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12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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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8-5207727

通讯地址:宣汉县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四川达州普光经济开发区供水项目

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普光镇石人村

四川汉润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恒延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普光镇石人村,新建取水规模21万m3/d 的取水泵房一座、新建日供水20万m3/d 的供水厂一座、新建管道总长42km(备用管线长0.72km、输水管道8.91km、配水主管长4.49km、配水支管长27.88km),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其取水点位于宣汉县普光镇后河与中河汇合口以下约4.2km处的后河干流右岸边(牛角寨),其供水厂位于普光镇石人村李家咀的一级缓斜坡地,占地面积约58373.5409m2。项目总投资80000万元,环保投资57万元。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封闭施工现场,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应作除泥除尘处理,采用集装密闭方式装运,严禁抛撒建筑垃圾,适时酒水降尘,有效降低扬尘污染。             

2.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间应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各类水泵采用潜水泵,噪声源位于液面以下;高噪声设备置于单独的房间内,安装设备减震器,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施工期在供水厂设置围挡,减弱噪声污染。严禁午休和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3.落实污水处理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施工场地设置排水沟(沟宽 c 深≥300 c 300mm,排水坡度应大于3%)和三级沉淀池(池体容积≥4m),车辆冲洗点配套修建隔油设施(池体容积≥1m3),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全部回用。场地内地下渗水、试压废水、管道清洗废水等应收集后用作车辆冲洗、洒水降尘。取水口采用围堰法施工,涉水工程施工废水用离心泵抽至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降尘,禁止外排。同时在施工结束后清理河床将其恢复原貌。运营期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污泥脱水滤液均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10m3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农肥;生产废水经废水池(排泥水调节池、回收水池)沉淀后,约90%回到净水设施回用,约10%排入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滤液排入净水设施混凝沉淀池处理。

4.落实固废处置措施。在施工期加强对废物的收集和管理,将建筑垃圾中能回收利用的废料(如钢筋、钢板、木材、焊条等下角料)通过分类收集后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废物应用编织袋包装后清运到建筑垃圾处置场。危险废物应单独设置收集并做好防护措施,待施工完成后统一交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剥离的表土全部用于植物绿化的表土回覆,弃渣运输到政府部门指定弃渣场处理。清管废渣、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栅渣及沉砂经装袋收集后交由环卫统一清运;污泥经叠螺浓缩脱水一体机脱水后泥饼暂存于污泥暂存间,定期运往宣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废石英砂交由厂商回收处理;废包装材料定期交由废品收购站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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