定条件 | 城乡老年人□ 残疾人□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 ||||||||
申请特困救助 的具体原因 | 无劳动能力□ 无生活来源□ 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 | ||||||||
自理能力评估 | 自主吃饭□ 自主穿衣□ 自主上下床□ 自主如厕□ 室内自主行走□ 自主洗澡□ 具备生活自理能力□ 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 ||||||||
家 庭 成 员 基 本 情 况 | 姓名 | 与申请人关系 | 身份证号码 | 性别 | 年龄 | 健康状况 | 家庭住址 | 月收入 (元) | |
住 房 安 全 状 况 | 住房情况(m) | 竹草土坯: 土木: 砖木: 砖混: 商品房: | |||||||
申 报 程 序 | 是否本人申请 | 是□ 否□ | 申请受理 主体 | 政府□ 村(社)委员会□ | 是否入户调查 | 是□ 否□ | |||
是否民主评议 | 是□ 否□ | 民主评议 结果 | 是否公示 | 是□ 否□ | |||||
调查人: 被调查人: |
宣汉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调查情况表
申请人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共同生活 家庭成员 | 人 |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 ||||||
户籍地 |
| 居住地 |
| 申请原因 |
| ||||
儿童父母 情况 | 关系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现状况 | 备注 | ||||
父亲 |
|
| □死亡 □失踪 □重病 □重残 □失联 □服刑在押 □强制隔离戒毒 □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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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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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亡 □失踪 □重病 □重残 □失联 □服刑在押 □强制隔离戒毒 □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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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调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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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结论 |
□符合; □不符合; | ||||||||
入户调查人员签字(两人以上): | |||||||||
是否认同上述调查情况:□是; □否 被调查家庭成员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