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宣汉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3-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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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宣汉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宣汉公安工作的实际情况,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扩大公众知情权、满足公众信息需求方面取得积极成效。现将宣汉县公安局一年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向社会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直接联系本局办公室,电话:5222404。

一、总体情况

我局坚持以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为抓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一是充分利用 宣汉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2022发布共计135条公开信息。二是利用 “宣汉公安”微信公众号、“@平安宣汉”官方微博、“宣汉公安”官方抖音号及时发布各种提示和便民措施,解决各类问题,发布信息1300余条。三是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在各种媒体刊播稿件130篇(条);四是基层所队制作服务手册、办事指南、宣传橱窗等,公开工作职责、办事程序、重点工作等,通过开展大走访、警民座谈会等活动,向群众宣传公安工作,征求群众对公安工作、队伍建设、社会治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022年,宣汉县公安局设计制作各类宣传资料30余种,组织悬挂宣传标语横幅130余条,发放宣传卡片、海报等宣传资料7000余份。

(二)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我局没有收到群众关于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公开《宣汉县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县城区货车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及通行政策的通告》《宣汉县公安局宣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公布县城区新增一批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管路段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关于规范农村地区户籍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切实回应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成《宣汉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订更新工作,对主动公开范围、方式、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方式、受理流程、收费标准、监督举报予以公开,方便和保障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同时加强数据审核把关,确保数据同源。

(五)监督保障。局属各部门负责人亲自抓信息公开工作,并确定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信息采编工作;同时,实行信息积分排名,把信息工作同公安具体工作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局办公室及时指导和督促有关所队室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我局严格落实部门负责人、县局信息审稿人、信息发布员三级审核制度,强化信息审核、把严信息出口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5.6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广大群众对公安工作相关信息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公开时间不够及时、公开内容不够贴切、公开形式不够便民等方面。针对存在问题,我局提出整改措施如下:

一是及时有效的收集、报送信息,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充实信息来源、丰富信息内容,不断拓展和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特别是事关民生、民心、民意的信息。

二是进一步健全县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逐步完善责任机制,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

三是加强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的运维,不断完善网上的便民服务栏目;加强组织各式各样的宣传活动,接受群众咨询,解答群众关注的问题;积极探索新型公开形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快捷、更加方便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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