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
来源: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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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注:请部门根据实际注明页码)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是承担全县城乡建设监督管理的职责,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承担指导城镇建设管理、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承担贯彻执行县级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的责任,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重点建设项目工作如下:商贸物流园区6号路护坡及路基工程、商贸物流园区7号C段路基工程、滨河路西延段建设项目、宣汉县一号地块(大地坝)至百节溪滨河路道路(北延段)和西区行政中心周边道路及管网工程2、4、5号道路,第一批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基础配套设施建设1、2、5号等10个项目建成投运。公园城东北侧三角地带停车场建设1个项目加快推进建设。石岭大道升级改造、张家坝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张家坝滨江公园、商贸物流园市政道路及管网工程6号道路路面、商贸物流园市政道路及管网工程7号道路路面、书香茗城东侧市政广场、新汽车站北侧1号道路、一号地块(大地坝)至百节溪滨河路道路(东延段)、西华大道西延线与达宣快速通道交界三角地带景观、黄金槽公园建设项目、西延线周边3号道路、洲河文化景观浮桥项目、百节溪公园提档升级、百节溪水资源整治工程等14个项目开工建设。高铁新城基础设施建设、普光产业新城基础设施建设、环城路(内环)建设、龚家明月坝片区市政基础设施、王家山森林、商贸物流园至天桥道路、巴人广场转盘人行通道等7个项目加快前期工作。全面完成宣汉县职教园区学术交流中心室内装修工程。污水革命,全面完成48个污水处理厂项目;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扩能二期工程主体竣工;垃圾革命,加快推进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海诺尔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体竣工。

二、构设置

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宣汉县人民政府所属职能机构,是宣汉县县级行政管理机构,实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设有办公室、党建办、计划财务审计股、城市建设管理股、建筑业管理股、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管股、村镇建设管理股、勘察设计股、污垃办、燃气办、消防股、创建办、执法大队和法制办等13个股室。

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行政(机关)单位 1个,下属事业单位7个(房管局、质安站、测绘队、园林所、征收办、消防中心、档案馆)。其中:房管局、质安站、测绘队、园林所、征收办都纳入独立一级预算核算管理单位,档案馆和消防中心为财政全额预算,均纳入局机关统一核算。

纳入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宣汉县城建档案馆

2.宣汉县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总计20,979.42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减少24,393.77万元,下降53.76%。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增加导致。

2021年度支总计49,838.65万元。与2020年相比,支增加33,324.69万元,增长201.7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增加,2021年使用结转资金支付,完成建设项目工程款支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20,979.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517.34万元,占64.4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62.08万元,占35.5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49,838.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14.69万元,占5.45%;项目支出47,123.96万元,占94.5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4,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0,979.42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减少24,393.77万元,下降53.76%。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增加导致。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9,838.65万元。与2020年相比,支出增加33,324.69万元,增长201.7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增加,2021年使用结转资金支付,完成建设项目工程款支付。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17.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7.12%。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655.79万元,增长178.04%。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方面新增调动人员,增加了开支,项目支出方面增加了住房保障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17.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0.09万元,占1.71%卫生健康支出84.07万元,占0.62%节能环保(类)支出1,707.71万元,占12.63%;城乡社区(类)支出4,585.31万元,占33.92%;农林水(类)支出10.62万元,占0.08%;住房保障(类)支出6,899.54万元,占51.04%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3,517.3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99万元,完成预算100 %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13万元,完成预算100 %

3.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5.56万元,完成预算100 %

4.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01万元,完成预算100 %

5.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40万元,完成预算100 %

6.210卫生健康支出(类)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25万元,完成预算100 %

7.210卫生健康支出(类)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9.61万元,完成预算100 %

8.210卫生健康支出(类)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21万元,完成预算100 %

9.211节能环保支出(类)21103污染防护支出(款)2110302水体(项):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211节能环保支出(类)21103污染防护支出(款)2110304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支出决算为1,179.99万元,完成预算100%

11.211节能环保支出(类)21103污染防护支出(款)2110399其他污染防护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7.72万元,完成预算100%

12.212城乡社区支出(类)2120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120101行政运行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71.86万元,完成预算100%

13.212城乡社区支出(类)2120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120106工程建设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92.44万元,完成预算100%

14.212城乡社区支出(类)2120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400.83万元,完成预算100%

15.212城乡社区支出(类21202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5.70万元,完成预算100%

16.212城乡社区支出(类)2120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

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83.10万元,完成预算100%

17.212城乡社区支出(类)21206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2120601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1.39万元,完成预算100%

18.212城乡社区支出(类)212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

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20万元,完成预算100%

19.213农林水支出(类)21399其他农林水支出(款)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62万元,完成预算100%

20.221住房保障支出(类)2210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2210103棚户区改造(项):支出决算为196.13万元,完成预算100%

21.221住房保障支出(类)2210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项):支出决算为6,350.55万元,完成预算100%

22.221住房保障支出(类)2210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2210106公共租赁住房(项):支出决算为221.13万元,完成预算100%

23.221住房保障支出(类)22102住房改革支出(款)2210201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31.74万元,完成预算1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和财决08表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14.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24.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66.91万元、津贴补贴108.03万元、奖金7.05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377.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5.5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1.0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8.2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2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6万元医疗费0.2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9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24.05万元、医疗费补助4.37万元、奖励金418.92万元、住房公积金131.7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4万元等。
  公用经费690.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35.18万元、印刷费11.60万元、咨询费0.33万元、手续费0.10万元、水费1.80万元、电费5.20万元、邮电费3.30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48.3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25.00万元、租赁费27.30万元、会议费14万元、培训费14.97万元、公务接待费6.30万元、劳务费127.00万元、委托业务费17.18万元、工会经费9.57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00万元、其他交通费33.92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5.9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32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等。(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7表和财决08-1表仅罗列本部门实际支出涉及的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5.30万元,完成预算100%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9万元,占88.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30万元,占11.3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0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金额0元。截至2021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6.3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5.20万元,下降45.22%。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数、人数的减少,节约开支等。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3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规划设计单位技术专家等费用。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6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6.3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321.3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支出28,859.23万元,本年支出7,462.0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县住建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1.65万元,比2020年增加165.07万元,增长215.5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经费减少,人员的新增,机关运行费用开支增加。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县住建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县住建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

(注:数据来源财决附03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巴山大峡谷建设工作、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全县房屋及燃气日常安全检查工作、推进重点项目设备购置及管理工作、住房保障、城市建设监督管理、信访、污水治理项目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主要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主、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0.210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1.211节能环保支出(类):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21103污染防治(款):反映政府在治理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资等方面的支出;

2110302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110304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反映政府在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及工业废弃物处置处理等方面的支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管及淘汰处置支出等。

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12.212城乡社区支出(类)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2120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反映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2120101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1202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20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1206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反映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2120601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反映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212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3.213农林水支出(类):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21399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4.221住房保障(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210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反映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项):反映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22102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

2021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行政(机关)单位 1个,下属事业单位7个(房管局、质安站、测绘队、园林所、征收办、消防中心、档案馆)。其中:房管局、质安站、测绘队、园林所、征收办都纳入独立一级预算管理单位,档案馆和消防中心为财政全额预算,均纳入局机关统一核算。

(二)机构职能。

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宣汉县人民政府所属职能机构,是宣汉县县级行政管理机构,实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主要承担全县城市建设、建筑业与房地产市场监管、住房保障及制度改革、市政公用事业、村镇建设规范指导等职能。设有办公室、党建办、计划财务审计股、城市建设管理股、建筑业管理股、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管股、村镇建设管理股、勘察设计股、污垃办、燃气办、消防股、创建办、执法大队和法制办等13个股室。

宣汉县住建局主要是承担全县城乡建设监督管理的职责,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承担指导城镇建设管理、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承担贯彻执行县级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的责任,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宣汉县勘察测绘队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基础测绘条例》以及《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以提高全民的测绘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强测绘成果保护。充分发挥测绘为城市建设的保障作用,按要求完成城镇范围内的地形测量,工程建设拨地定桩、定位,建筑工程应急抢险等等测量任务;配合住建局城建股、勘察设计股等股室做好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所需的地形地貌测绘、市政工程、管线工程定位放样和土石方工程量预算、验收等工作。

宣汉县房产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负责全县住房保障、房地产交易管理、商品房预售管理、直管公房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等工作。

宣汉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主要承担城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与补偿;贯彻落实县委、政府规划决定的征收项目,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相关工作。

宣汉县质安站承担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并配合住建局完成政府特定检查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等交办的其他事项。并完成保障对全县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抽测工作。

宣汉县园林管理所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和上级有关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执行的具体意见和办法;负责城区公共绿地、道路、花坛、绿带的设计、施工、养护与管理,并对古树名木实行有效保护;依法审批占用城市绿地和移伐城市树木事项,并监督实施;协助园林绿化的行政执法工作;查处城市绿化违法案件,收缴绿化赔偿的相关费用;负责城区、景区重大节假日鲜花布景工作。

(三)人员概况。

宣汉县住建局预算涉及1个行政单位(局机关)21人,两个局属事业单位(县城建档案馆4人,消防中心5人),共计30人。

宣汉县建筑勘察测绘队隶属于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15名,实有人员14名,退休人员3名。

宣汉县房产管理局有事业编制人数31人,在职人数31人,退休人员30人。

宣汉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成立于2011年,隶属于政府办公室,编制30人,在职人员27人。

宣汉县园林管理所属一级预算单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75人,在职人员64人,退休人员47人。

宣汉县质安站属公益一类的单位,编制17人,在职人员17人,退休人员4人。

(四)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2021年收支总预算2557.09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50.52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减少项目支出。

(五)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57.09万元。

(六)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57.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92.79元,项目支出564.3万元。

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在执行财政预算上符合预算功能和经济支出的要求,支出结构合理。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1、在部门绩效目标制度方面,我局按照工作计划和任务目标,在降低成本、减少费用支出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划,同时充分考虑国家、行政事业单位等宏观政策,建立预算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情况编制部门预算,按时按质按要求填报绩效目标。

2、在目标实现方面,我局2021年度总体目标为实现住房保障管理,城市建设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全县房屋,燃气日常安全检查、重点项目的购置及管理,让城市环境更加整洁、美观,创造好投资环境,让全县人民有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3、在支出控制、及时处置方面,始终坚持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项目支出必须以预算额度为基准,不得无预算、超预算支出。

4、在执行进度方面,在预算执行中,随时监控执行进度,并进行中期评估,既保证了预算支出进度,又有效预防了支出风险,较好地完成了年初预算目标。

我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和年中预算调整把握预算支出,坚持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按照县财政局的要求对预算支出实施了绩效监控,没有低效无效率支出和违规支出现象发生。      

(二)结果应用情况

我局的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为下年的预算编制起到了很好的引导作用,在我局的预、决算公开报告中加入了自评报告,接受了广大受众的监督。。

(三)自评质量

1、管理制度健全性:我局建立各项管理制度,有财务收支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等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得到有效执行。

2、资金使用合规性:我局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在经费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相关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合理安排各项收支。

3、预决算信息公开性:我局2021年度预决算均按要求进行公开,我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通过自评,本单位2021年度的预算收支合法有效。我局在年初预算时准确设置了绩效目标,在年中执行预算过程中,对目标的实现进行了有效监控,保障了全年绩效目标的实现。我局预算绩效管理是合法有效的,保证了财政资金的配置效率。

(一)评价结论

通过对照《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打分,我局自评汇总得分98分。

(二)存在问题

1、对于绩效评价的认识不够深入,把预算绩效简单等同于工作目标、工作考核和业务管理。

2、绩效目标和指标往往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制定,对项目执行过程有效约束不够,存在一定的偏差。

3、在绩效考评指标的设计上,部分特色指标缺乏数据支持和可行的分析测评,绩效指标体系有待完善。

(三)改进及建议

1、加强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

2、规范绩效评价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相关信息完整、可靠,客观公正地反映项目资金实际使用和产生的绩效状况,为今后该项目实施方向及管理方式的改进提供指导。

我局今后将加强预算执行的中期评价工作和进一步提高年初预算的准确性工作,尽量减少年中预算调整的比例。


附件

2021年专项预算农村危房改造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县住建局负责牵头农村危房改造的具体实施工作;县财政局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财政部门按照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资金拨付和监管工作;县民政局负责对五保户、低保户农村危房改造户的资格审核和审批;县扶贫开发局负责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资格审核和审批;县残联负责贫困残疾人家庭的资格审核和审批。

2、严格按照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6)126号)文件,科学合理,公正客观。科学合理分配补助资金,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支付给农户的资金,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按比例足额支付到农户社会保障卡“一卡通”账户,支付时间不应晚于竣工验收后30日。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主要内容:突出重点,精准帮扶。按照精准扶贫要求,集中用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以下简称四类重点对象)的基本住房安全问题。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前期准备。抽调相关人员成立工作组,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根据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时间要求,2021年年度目标任务须于202112月底前全部完工并竣工验收,作为绩效目标。

2、组织过程。通过座谈会听取情况,审查政策文件、相关报表、账簿、凭证和项目业务台账等资料,并实地走访查看,了解策执行情况,采集相关数据,形成危房改造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3、分析评价。评价数据的采集,如危房改造开工户数,由各乡镇上报并实地抽查部分核实情况;资金以实际下达为准;竣工户数以信息录入为准。因此,本评价所采集的数据较为可靠、准确。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1年,该项目经各乡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程序,认真筛查,县住建局汇总后如实上报省住建厅。2021年,按照《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21)91号),省级下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78户1679.5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2021年初,向上申报剩余四类重点危房存量678户,省住建厅于当年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2.5万元/户、其它三类人员2万元/户,共下达补助资金1679.5万元。

2.资金到位。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计划1679.5万元,项目资金分批下达,截至目前,已累计拨付1679.5万元,全部通过“一卡通”社会保障卡发放。

3.资金使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设立了财政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资金支付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规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县住建局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各项财经纪律的要求,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个人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其他贫困户,由村民委员会提供家庭收入的证明;住房危险程度;改造资金筹集情况和改造意愿的说明,并须有户主签字。符合条件的农村危房户自己申请确有困难的,村委会应协助申请。

2、村级评议。村委会收到农户危房改造申请后,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5天)。

3、镇级审核。镇政府对村委会上报的申报材料,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及时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报县政府审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原因。审查结果在镇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4、县级批准。县级政府对镇政府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实地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批准,并根据专业人员对住房危险程度做出的鉴定意见,核定改造资助方式及标准,核定结果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批准,并说明原因。

5、组织实施。根据省下达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6、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危房改造竣工后,由县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翻建新建、修缮加固的住房进行抽查验收。

7、补助方式。经验收合格的危房改造户,镇上将完善危房改造户的档案资料,县住建局通过“一卡通”形式发放到危房改造户所留卡号中。

(二)项目监管情况。

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所有资金均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按时足额拨付到农户账上,防止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切实保证补助资金安全,确保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各乡镇严格按照住建部《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建村〔2013〕104号)相关标准规范建设,房屋的地基承载、结构部件、室内净高等方面符合基本建设要求,基本居住功能齐全,“五个直观”基本符合要求。各镇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建立健全了农村危房户的档案管理和信息管理制度,资料根据类型进行分类,然后编制档案目录,最后装订成册。项目实施资料清晰、完整,便于查阅。对于危改对象的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制,进行整理、归档。截至目前,危房改造对象均已及时、足额收到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分析。直接带动了当地钢材、水泥等建筑材料的销售,促进了金融、运输、装修、家电等行业的发展,对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拉动社会资金投入起到了极大的作用。

2、社会效益分析。危房改造项目通过政府投入引导和激发了农村困难群众筹集资金改造危房的积极性,有效解决了农村贫困户的住房安全问题,有效改善了人居环境居住条件,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

3、生态效益分析。全县危房改造项目注重体现川东民居特点,突出乡村特色,保护生态环境,传承建筑风貌,加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实施农房风貌管理,生态效益显著。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性影响分析。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的住房保障,是脱贫攻坚任务“两不愁、三保障”中工作重要任务,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工作部署,对实现到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和全覆盖完成存量危房改造的任务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依照省、县的要求实施,依据充分、目标明确、程序合理;中央资金、省级、县级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项目的组织管理有效;项目的产出基本达到目标,项目效果良好,项目的绩效基本能实现。

(二)存在的问题。

1、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点多面广,没有工作经费、人力资源不足,工作难度大。

2、危房等级鉴定如果全覆盖聘请第三方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由于面宽量大,县级财政有心无力。

3、部分五保户要求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修建后居住生活在原地,不利于实行集中供养。

(三)相关建议。

1.加强对农村危改工作入户调查的力度,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评估,确保鉴定危房等级准确。

2.为提高农户建房热情,缩短与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差距,建议上级进一步加大补助资金支持力度,以调动基层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积极性。

3.建议针对危改户不同类别,在确保实施对象符合政策条件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以及其他贫困户中家庭人口较多的危改农户住房面积标准。


附表:



主管部门及代码

502-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单位

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1625万元

 执行数:

1625万元


其中:

财政拨款

1625万元

其中:

财政拨款

1625万元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实现住房保障管理,城市建设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全县房屋,燃气日常安全检查、重点项目的购置及管理。

实现住房保障管理,城市建设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全县房屋,燃气日常安全检查、重点项目的购置及管理。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质量指标

工程质量达标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项目按期完成率

95%

95%


成本指标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生态文化旅游战略开发率

90%

90%


可持续影响指标

环评通过率

100%

100%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95%



主管部门及代码

 502-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单位

宣汉县房产管理局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96万元

 执行数:

196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96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96万元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住房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目标2:负责住房保障信息、档案、统计、报表和工作简报编制等工作;                                                                                                                   目标3:完成公租房分配400套及公租房改造80套;                                                             目标4:完成租户的动态管理3942套(年度审核)。


 100%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公租房改造80套

80套


100%

核查申请户数

3942户

100%



整理档案份数

1000份

100%




质量指标

审核公租房分配资格准确率

>99%

>99%

租住资格合格率

>99%

>99%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12月底前

12月底前

成本指标

达到预算控制价标准百分比

<93%

<93%


社会效益指标

让全县中等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有保障

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


>95%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满意率

≥95%


≥95%


主管部门及代码


实施单位

宣汉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180

 执行数:

180

其中:

财政拨款

180

其中:

财政拨款

180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预计完成达宣快速通道、项山CB-2021-28号、龚家明月坝等10个地块的房屋拆迁

已完成目标95%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拆迁面积6.02万平方米、577户、补偿6729万元

拆迁面积6.48万平方米、620户、补偿7025万元

实际完成95%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按期完成任务

按期完成任务

2021年底按期完成任务

成本指标

拆迁安置工作经费

拆迁安置工作经费

严格执行预算数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

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

拆迁户很满意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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