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服务】宣汉助企纾困政策明白卡
来源:县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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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支持政策

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将用人单位缴费费率降至0.6%,个人缴费费率降至0.4%

适用范围:延续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适用期限:至2023430

享受方式:免申即享

咨询电话:5223597

​稳岗补贴

2021年不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企业给予稳岗返还,其中大型企业按上年度应缴实缴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予以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为90%,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适用范围:符合条件的参保用人单位

适用期限:202251日至20221231

享受方式:免申即享

咨询电话:5217963

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缓缴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适用范围: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

适用期限:2022年养老保险费可以延缓至20231231日前缴纳。

享受方式:自愿缓缴

咨询电话:5223597

特困行业社保缓缴

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上述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执行。

适用范围: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以及上述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

适用期限:20224月—6月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可延缓至20221231日前缴纳;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可延缓至2023331日前缴纳。

咨询电话:5223597

金融支持政策

创业担保贷款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个人和吸收重点支持人群就业达到一定比例的小微企业,向经办银行机构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对贷款进行贴息。个人最高可申请2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300万元,贴息后贷款年利率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个百分点(以20225月的一年期的LPR计算,贴息后贷款年利率为2.2%)。

适用范围:小微企业、自主创业者

适用日期:202251日至20221231

享受方式:自行申报

咨询电话:5209373

​就业载体支持政策

就业帮扶载体扶持

对吸纳脱贫人口10人以上的企业,可认定为就业帮扶基地(车间),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适用范围:就业帮扶基地(车间)

适用日期:202251日至20221231

享受方式:自行申报

咨询电话:5213055

吸纳就业支持政策

吸纳就业补贴(奖补)

1.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1000/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10人以上的,再按每10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

适用范围:企业

适用日期:202251日至20221231

享受方式:自行申报

咨询电话:5213055

2.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村电商等其他依法登记的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1000/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10人以上的,再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补。

适用范围:依法登记的生产经营主体

适用日期:202251日至20221231

享受方式:自行申报

咨询电话:5213055

.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招用毕业年度大学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适用范围: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适用日期:202251日至20221231

享受方式:自行申报

咨询电话:5213055

.对中小微企业招用当年退役的军人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适用范围:中小微企业

适用日期:202251日至20221231

享受方式:自行申报

咨询电话:5213055

5.就业见习补贴

组织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见习补贴。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适用范围:就业见习基地

适用日期:202251日至20221231

享受方式:自行申报

咨询电话:5217963

职业技能培训支持政策

鼓励企业自主开展脱产培训,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按初级1600元、中级2000元、高级3000/人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对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职工,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2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

适用范围:企业、个人

适用日期:202251日至20221231

享受方式:自主申报

咨询电话:52023735217963

就业创业服务支持政策

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组织脱贫人口到企业就业,并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按300/人的标准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适用范围: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

适用日期:202251日至20221231

享受方式:自行申报

咨询电话:5201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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