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以工代赈办: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民族宗族事务委员会、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157号)文件,提前下达你单位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以工代赈方向400万元。
根据省财政厅等12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川财农〔2021〕45号)规定,该资金全部纳入我县2023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不再单独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具体使用待正式确定后另行通知。
监督电话:010—12317联系电话:0818—5202510
意见收集人:王洪浩电子邮箱:438918711@qq.com
宣汉县财政局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