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峰城镇2022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峰城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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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有关部门

现将峰城镇2022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峰城镇2022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

  峰城镇人民政府

20221015

附件

峰城镇2022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

2022年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的第年,也是十四五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峰城镇未成年人保护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儿童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儿童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工作目标,加强统筹谋划,夯实六大保护,不断推动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统筹谋划

1.强化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未成年人工作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决策部署,提高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2.落实法规政策。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十四五峰城镇儿童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抓好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等实施落地。

3.加强总体部署。召开峰城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会议。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平安建设、三农工作、乡村振兴战略等发展规划。做好《峰城镇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编制、发布、宣传贯彻和组织实施。推动实施《峰城镇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7—2025年)》。开展2021—2022年度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和第三批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村(社区)建设。

4.完善工作机制。指导村(社区)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运转,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作用。各村(社区)结合实际,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度,理顺工作关系,做好工作衔接。

二、夯实家庭保护

加强家庭教育指导。认真落实《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工作五年规划(2021—2025年)》。指导各地深入开展政策宣讲进村(社区活动。加大对失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或者惩处。指导企业开展务工人员家庭教育知识宣传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三、加强学校保护

1.加强基础教育保障。认真落实《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实施方案》。督促各地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常态化持续开展控辍保学工作。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政策,做好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就学安置工作。加强中小学睡眠、手机管理。

2.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深入推进护校安园护苗2022等专项行动和校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优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工作,打击非法校园贷套路贷等突出问题。健全完善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常态化工作机制。持续开展防治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开展安全法治教育,强化未成年人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的认识。开展全中小学预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灾减灾、预防网络沉迷、禁毒等安全教育日活动。加强对校园重大安全事故以及师德失范、校园欺凌、性侵害性骚扰学生等恶性事件的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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