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宣汉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3-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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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宣汉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坚持依法公开、客观真实、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及时、准确地进行,认真完成了2022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县国资中心通过宣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目录公开系统和各类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计37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财政预决算信息6条,部门通知公告3条,公示1条,部门动态27条。通过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途径接受查询和申请,累计收到0件,办结0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中心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中心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政务信息日常管理,建立完善公开制度。对政务信息进行规范管理,同时及时更新中心工作动态;二是明确专人管理,规范发布流程,严格执行公文报送规范,做好文件保密管理及督促检查;三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发布前“三审制度”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机制,确保政务信息管理工作正常规范运行。2022年,未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及时更新中心动态、通知、公告等信息公开栏,按时公开部门年度预、决算编制说明,更新完善政府信息指南,保障公开数据同源;二是委派专人负责更新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及时了解学习信息公开平台的操作流程,不断提高平台管理人员管理能力,确保信息公开平台的正常运营。

(五)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实际要求,建立健全保密审查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信息发布前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反复校核内容再进行纠错,保证公布的信息内容准确无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量和信息公开覆盖面有待扩大;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足,缺少缺乏进一步学习了解公开信息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报送信息的时效性不强,报送信息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内容,重点做好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不断拓宽信息公开内容;二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培训等工作,定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政务信息公开有关的学习交流;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督促,落实专人管理制度,高质高效完成信息公开任务,提高其对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使人民群众对国资国企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中心未收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没有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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