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宣汉县卫生健康局部门决算
来源:宣汉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202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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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地方标准与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牵头负责全县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

4.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修定。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

7.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

8.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9.指导乡镇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战略、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拟订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政策、规划。组织实施中医药地方标准与技术规范。参与重大中医药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对全县中医药工作实行行业管理。

11.负责县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全县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2.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便民化服务等工作。

13.完成全县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预防接种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一是突出党建引领,落实党建责任。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推进“奋进新征程•实现新跨越”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成功举办了全系统庆祝建党一百周年主题演讲比赛和文艺汇演。全年新成立医院支部和“两新组织”各1个,新发展预备党员65名,开展党建专项督查7次,完成874件为民实事。二是严格督促检查,强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的意识形态责任制,扎实开展警示教育,结合重点行业领域系统治理,全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7次,各医疗卫生机构累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719次,参与学习教育26704人。

2.全力筑牢疫情防线一是始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注重平战结合,抓实重点人员、重点场所、冷链物流管控和院感防控,今年以来已累计排查境外和国内疫情重点地区返宣人员6585人,组织专项督查50余次,开展疫情处置实战演练4次,主动争取疫情防控资金1490万元,新增核酸检测实验室2家、核酸检测仪(提取仪)17台、快速检测仪4台,每日最大检测量可达21.7万人份。二是统筹开展疫苗接种工作。设置58个临时 固定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覆盖所有乡镇。截至目前,全县累计接种新冠疫苗1450737剂、699458人。

3.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是促进优质医疗服务资源下沉。乡镇卫生院调整设置、更名、挂牌运行工作全面完成,医共体中的“部联体”“科联体”进一步优化。今年,总计投入1000余万元,为基层卫生院配置各型设备95台(套)、救护车4台,医疗机构新增12家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二是提升信息化水平打造智慧医院,与市、县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三医监管”平台共享,实现了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交融共享。宣汉县人民医院达到智慧医院一星水平,成功创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连续4年跻身“全国县级医院百强”。三是释放发展动能。已启动“岗编适度分离”“县招乡用”试点,全年新入编人员120人,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有序推进县人民医院龚家明月坝总部迁建、县第二人民医院整体迁建和南坝、双河等9个县域医疗次中心项目前期。县三医院整体迁建已正式场平,县中医院西区迁建已完工并投入运行,双河次中心建设已完成。今年,我县已通过市医学重点学科、专科验收评审6个、立项评审3个,县医院两项研究获得2021年达州市科技创新三等奖。

4.稳步推进健康宣汉建设。一是健康知识普及持续深入。印发了《健康宣汉行动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文件,组织开展了职业健康保护、老年健康促进等15个专项行动,进行了艾滋病防治等系列健康主题宣传,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6万余份,健康宣传受益28万余人。二是基本公共卫生保障更加有力。建立县、乡、村逐级抽查机制,实现基层医疗机构对重点人群的全覆盖抽查。今年共投入7620.89万元,持续为102.05万常住城乡居民提供12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时将划生育四项制度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到位,全年累计发放2098.59万元,惠及12729人次;组建家庭医生团队445个,常住人口签约607106人,实现在宣脱贫人口应签尽签;配合开展医疗卫生扶贫救助、贫困户免费健康体检等健康扶贫工作,累计到位医疗卫生扶贫救助基金2300万元。三是疾病预防能力有力改善。完善和巩固“三线一网底”防治工作体系,开展了艾滋病筛查、结核病等常规性工作筛查和管理,定期开展县域内饮用水监测。完成了HIV筛查348094人次,任务完成率109.91%,累计登记录入系统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7429例,现在册患者6620例。国家卫生县城暗访工作已圆满结束,疾控中心“三乙”创建工作正有序推进。四是妇幼健康服务水平不断提升。配齐乡村保健员1118人,健全了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服务网络,牵头拟定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开展了爱婴医院县级评估、复核工作,完成了对助产机构母婴安全回头看及督查工作,实现孕产妇零死亡。五是中医药传承创新不断深入。积极推进县中医院“三乙”创建工作,形成以县中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网底,涵盖县级综合医院、民办中医医院和中医诊所的中医药服务网络体系。全县15个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和2个中医馆提档升级建设完工投入使用,345个村卫生室可提供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六是老龄健康事业蓬勃发展。依托君塘中心校学校用房,积极打造具有示范性的医疗 旅游 老年教育 养老为一体的医教养中心,现按期完工,即将投入使用。扎实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活动,通过自查有56家上报创建申请表,县、市主管部门审核合格44家。天生镇仙桥社区成功建成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同步抓好信访维稳、无偿献血、计生协会工作。

二、机构设置

宣汉县卫生健康局及下属二级单位64家,部门预算单位总计65家,全部是独立核算单位。

(一)机构:1.行政单位1家(县卫健局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家(县计划生育协会、县红十字会),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1(县初保办),县计划生育协会初保办与县卫健局合署办公,37家乡镇计生服务中心和原计生服务站职工整合到乡镇卫生院人员统一纳入卫健局机关编报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县卫生监督执法大队)。

3.财政全额补助机构7家(包括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卫生计生健康教育促进中心、县计划生育药品器械管理服务中心、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中心、东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蒲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财政差额补助事业单56家(包括4家县级公立医院和52家乡镇卫生院)。

主要包括以下单位:

序号预算单位名称备注
1宣汉县卫生健康局包含县计划生育协会、县红十字会、初保办、乡镇计生服务中心
2宣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
3宣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宣汉县卫生计生健康教育促进中心
5宣汉县妇幼保健院
6宣汉县东乡镇卫生院
7宣汉县蒲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宣汉县计划生育药品器械管理服务中心
9宣汉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中心
10宣汉县人民医院差额补助单位(包含县精神病医院、土主镇卫生院)
11宣汉县第二人民医院差额补助单位
12宣汉县第三人民医院差额补助单位
13宣汉县中医院差额补助单位
14宣汉县樊哙中心卫生院差额补助单位
15宣汉县漆树土家族乡卫生院差额补助单位
16宣汉县三墩土家族乡卫生院差额补助单位
17宣汉县龙泉土家族乡卫生院差额补助单位
18宣汉县渡口土家族乡卫生院差额补助单位
19宣汉县土黄中心卫生院差额补助单位
20宣汉县华景镇卫生院差额补助单位
21宣汉县白马镇卫生院差额补助单位
22宣汉县漆碑土家族乡卫生院差额补助单位
23宣汉县南坝中心卫生院差额补助单位
24宣汉县天台乡卫生院差额补助单位
25宣汉县茶河镇卫生院差额补助单位
26宣汉县五宝镇卫生院差额补助单位
27宣汉县塔河镇卫生院差额补助单位
28宣汉县上峡镇卫生院差额补助单位
29宣汉县上峡镇凉风卫生院差额补助单位
30宣汉县下八镇卫生院差额补助单位
31宣汉县峰城中心卫生院差额补助单位
32宣汉县桃花镇卫生院差额补助单位
33宣汉县观山卫生院差额补助单位
34宣汉县南坪镇卫生院差额补助单位
35宣汉县凤林乡卫生院差额补助单位
36宣汉县天生中心卫生院差额补助单位
37宣汉县天生镇七里卫生院差额补助单位
38宣汉县芭蕉镇卫生院差额补助单位
39宣汉县柏树镇卫生院差额补助单位
40宣汉县庙安乡卫生院差额补助单位
41宣汉县天宝乡卫生院差额补助单位
42宣汉县清溪中心卫生院差额补助单位
43宣汉县普光镇卫生院差额补助单位
44宣汉县柳池镇卫生院差额补助单位
45宣汉县老君乡卫生院差额补助单位
46宣汉县黄石乡卫生院差额补助单位
47宣汉县君塘中心卫生院差额补助单位
48宣汉县君塘镇明月乡卫生院差额补助单位
49宣汉县君塘镇红岭卫生院差额补助单位
50宣汉县双河中心卫生院差额补助单位
51宣汉县大成镇卫生院差额补助单位
52宣汉县马渡关镇庆云卫生院差额补助单位
53宣汉县马渡关镇卫生院差额补助单位
54宣汉县马渡关镇隘口卫生院差额补助单位
55宣汉县胡家中心卫生院差额补助单位
56宣汉县花池乡卫生院差额补助单位
57宣汉县毛坝镇卫生院差额补助单位
58宣汉县红峰镇卫生院差额补助单位
59宣汉县红峰镇凤鸣卫生院差额补助单位
60宣汉县新华中心卫生院差额补助单位
61宣汉县石铁乡卫生院差额补助单位
62宣汉县厂溪乡卫生院差额补助单位
63宣汉县黄金镇卫生院差额补助单位
64宣汉县东林乡卫生院差额补助单位
65宣汉县东乡街道三河卫生院  差额补助单位 

​(二)人员情况。宣汉县卫健部门实有在职人员4310人,其中:全额拨款补助人员626人,差额补助人员3684人;退休人员1151人(期中建国初期退休干部4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总收入对比情况

项目

2021年总收入情况

2020年总收入情况

变动额

增长比率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7,686.56

39240.51

-1553.95

-3.9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7,218.00

18331.58

-11113.58

-60.63%

三、事业收入

101,503.70

90751.14

10752.56

11.85%

四、其他收入

411.98

3261.57

-2849.59

-87.37%

收入合计

146820.24

151584.8

-4764.56

-3.14%

 年初结转和结余

9,050.47

3460

5590.47

161.57%

总计

155870.71

155044.8

825.91

0.53%

 

1.本年收入总额155870.71万元(含2020年年初结转结余9050.47万元2020155044.8万元(含2019年结转结余资金3460万元)相比 增加825.91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事业收入(即医疗业务收入)10752.5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均有减少。

2.本年总支出155870.71万元,与2020年145436.38万元相比增加10434.33万元,主要是支付了上年项目结转结余资金9050.47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46820.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686.56万元,占25.6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18万元,占4.92%;事业收入101503.7万元,占69.13%;其他收入411.98万元,占0.2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55870.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523.91万元,占82.46%;项目支出27346.81万元,占17.5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分析表

项目

2021年总收入情况

2020年总收入情况

变动额

增长比率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7,686.56

39240.51

-1553.95

-3.9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7,218.00

18331.58

-11113.58

-60.63%

      收入合计

44904.56

57572.09

-12667.53

-22.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

2,991.00

3460

-469

-13.55%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

5,700.00

 

5700

 

      总计

53595.56

61032.09

-7436.53

-12.18%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额53595.56万元(含2020年年初结转结余8691万元,本年总支出53595.56万元,与202061032.09万元相比(含2019年结转结余资金3460万元 减少7436.53万元,主要是减少了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了11113.58万元。总支出53595.56万元,与2020年52341.09万元相比增加1254.47万元,主要是支付了上年项目结转结余资金8691万元,实际本年财政拨款减少了12667.4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677.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6.1%。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68.05万元,增长2.44%。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人员、日常运行保障等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677.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7万元,占0.0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48.02万元,占5.53%;

卫生健康(类)支出37778.94万元,占92.87%;

农林水(类)支出19.21万元,0.05%

住房保障(类)支出594.69万元,占1.4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0677.5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6.7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9.84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44.27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04.26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44.69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44.95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决算为37778.9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601.41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94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4.53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支出决算893.07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支出乡镇卫生院(项)决算支出4397.14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25.16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136.55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支出决算为441.97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支出决算为935.38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支出决算为485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项)支出决算为259.03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7333.87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980.02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4.22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支出决算为75.59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支出决算为2141.06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3.39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124.86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216.06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6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234.47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支出决算为8735.81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支出决算为553.19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0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支出决算为440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其他中医药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为19.21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94.6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248.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132.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8116.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7.3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3.27万元,占77.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4.02万元,占22.77%。具体情况如下: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3.2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13.88万元,增长8.19%。主要是本年新增了一台公务用车增加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载客汽车1金额1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急诊救。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21辆,其中:轿车7辆、越野车8辆、小型载客汽车5,大型载客汽车1辆,其他车型1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3.27万元。主要用于…(具体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54.0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5.44万元,下降9.15%。主要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降低了接待费全部属于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94批次,635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1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宣汉县卫生健康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6.58万元,比2020年减少52.62万元,下降10.13%减少原因一是人员流出工作经费的减少,二是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实了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宣汉县卫健局全系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16.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57.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32.6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26.88万元一是用于县人民医院食材的招标,满足县人民医院食堂对院内职工及院患者的饮食服务满意度提升,二是用于信息化建设服务更新,提升医院就医水平,三是保洁服务的招标更是将全院的卫生清洁及为患者服务提升至一个新的台阶,更加能体现医院整体水平的提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宣汉县卫生健康局本系统共有车辆12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6辆,其他用车42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医疗急诊急救。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6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1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7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宣汉县卫生健康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五)空表无数据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财决公开12表》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没有填列数据,是因为没有政府基金预算经费

2.《财决公开13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表无数据,是因为本年不涉及该项业务。

3.《财决公开14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是因为本年不涉及该项业务

4.本说明数据来源于决算数据。决算数据从软件提取自动转换为万元,因四舍五入原因,说明中数据稍有逻辑出入。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20111纪检监察事务(款):反映纪检、监察方面的支出。

11.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的是反映其他纪检、监察方面派驻纪检组经费。

1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3.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221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6.22102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

17.2210201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210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9.21001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反映卫生健康、中医等方面的支出。

20.2100101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2100199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2.21002公立医院(款):反映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23.2100201综合医院(项):反映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疗养院和县医院的支出。

24.中医(民族)医院(项):反映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的支出。

25.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26.21003基层医疗机构(款):反映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27.2100301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反映用于城市社区卫生机构的支出。

28.2100302乡镇卫生院(项):反映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29.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30.21004公共卫生(款):反映用于公共卫生支出。

31.21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32.210402卫生监督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监督机构的支出。

33.210403妇幼保健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

34.210405应急救治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应急救治机构的支出。

35.210407 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项):反映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支出。

36.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37.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38.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39.2106中医药(款):反映中医药方面的支出。

40.21060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反映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支出。

41.210699其他中医药支出(项):反映除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以外的其他中医药支出。

42.21007计划生育事务(款):反映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3.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项):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44.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45.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46.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47.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48.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49.210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反映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50.2109901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51.213农林水支出(类):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52.21305扶贫(款):反映用于农村(包括国有农场、国有林场)扶贫开发等方面的支出。

53.2130506社会发展(项):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教育、文华、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54.229其他支出(类):反映其他政府支出。

55.22904其他政府性基金角度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角度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包括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56.2290402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57.234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反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8.23402抗疫相关支出(款):反映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的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等抗疫相关支出。

59.2340299其他抗疫相关支出(项):反映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的其他抗疫相关支出。

6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6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宣汉县卫生健康局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大力关心下,全县卫生计生单位以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主线,以提升卫生健康服务质量和人民群众健康指数为目标,持续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事业高质发展,经过全县卫健人团结奋进,科学创新,圆满地完成了全年目标工作任务。根据宣汉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宣财函〔2022162号)文件要求,现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2021年宣汉县卫生计生部门共有独立核算单位102个,其中一级预算单位65个,二级预算单位37(乡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1.行政机关1个:县卫生健康局(含机关及非独立核算单位县计生协会、十字会、初保办);

2.县级公立医院4个: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第三人民医院;

3.公共卫生机构4个:县妇幼保健计服务中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健康教育促进中心、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

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4个(52个中心乡镇卫生院2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其他县属事业单位2个:县计划生育药品器械管理服务中心、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中心;

6.乡镇计生服务中心37个,为二级预算单位,合并到机关统一编报部门综合预算、决算

(二)机构职能

1.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地方标准与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牵头负责全县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

4.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修定。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

7.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

8.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9.指导乡镇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战略、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拟订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政策、规划。组织实施中医药地方标准与技术规范。参与重大中医药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对全县中医药工作实行行业管理。

11.负责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全县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2.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便民化服务等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部门人员概况

2021年,全县卫健系统编制人数3306人,(其中机关32计生协会5,红十字会1,初保办1,乡镇计中心238原乡镇计生服务站78人,综合医院及其他卫生计生单位2951人),2021年末实有在职职工4310人(其中机关34人计生协会4,红十字会1,初保办1,乡镇计生中心164人原乡镇计生服务站58人,综合医院及其他卫生计生单位4048人),退休职工1151人

财政全额负担在职人员626人,退休职工115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全年财政拨款收入44904.56万元,其中: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686.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7218万元。年初结转结余86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资金29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570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全年财政拨款总支出53595.5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677.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29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48.76万元(全部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96%项目支出27346.8万元(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42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2918万元,占51.04%

基本支出按经济科目划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577.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5.54%,商品和服务支出8009.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0.5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51.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53%,资本性支出110.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42%,收支平衡。

项目支出按经济科目划分,商品和服务支出1736.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07.12万元,资本性支出22903.54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和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县卫健局制订了相关的制度和职责,对会计和出纳的职业素养、工作要求作出明确规定;对资产的配置、处置、管理和清查进行了规范,制订了《宣汉县卫生健康局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按照单位内控管理制度及相关财经纪律要求,我们对2021年度执行了半年和全年财务分析、风险评估;对预算的执行进度,单位运营情况,发展能力进行了对比分析,为单位管理层提供了及时的决策依据。加强了对“三公经费”的管理工作,规范了报账程序,强化了审核职能,“三公经费”得到有效控制,杜绝了浪费。按照《政府会计制度》按月及时入账,月末通过财务报表认真分析、总结执行情况,特别是对季末及全年任务的执行进度跟踪监督,敦促及时全面完成任务。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合理设定绩效考核目标,一是卫生计生单位严格按照县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信息维护、项目库报送工作,按时完成预算编制工作,准确编制年度预算,并按时提交部门预算草案。财政下达预算后,及时将预算批复到各卫生计生单位,并按时将部门预算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合理设定了项目绩效考核指标及实施办法,认真落实产出指标、效益指标等的考核。三是年末积极组织系统单位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及时编制决算,并按时完成年度政府部门财务报告。

严格支出控制,以预算为依据,把无预算不支出的总体要求落到实处。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同时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支付项目资金,严格控制结转结余资金。强化项目监督管理,提升执行效益,完成绩效目标评价。

项目支出是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卫生健康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医疗卫生管理专项、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计划生育事务和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专项等个项目。2021年,全县卫生计生单位按照目标任务积极主动推进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根据工作进度,严格按照财政资金使用相关规定,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全年基本支出执行率100%,项目支行执行进度100%年,年末无结转结余资金。

(二)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绩效评价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绩效评价方案。组织了相关股室人员对单位运转类以及涉及卫生计生类项目进行了精准评价,并进行了公示有力的保障了单位高效运转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精打细算,规范了单位事务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机关财务、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集中管理,降低运行成本。合理资产配置,提高保障能力,有效促进了项目的实施进度,达到了项目管理规范。针对公卫队伍人员不稳定基层单位特别是边远山区留不住人才,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流动频繁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

(三)自评质量

严格按照绩效评价自评方案,从建设项目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等进行评价。一是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有保有压、收支平衡”原则落实运转类自评。二是针对项目建设“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为导向建立了预期产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控制及对象满意度评价。通过以下几方面提高了自评质量。

1.严格按照财政局的《绩效评价》自评格式要素规范编写。

2.评价报告基本要素齐全,报告内容严格按照提纲要求撰写,报告语言准确规范、流畅,严谨、通俗易懂。

3.评价依据充分,绩效陈述条理、观点清晰,数据准确,关联性强,主题突出。

4.评价结论符合实际,违规问题定性准确。

5.评价建议全面,操作性强。

6.评价指标体系科学合理,指标内容明确、细化、量化可操作,指标重要程度设置了合理的权重比例或综合指标系数,评价标准描述清晰,依据恰当。

7.评价准备工作充分,一是针对项目指标组建了专业的评价队伍,二是设计了切实可行的评价方案,三是评价工作底稿内容齐全,记录真实。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1年度全面完成了卫生计生事业的各项指标及临时性工作任务,加强了单位的收入、支出、采购、资产等运营管理,强化风险防控。项目实施全面完成,严格执行《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按照项目内容将项目资金直接分配下达到各项目实施单位。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质量满足了人民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存在问题。

1.公卫队伍人员不稳定。基层单位特别是边远山区留不住人才,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流动频繁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依然严峻复杂,需要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能力建设,也要进一步加大经费保障力度

(三)改进建议

1.稳定公卫人员队切实转变服务模式,充分发挥家庭医生团队优势,建立绩效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全科医生在慢病防治技术指导中的作用,不断提升慢病管理水平。

2.提升服务质量充分利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报表系统”和“四川省健康档案云平台”,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质量控制。

3.新建方舱医院,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能力,满足集中隔离和治疗能力的需要

4.进一步压实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主体责任,落实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的疫情督导检查,进一步加强交通卡口的管控工作,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附件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管理职能:统筹全县各项目实施机构为辖区内常住居民(居住半年以上户籍和非户籍居民)开展12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履行指导职能,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0]208号)。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坚持评价结果与经费补助挂钩,制发了《宣汉县202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评价方案》(宣卫健发[2021]221号),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的杠杆作用,评价结果作为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安排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奖优罚劣,提高基本公卫服务补助资金效益;原则上下沉村卫生室40%的项目工作量和资金,签订工作协议并进行绩效评价,按评价结果拨付相应的项目补助经费。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全面实施12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原发性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93%,合格率>90%,使用率≥90%;

预防接种证建证率100%,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

—7岁以下儿 童健康管理率>85%;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5%;

老年人体检率>70%,健康管理率>70%;

完成下达的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规范化管理率>70%,

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60%;

完成下达的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 规范化管理率>60%,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60%;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 理率>55%,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55%;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化管理率>95%;

—肺结核患者管理率>90%;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100%;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公卫6类重点人群和计生特扶对象100%;

2)效益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不断提高(≥90%) ;

—城乡居民公共卫生服务差距不断缩小,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严格按照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实施,评价内容与实际相符,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制发2021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绩效评价方案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评价为年度现场绩效评价以及在接受国家、省、市检查取得良好成绩和值得全县推广的经验等实行加分。评价坚持分级评价、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绩效挂钩等原则。

2021年11月1日成立绩效评价专家组对全县56家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机构实施情况开展现场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情况作为项目资金兑现拨付的主要依据,根据评价结果确定等级和资金划拨比例。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由省财政厅和省卫健委联合行文下达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情况。

依据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0]208号)等文件要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核定常住人口,经专项考核核算,财政安排补助资金7333.87万元,分别由中央安排80%,省级和县级按排20%,超出部分由单位自筹。

2.资金到位情况。

中央、省级和县级财政资金按照资金计划,结合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项目管理规定年初预拨,7月份追加拨付,年末县卫健局和财政局组织专项绩效评价后结算拨付剩余资金到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用途和财经纪律的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施进度使用经费,超出财政资金部分由单位自筹资金支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完善了《收支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等制度,强化了单位的收入、支出、采购、资产等运营和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核算,并及时入账,达到了项目规范管理要求。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全县56家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组织实施,主要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原发性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等12项内容。

(二)项目管理情况

1.执行上级文件:《四川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川卫办发[2015] 46号)、《四川省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4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76号)、《关于做好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1] 23号)、《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2.出台管理文件。县卫生健康局制发了《2021年宣汉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宣卫健发[2021]220号)、《2021年宣汉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方案》(宣卫健发[2021]221号)、《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的通知》(宣卫健发[2021]333号)等文件。

(三)项目监管情况。

每月通过省基公卫系统和国家基公卫报表系统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监管,同时不定期到各项目单位督促进度,开展常规性指导。2021年7月对各基层机构开展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覆盖督导,将督导发现的问题反馈到各项目单位整改,并上交整改提升报告,并将整改情况纳入年底绩效评价,开展回头看。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全县共建立电子居民健康档案1020512份,建档率99.76%,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99.75%。

2.累计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1056种209515本;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909种4238次12640小时;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1014个,更换宣传内容4049次;举办健康教育讲座2269场,参加人数84346人;健康教育咨询活动2815场,参加人数93847人。

3.建立预防接种证73647本,建证率100%,单苗接种率99.89%以上。

4.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93.4%。

5.孕13周之前建册并进行第一次产前检查的产妇4340人,早孕建册率92.05%;产妇出院后28天内的接受过产后访视的产妇4378人,产后访视率92.85%。

6.接受健康管理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131459人,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7.49%。

7.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58223人,规范管理率90.14%;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18163人,规范管理率89.74%。

8.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6285人,规范管理率97.97%。

9.肺结核患者管理485人,管理率100%;规则服药的肺结核患者413人,规则服药率100%。

10.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65岁及以上居民125726人,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4.11%;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0-36月儿童21097人,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87.77%。

11.网络报告的传染病例190例,传染病疫情报告率100%;及时的病例190例,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100%;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12.报告的事件或线索资料18次,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100%;协助开展的食源性疾病、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实地巡查2528次。

(二)项目效益情况

一是项目服务更加规范。通过深入推进医防融合,居民健康档案、重点人群体检、慢病随访等项目服务更加规范。二是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升。通过健康咨询和利用疾病诊疗、慢病管理等不同形式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提供健康干预措施,提高了辖区居民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知晓率和感受度。

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满意度调查,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健康满意度、获得感不断提升。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优化资源配置,实行绩效目标与资金分配挂钩等,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益,提高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全县2021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到位7333.87万元,人均项目经费71.69元。其中拨付到村级的经费2933.55万元,占比40%。

评价结论:全面完成2021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指标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

公卫队伍人员不稳定。基层单位特别是边远山区留不住人才,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流动频繁。

(三)相关建议

1.强化规范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开展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确保信息真实、规范、完整。

2.促进医防融合。切实转变服务模式,充分发挥家庭医生团队优势,建立绩效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全科医生在慢病防治技术指导中的作用,不断提升慢病管理水平。

3.提升服务质量。充分利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报表系统”和“四川省健康档案云平台”,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质量控制。

附表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主管部门及代码

宣汉县卫生健康局312

实施单位

全县医疗卫生机构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7333.87

执行数:

7333.87

其中:

财政拨款

7333.87

其中:

财政拨款

7333.87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对辖区101.38万常住人口免费开展12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民生实事下达任务指标)。

 

完成对辖区102.0512万人免费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

93%

99.76%

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

85%

94.19%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85%

92.85%

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70%

77.49%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

55%

75.81%

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

61482

64650

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

19602

20243

质量指标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60%

90.06%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60%

89.72%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

80%

97.97%

肺结核患者管理率

90%

100%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

95%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2021.12

2021年12月全面完成所有目标任务

成本指标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卫生服务经费补助

70元/ 人

71.69元/人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降低医疗费用

降低医疗费用

降低医疗费用

社会效益  指标

群众生活和就医环境

持续改进

持续改进

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服务

不断缩小

不断缩小

生态效益  指标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不断提高

不断提高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90%

>90%

96%

 

 

 

 

附件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1年中医馆项目建设)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宣汉县卫生健康局在该项目管理中充分发挥了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职责,印发了《关于2021年中央财政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项目目标、项目单位、项目内容和项目组织实施等要求。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依据《财政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0〕201号)文件规定实施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根据《达州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财政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中医药〔2021〕12号)和(达市财社〔2021〕17号)文件规定实施。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依据上级文件要求和中医药发展需求。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项目主要包括15个基层医疗机构(大成镇卫生院、峰城镇中心卫生院、下八镇卫生院、普光镇卫生院、厂溪镇卫生院、桃花镇卫生院、君塘镇中心卫生院、马渡关镇卫生院、五宝镇卫生院、庙安镇卫生院、南坪镇卫生院、黄金镇卫生院、漆树土家族乡卫生院、白马镇卫生院、老君乡卫生院)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服务能力“填平补齐”建设,2个基层医疗机构(樊哙镇中心卫生院、土黄镇中心卫生院)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服务能力“提档升级”建设。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一是改善中医诊疗环境。将中医药科室相对集中设置,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特色诊疗区域;装饰装修采用中式风格,突出传统文化特色;二是配置中医诊疗设备。按照乡镇卫生院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诊疗设备配备标准,根据现有中医药设备配置情况,配备必要的中医诊疗设备,为社区居民提供多种形式的中医药服务;三是开展中医药人员培训。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本机构中医药人员进行中医药理论知识和中医适宜技术培训,持续提升中医诊疗服务能力;四是开展中医药技术服务。安全有效开展和规范化操作针刺类、灸类、刮痧类、拔罐类、中医微创类、推拿类、敷熨熏浴类、骨伤类、肛肠类以及中药饮片等6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于2021年12月底完成。

3.通过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采用项目单位自评,形成自评报告报至局主管部门,局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业务股室(财审、规划股和中医股)会同县财政局进行项目绩效评价并形成自评报告至市中医药管理局,同时接受省、市项目绩效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经省财政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带帽下达,中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依据《财政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0〕201号)等相关文件带帽下达190万元,超出部分由实施单位自筹。

2.资金到位。按照资金计划,结合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

依据项目实施方案,资金拨付计划,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用途和财经纪律及时将资金到项目实施单位。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完善了《收支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等制度,强化了单位的收入、支出、采购、资产等运营和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财经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核算,并及时入账,达到了项目规范管理要求。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各项目实施单位成立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并制定了实施方案,按照项目管理和实施流程进行了申报和招投标。

(二)项目管理情况。各项目实施单位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等情况,如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相关规定。

(三)项目监管情况。为加强项目管理,有效发挥项目资金作用,采取了建设前项目单位申报、局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建设或采购,建设中监督检查,建设完工后使用情况检查等监管手段,目前各单位建设完工并投入使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17个中医馆建设),目前项目完成17个,完成率达100%。根据《达州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财政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中医药〔2021〕12号)和(达市财社〔2021〕17号)要求,均验收达标。大部分单位成本均控制在10-20万元(项目资金)以内,仅个别卫生院根据医院发展需求实行了自筹资金,但均在可控范围内,如南坪镇卫生院自筹资金410元、厂溪镇卫生院自筹5400元,君塘镇中心卫生院自筹了8490元等。

(二)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均已竣工并投入使用,辐射了本辖区及周边乡镇的中医诊疗服务需求,这批中医馆建设提升了我县中医药服务能力,为群众提供了坚强的健康保障,具体效益如下:

1.社会效益:通过这次对中医馆“填平补齐”、“提档升级”项目建设,美化了中医诊疗环境,优化了诊疗流程,老百姓满意度大大提高了。

2.经济效益:通过对项目实施前、后的同期对比分析。各医疗机构中医诊疗人次、中医药收入均较前提高了(具体见附件2)。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各项目实施单位均按照《达州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财政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中医药〔2021〕12号)要求,一是改善了中医诊疗环境。将中医药科室相对集中设置,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特色诊疗区域;装饰装修采用中式风格,突出传统文化特色;二是配置了中医诊疗设备。按照乡镇卫生院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诊疗设备配备标准,根据现有中医药设备配置情况,配备必要的中医诊疗设备,为社区居民提供多种形式的中医药服务;三是开展了中医药人员培训。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本机构中医药人员进行中医药理论知识和中医适宜技术培训,持续提升中医诊疗服务能力;四是开展中医药技术服务。安全有效开展和规范化操作针刺类、灸类、刮痧类、拔罐类、中医微创类、推拿类、敷熨熏浴类、骨伤类、肛肠类以及中药饮片等6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全面完成了三级绩效指标值。

(二)存在的问题

1.存在问题:个别卫生院未按预定时间进度执行,例如项目要求在2021年度执行完成,但厂溪镇卫生院和马渡关镇卫生院实际执行时间为2021年12月至2022年度。

2.原因分析:一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乡镇卫生院承担了辖区人群疫苗接种、交通要道、景区及大型活动等疫情排查、核酸检测等任务。厂溪镇卫生院处在交通要道口,马渡关镇卫生院处在景区,辖区人口相对较多,承担的疫情防控任务较繁重,加上人员配备不足,卫生院基本上全员参与了疫情防控工作。二是2021年两项改革“后半扁”文章涉及医疗机构整合改革,卫生院法人调整,存在工作的脱节,导致了工期延长。三是因采购设备厂家出于中高风险地区,运输不方便,未及时将采购设备和票据送到医疗机构,中医馆整个建设工作滞后。

(三)相关建议

1.下一步改进完善的意见:将持续加强基层中医馆建设工作,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夯实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相关医疗机构要提高思想认识,及时查漏补缺,建立问题台账,压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实效。

2.有关政策性建议:建议加大县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力度和及时拨付相关项目资金。

附件:1.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2021年度中医馆项目成效情况表 

 

附件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
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名称

中央资金专项

中央主管部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地方主管部门

宣汉县卫生健康局312

资金使用单位

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项目资金
(万元)

 

全年预算数  (A)

全年执行数  (B)

预算执行率  (B/A)

年度资金总额

190(万元)

190(万元)

100%

其中:   中央补助

190(万元)

 

 

地方资金

 

 

 

其他资金

 

 

 

体标成况
总目完情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计划“填平补齐”建设15个基层中医馆,“提档升级”建设2个基层中医馆。

完成15个基层中医馆“填平补齐”建设,2个基层中医馆“提档升级”建设。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
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中医全科转岗培训

≥13个

26个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

≥15个

15个

 

“提档升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

≥2个

2个

 

质量指标

人才培养合格率

≥80%

≥90%

 

培训计划完成率

≥90%

100%

 

建设项目合格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周期

≤2年

≤2年

 

 

 

 

 

 

 

 

 

成本指标

成本控制有效性

严格采购程序,按照财政部有关经费标准执行

各项目单位均结合本单位实际需求,严格按照采购和建设程序审批采购。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中医药诊疗收入

提高

明显提高

 

 

 

 

 

 

 

 

 

社会效益
指标

中医医院服务能力提高

明显提高

明显提高

 

中医药人才技术水平

明显提高

明显提高

 

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高

明显提高

明显提高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人民群众中医药服务获得感

显著提高

显著提高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
意度指标

患者满意度

≥80%

≥85%

 

民众调查满意度

≥80%

≥85%

 

 

 

 

 

 

 

 

 

  

附件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1年中央对地方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转移支付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管理职能。县卫健局按照项目实施与资金使用要求,督促各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依规组织实施。并履行监管职能,确保项目年度实施完成。

2.资金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川财社〔2021〕122号)。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依照《宣汉县卫健系统项目(预算)资金绩效监控管理暂行办法》(宣卫健发【2019】531号)文件规定,严格资金管理。充分发挥绩效评价作用,评价结果作为县财政局拨付资金的重要依据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重点补助建制乡镇卫生院(地名卫生院)DR、彩超的购置和县医院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主要考虑君塘镇中心卫生院、红峰镇凤鸣卫生院、柏树镇卫生院、芭蕉镇卫生院、茶河镇卫生院基础条件较差,服务能力较弱,服务人口较多的因数。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中央补助资金200万元,宣汉县主要用于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补短,重点补助建制乡镇卫生院(地名卫生院)DR、彩超的购置和县医院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分别补助县中医院40万元,用于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红峰镇凤鸣卫生院40万元,柏树镇卫生院、芭蕉镇卫生院、茶河镇卫生院各30万元,用于购置DR;君塘镇中心卫生院30万元,用于购置彩超。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①产出指标:

受支持的县级医院数量1家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多镇卫生院)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的比例≥30%。

②效益指标

县域就诊率较上一年占比多20%

县级医院开展基本诊疗能力建设新技术新项目平均数量≥1项

结合县级医院专科发展基础配备相应硬件设备,完善后勤保障设施,较上一年提高。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川财社〔2021〕122号)实施,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内容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印发了《关于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分配的通知》(宣卫健发〔2021〕586号)文件,开展绩效评价。2021年12月各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绩效评价情况作为项目资金兑现拨付的主要依据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由省财政厅和省卫健委联合行文下达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项目预算资金395.28万元(其中:省财政厅、省卫健委关于下达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川财社〔2021〕122号)资金20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资金195.28万元)。

2.资金到位。省级预算、单位自筹资金395.28万元,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用途和财经纪律的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施进度使用经费,超出财政资金部分由单位自筹资金支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完善了《收支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等制度,强化了单位的收入、支出、采购、资产等运营和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财经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核算,并及时入账,达到了项目规范管理要求。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川财社〔2021〕122号)和宣汉县卫生健康局《关于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分配的通知》(宣卫健发〔2021〕586号)文件要求,由各项目单位分别组织实施,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DR、彩超采购和县中医院核酸实验室的建设。

(二)项目管理情况。结合项目特点,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等情况,如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相关规定。

1.执行上级文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川财规〔2020〕11号)。

2.出台管理文件。宣汉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项目建设及物品采购有关规定的通知》(宣卫健发〔2019〕27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标工作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新增投资管理程序的通知》(宣卫健发【2020】 146号)。

(三)项目监管情况。项目实施负责人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加快项目执行进度,每两月向卫生健康报送项目推进情况,切实保障项目实施效果。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完成县中医院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和设备购置,补助资金40万元。

2.完成柏树镇卫生院、红峰镇凤鸣卫生院、芭蕉镇卫生院、茶河镇卫生院分别采购一台DR数字化诊断设备,君塘镇中心卫生院采购1台彩超,财政补助160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一是进一步增强了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有效杜绝因设备不足让群众多跑路的问题;二是提升全县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有效抗击因新冠疫情暴发带来的检测能力不足的问题;三是提升辖区群众的满意度。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规范项目资金使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益,提高了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2021年能力建设资金到位200万元,使用200万元,拨付200万元。

评价结论:全面完成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指标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

医疗设备后期管护能力不足。

(三)相关建议

严格按照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责任到人,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发挥设备最大效益。

 

 

附件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转移支付项目)

 

主管部门及代码

宣汉县卫生健康局   312

实施单位

相关医疗机构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200

执行数:

200


其中:

财政拨款

200

其中:

财政拨款

200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分别补助到县中医院40万元,用于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红峰镇凤鸣卫生院40万元,柏树镇卫生院、芭蕉镇卫生院、茶河镇卫生院各30万元,用于购置DR;君塘镇中心卫生院30万元,用于购置彩超

完成6家医疗机构设备采购,并投入使用。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设备购置75台(套)

100%

100%

购置DR4台

100%

100%

购置彩超1台

100%

100%

质量指标

设备合格

100%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2021.12

2021年12月全面完成所有目标任

成本指标

设备购置合计

410

395.28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单个医疗机构就诊率较上一年提升占比

25%

30%

社会效指标

就诊率提升

20%

20%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诊断技术服务

不断提高

不断提高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90%

>90%

>90%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2021年宣汉县卫生健康局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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