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9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2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1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3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3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23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26
第四部分附件.......................................................34
第五部分附表......................................................6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61
二、收入决算表.................................................61
三、支出决算表.................................................6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61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6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61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61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61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61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61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61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61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61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61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责任。编制全县国土规划、国土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动态平衡的政策建议,拟订国土资源在经济运行、城乡统筹等方面的调控政策和措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县国土资源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全县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查处理土地、矿产权属纠纷;直接查处乡(镇)人民政府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查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编制和组织实施本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及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林地、森林测绘工作;负责森林病虫害预防及防治工作;负责森林造林工作;负责森林管护及旅游业发展;负责苗木培植;负责木材运输检查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全系统紧抓工作重点,全力聚焦“五大战役”、“四大机制”、“三大领域”、“两大体系”、“一条主线”,各项工作亮点纷呈。
1、凝心聚力,精心谋划,打好“五大战役”
打好用地服务保障攻坚战。一是全力争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确保了我县工业、基础设施等方面的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共上报11个批次项目用地,面积共190公顷。二是全面完成土地供应计划。全年供应土地42宗,总面积584.86公顷,总价款为21.79亿元。
打好节约集约用地攻坚战。一是全面完成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2021年共处置2009—2018年批而未供土地约523亩、处置率13.65%;处置2019—2021年批而未供土地约7156亩、处置率73.04%。二是完成“亩均论英雄”园区评价工作 。三是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序时推进,全力确保在2022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该项工作。四是积极主动推进化工园区认定和经开区扩区申报工作。
打好土地开发整理攻坚战。一是宣汉县黄金镇官寨村、黄金村土地整理项目由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优选为2021年省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概算总投资2057.91万元,建设规模11078.81亩,预计新增耕地522.92亩。现已下达立项批复和部分资金,正在按程序开展项目实施的前期财评和招投标工作。二是申请的2个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验收已通过审查。三是申报了2个2022年省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四是积极推进引进社会资本实施土地整治项目。
打好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攻坚战。一是认真开展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制止和处罚力度。全年共开展动态巡查218个工作日,出勤930余人次,发现土地违法案件行为90余件,矿产资源违法案件行为3件,林业行政违法案件25件。共没收违法所得3.1552万元,处罚款199.153万元。移送县公安局违法线索2件,结案26件,结案率100%。二是加大各类违法行为打击力度。2021年共立案查处各类自然资源违法案件142件(其中土地案件1件,面积6.17亩,收取罚款1.1134万元;矿产3件,收取罚款2.098万元,没收款2.0152万元;规划执法2件,面积6297.51平方米,收取罚款17.086万元;林业执法136件,收取罚款107.338万元),进一步规范了全县用地、用矿和建设行为。
打好地灾防治攻坚战。一是扎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完成2021年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期巡查及汛后核查。指导各乡镇(街道办)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141场次80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开展应急演练142场次8000余人,发放“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2550份,切实提升了基层一线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组织专业人员开展排查隐患点200处,成功处置灾险情64处,组织避让转移人员1000余人。二是扎实推进地灾隐患点治理。2021年累计争取中央、省资金3481万元,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完成2020年灾后重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2021年民生工程项目完成进度100%。
2、注重实效,树牢形象,完善“四大机制”
完善耕地保护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制度。严格建立耕地共同保护机制,全面落实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耕地、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的保有量和保护工作职责。二是调整补充永久基本农田。全县共划定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共118万亩,在原有稳定耕地的基础上,结合空间规划以及我县耕地情况,对永久基本农田进行了补充调整,确保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完善矿产资源管理长效机制。一是全面推进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二是高质量完成第四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相关工作;三是认真开展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宣汉县2021年度在建与生产矿山完成生态修复7家,完成矿山生态修复面积99亩。四是大力推动我县钾盐矿业权出让工作。毛坝—黄金、清溪—普光2宗两宗钾盐普查探矿权成功出让,总成交价3200万元。五是稳步实施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切实改善露天矿山生态环境。六是有序开展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工作。七是扎实开展矿山储量动态检测及年报。
3、提升效能,服务民生,突出“三大领域”
着力提升服务效能。一是深化“一窗受理、一窗办结”。将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咨询、受理、初审、制证、发证等环节全部在县政务服务大厅自然资源窗口完成。二是认真落实“一网通办”。2021年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录入一体化平台办件,共计办理1567件。三是推进建设项目并联审批。2021全年共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144398本,证明10659份,查询19147份。
着力保障民生权益。一是进一步规范征地程序,积极做好失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资格审核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单位和农民合法权益。2021年共办理33宗征地,涉及12个乡镇,18个村(社区),20个小组。总共征地2310.3645亩,总共补偿费用11504.8722万元,共出社保安置函1568人。二是加快遗留问题处理。对各乡镇国有土地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梳理,目前排查出南坝、双河镇18个项目的历史遗留问题,现已进入调查、处理阶段。
着力夯实基础业务。一是圆满完成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我县共梳理国家下发宣汉县监测图斑1666个,省级下发线索图斑119020个,自主提取变化图斑12442个,共开展外业举证调查图斑8912个。顺利通过国家核查。二是全面完成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登簿颁证156209本,确保符合登记发证条件的全部确权登记。三是有序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四是扎实开展耕地动态监测工作。六是及时完成测绘项目备案登记工作。
4、统筹谋划,科学规范,构建“两大体系”
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一是完成了“三区三线”两轮试划工作,形成了《宣汉县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初步成果,同时,完成了宣汉县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数据收集、转换和成果汇交。二是序时推进村级规划编制。完成南坝镇赤溪社区,天生镇进步村、天生村、峨城村(连片),峰城镇仁义村、牙石村、板桥河村(连片)3个村规划编制任务。三是配合完成县域片区划分。全县共划分乡镇级片区 8 个(其中,城乡融合片区 1 个、农村片区 7 个),设中心镇 7 个、副中心 1 个;初步划分村级片区 60 个,设中心村 83 个。四是强化项目规划审核审批。全年共组织召开规委会6次,全年共出具68宗地的规划条件指标;审核规划方案40件,对20个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竣工规划核验。五是健全完善规划放线、验线及竣工核验管理机制。
构建依法行政治理体系。一是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围绕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制度体系建设。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先后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共计500余人次,做到普法学习全覆盖。三是加大矛盾纠纷信访调处力度。通过接访、交办、转办及矛盾纠纷排查等形式,共答复处理各级各类自然资源信访事项212件。四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代理行政诉讼等方面的作用。2021年我局共应诉行政诉讼案件4次,行政复议案件1件。
二、机构设置
宣汉县自然资源局下属二级单位4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43个。
纳入宣汉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4个国有林场:宣汉县观音山国有林场、宣汉县五马归槽国有林场、宣汉县峨城山国有林场、宣汉县天龙山国有林场、宣汉县林木种苗管理站、宣汉县森林公园管理处、宣汉县征地事务所、宣汉县勘测规划所、宣汉县土地整理中心、宣汉县储备中心、宣汉县地质环境监测站、30个自然资源所、宣汉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2、2个木材检查站:双河木材检查站、宣汉县东乡木材检查站
3、10个其他直属事业单位:宣汉县林木种苗管理站、宣汉县森林公园管理处、宣汉县征地事务所、宣汉县勘测规划所、宣汉县土地整理中心、宣汉县储备中心、宣汉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宣汉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宣汉县森林病虫防治检役站、宣汉县林业局营林调查队。
4、30个自然资源所:宣汉县东乡自然资源所、宣汉县浦江自然资源所、宣汉县君塘自然资源所、宣汉县大成自然资源所、宣汉县普光自然资源所、宣汉县胡家自然资源所、宣汉县风鸣自然资源所、宣汉县毛坝自然资源所、宣汉县黄金自然资源所、宣汉县厂溪自然资源所、宣汉县新华自然资源所、宣汉县渡口自然资源所、宣汉县樊哙自然资源所、宣汉县漆树自然资源所、宣汉县土黄自然资源所、宣汉县华景自然资源所、宣汉县五宝自然资源所、宣汉县南坝自然资源所、宣汉县茶河自然资源所、宣汉县塔河自然资源所、宣汉县上峡自然资源所、宣汉县芭蕉自然资源所、宣汉县下八自然资源所、宣汉县天生自然资源所、宣汉县柏树自然资源所、宣汉县庙安自然资源所、宣汉县峰城自然资源所、宣汉县马渡关自然资源所、宣汉县清溪自然资源所、宣汉县南坪自然资源所。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53032.97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500.88万元,增长24.68%。主要变动原因是专项项目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53032.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758.29万元,占46.6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274.68万元,占53.32%。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53032.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92.22万元,占17.71%;项目支出43640.75万元,占82.29%。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3032.9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500.88万元,增长24.68%。主要变动原因是专项项目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758.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6.68%。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02.59万元,增长10.25%。主要变动原因是专项项目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758.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35万元,占0.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89.56万元,占3.59%%;卫生健康(类)支出350.79万元,占1.42%;节能环保(类)支出92.20万元,占0.37%;城乡社区(类)支出346.15万元,占1.40%;农林水(类)支出11639.05万元,占47.0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9252.27万元,占37.37%;住房保障(类)支出585.37万元,占2.3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578.56万元,占6.3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4758.29,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4.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19.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83.6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1.7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8.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2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0.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85.9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4.4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1.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支出决算为80.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2.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3.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还草(款)退耕还林粮食费用补贴(项):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86.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9.2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支出决算为347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支出决算为1206.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技术推广与转化(项):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支出决算为33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支出决算为2316.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自然保护区等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23.4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产业化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38.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支出决算为147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国家公园(项):支出决算为356.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草原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7.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02.4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617.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6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支出决算为3508.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待业业务管理(项):支出决算为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支出决算为108.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储备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79.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项):支出决算为124.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261.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25.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85.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支出决算为1550.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92.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687.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838.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44.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0.8万元,占77.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3.93万元,占22.04%。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0.8万元,完成预算77.9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122.8万元,增长/下降180.5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工作任务增加、车辆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0.8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巡、排查及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矿产资源及土地、森林资源的巡查,森林资源的管护,森林资源病虫害的防治,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森林防、灭火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53.9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42.99万元,增长392.9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工作任务增加。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3.93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巡、排查及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矿产资源及土地、森林资源的巡查,森林资源的管护,森林资源病虫害的防治,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森林防、灭火(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60批次,6572人次,共计支出53.93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274.68万元。主要是用于失地农民缴纳的养老保险,征地土地补偿费,其他收购土地补偿。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宣汉县自然资源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1.55万元,比2020年减少106.38万元,下降15.2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降低运行成本。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宣汉县自然资源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宣汉县自然资源局共有车辆2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2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森林防灭火、森林资源保护及公路养护、地质灾害巡、排查及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矿产资源及土地、森林资源的巡查,森林资源的管护,森林资源病虫害的防治,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等相关工作。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地质矿产资源利用及保护工作”、“森林资源保护及国家公园建设”项目(项目名称)等2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宣汉县自然资源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208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210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1、211节能环保支出(类):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21105天然林保护(款):反映专项用于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各项补助支出。
2110501森林管护(项):反映专项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所发生的各项补助支出。
21106退耕还林还草(款):反映专项用于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各项补助支出。
2110604退耕还林粮食费用补贴(项):反映地方财政拨付退耕还林粮食费用补贴。
12、213农林水支出(类):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21302林业和草原(款):反映政府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2130204事业机构(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的支出。
2130205森林资源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2130206技术推广与转化(项):反映指反映良种繁育、新技术引进、区域化试验、示范、技术推广、成果转化、科学普及等方面的支出。
2130207森林资源管理(项):反映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反映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2130235国家公园(项):反映国家公园建设、调查、规划、监测、管护、生态保护和修复、能力提升、科研、生态补偿、宣传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21305扶贫(款):反映用于农村(包括国有农场、国有林场)扶贫开发等方面的支出。
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21399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3、2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22001自然资源事务(款):反映自然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200101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200106: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反映用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200108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经费支出,包括行业标准和规程、政策法规、审计监督、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2200109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反映自然资源部门用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等方面的支出。
2200112土地资源储备支出(项):反映用于土地资源储备方面的支出。
2200113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项):反映用于中国地质调查局开展陆域海域公益性基础地质调查、重要能源资源矿产调查;服务国民经济和生态文明建设,开展重要经济区和城市群综合地质调查、地质灾害隐患和水文开展相关地质调查工作;以及加强地质资源环境信息化建设提高地质调查能力和科技水平等相关支出。
2200150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00199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14、221住房保障支出(类):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2102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2406自然灾害防治(款):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方面的支出。
2240601地质灾害防治(项):反映政府用于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支出。
2240699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灾害防治的支出。
16、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服务的支出。
20111纪检监察事务(款):反映纪检、监察方面的支出。
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9、212城乡社区支出(类):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2120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反映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队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1202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20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反映用不含计提和划转部分的国有土地使用出让收入。
212080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出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2120803城市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120805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以及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支出。
2120806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土地出让业务费用的开支。
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21210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反映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中安排用于土地收购储备等支出。
212100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中安排用于收购储备土地需要支出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
2021年宣汉县自然资源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宣汉县自然资源局及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43个。主要包括:宣汉县观音山国有林场、宣汉县五马归槽国有林场、宣汉县峨城山国有林场、宣汉县天龙山国有林场、宣汉县林木种苗管理站、宣汉县双河木材检查站、宣汉县东乡木材检查站、宣汉县森林公园管理处、宣汉县征地事务所、宣汉县勘测规划所、宣汉县土地整理中心、宣汉县储备中心、宣汉县地质环境监测站、30个自然资源所、宣汉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等。
(二)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责任。编制全县国土规划、国土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动态平衡的政策建议,拟订国土资源在经济运行、城乡统筹等方面的调控政策和措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县国土资源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全县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查处理土地、矿产权属纠纷;直接查处乡(镇)人民政府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查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编制和组织实施本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及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林地、森林测绘工作;负责森林病虫害预防及防治工作;负责森林造林工作;负责森林管护及旅游业发展;负责苗木培植;负责木材运输检查工作。
(三)人员概况
年未单位实有人数470人,公务员3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53人,事业单位人员382人。退休人员77人,离退休人员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共收到财政资金53032.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收入9392.22万元,项目支出收入43640.75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共支出财政资金53032.97元,其中:基本支出9392.2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687.86万元,占总支出12.61%;商品和服务支出838.15万元,占总支出1.5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66.2万元,占总支出3.52%),项目支出43640.75万元,占总支出82.29%。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总体目标
2021年县自然资源局认真落实省市自然资源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尽职尽责保护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的职责,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发展新理念,扎实做好自然资源领域改革创新工作;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服务新旧动能转换,提升用地效益,强化资源保护,维护民生权益,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可靠的土地要素支撑。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2021年以内控体系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完善修订了财务制度,规范了收支流程,严格经费报销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财经制度和管理规定,对预算资金严格控制,规范使用,强化执行。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和核算,专项资金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执行。接受各项财务检查中未发现重大管理漏洞和问题,并通过检查推进财务规范化管理。
全年基本支出为9392.2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687.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38.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66.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运转开支,包括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人员类经费主要是财政统一发放的工资,缴纳个人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相关支出;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是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规范资金使用流程,特别是“三公”经费严格按照预算控制在预算内。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是离退休人员、遗嘱人员等相关补助,个人的奖励金。
全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43640.75万元,主要是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经费和项目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35万元,主要是派驻纪检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节能环保支出92.2万元,主要是天然林保护人员保险、退耕还林补助;城乡社区支出28439.55万元,主要是安排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征地补偿资金;农林水支出8132.5万元,主要是森林资源的培育、生态效益的补助、动植物的保护、林业灾害的防治等;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373.59万元,主要是自然资源调查、保护、利用、等相关项目;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78.56万元,主要是地质灾害治理及排危项目、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等相关项目。各专项业务经费和项目支出严格按照相关经费支出管理及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使用。
(三)部门整体支出目标实现情况
1、凝心聚力,精心谋划,打好“五大战役”
打好用地服务保障攻坚战。一是全力争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确保了我县工业、基础设施等方面的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共上报11个批次项目用地,面积共190公顷。二是全面完成土地供应计划。全年供应土地42宗,总面积584.86公顷,总价款为21.79亿元。
打好节约集约用地攻坚战。一是全面完成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2021年共处置2009—2018年批而未供土地约523亩、处置率13.65%;处置2019—2021年批而未供土地约7156亩、处置率73.04%。二是完成“亩均论英雄”园区评价工作 。三是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序时推进,全力确保在2022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该项工作。四是积极主动推进化工园区认定和经开区扩区申报工作。
打好土地开发整理攻坚战。一是宣汉县黄金镇官寨村、黄金村土地整理项目由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优选为2021年省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概算总投资2057.91万元,建设规模11078.81亩,预计新增耕地522.92亩。现已下达立项批复和部分资金,正在按程序开展项目实施的前期财评和招投标工作。二是申请的2个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验收已通过审查。三是申报了2个2022年省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四是积极推进引进社会资本实施土地整治项目。
打好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攻坚战。一是认真开展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制止和处罚力度。全年共开展动态巡查218个工作日,出勤930余人次,发现土地违法案件行为90余件,矿产资源违法案件行为3件,林业行政违法案件25件。共没收违法所得3.1552万元,处罚款199.153万元。移送县公安局违法线索2件,结案26件,结案率100%。二是加大各类违法行为打击力度。2021年共立案查处各类自然资源违法案件142件(其中土地案件1件,面积6.17亩,收取罚款1.1134万元;矿产3件,收取罚款2.098万元,没收款2.0152万元;规划执法2件,面积6297.51平方米,收取罚款17.086万元;林业执法136件,收取罚款107.338万元),进一步规范了全县用地、用矿和建设行为。
打好地灾防治攻坚战。一是扎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完成2021年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期巡查及汛后核查。指导各乡镇(街道办)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141场次80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开展应急演练142场次8000余人,发放“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2550份,切实提升了基层一线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组织专业人员开展排查隐患点200处,成功处置灾险情64处,组织避让转移人员1000余人。二是扎实推进地灾隐患点治理。2021年累计争取中央、省资金3481万元,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完成2020年灾后重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2021年民生工程项目完成进度100%。
2、注重实效,树牢形象,完善“四大机制”
完善耕地保护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制度。严格建立耕地共同保护机制,全面落实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耕地、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的保有量和保护工作职责。二是调整补充永久基本农田。全县共划定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共118万亩,在原有稳定耕地的基础上,结合空间规划以及我县耕地情况,对永久基本农田进行了补充调整,确保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完善矿产资源管理长效机制。一是全面推进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二是高质量完成第四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相关工作;三是认真开展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宣汉县2021年度在建与生产矿山完成生态修复7家,完成矿山生态修复面积99亩。四是大力推动我县钾盐矿业权出让工作。毛坝—黄金、清溪—普光2宗两宗钾盐普查探矿权成功出让,总成交价3200万元。五是稳步实施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切实改善露天矿山生态环境。六是有序开展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工作。七是扎实开展矿山储量动态检测及年报。
3、提升效能,服务民生,突出“三大领域”
着力提升服务效能。一是深化“一窗受理、一窗办结”。将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咨询、受理、初审、制证、发证等环节全部在县政务服务大厅自然资源窗口完成。二是认真落实“一网通办”。2021年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录入一体化平台办件,共计办理1567件。三是推进建设项目并联审批。2021全年共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144398本,证明10659份,查询19147份。着力保障民生权益。一是进一步规范征地程序,积极做好失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资格审核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单位和农民合法权益。2021年共办理33宗征地,涉及12个乡镇,18个村(社区),20个小组。总共征地2310.3645亩,总共补偿费用11504.8722万元,共出社保安置函1568人。二是加快遗留问题处理。对各乡镇国有土地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梳理,目前排查出南坝、双河镇18个项目的历史遗留问题,现已进入调查、处理阶段。着力夯实基础业务。一是圆满完成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我县共梳理国家下发宣汉县监测图斑1666个,省级下发线索图斑119020个,自主提取变化图斑12442个,共开展外业举证调查图斑8912个。顺利通过国家核查。二是全面完成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登簿颁证156209本,确保符合登记发证条件的全部确权登记。三是有序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四是扎实开展耕地动态监测工作。六是及时完成测绘项目备案登记工作。
4、统筹谋划,科学规范,构建“两大体系”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一是完成了“三区三线”两轮试划工作,形成了《宣汉县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初步成果,同时,完成了宣汉县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数据收集、转换和成果汇交。二是序时推进村级规划编制。完成南坝镇赤溪社区,天生镇进步村、天生村、峨城村(连片),峰城镇仁义村、牙石村、板桥河村(连片)3个村规划编制任务。三是配合完成县域片区划分。全县共划分乡镇级片区 8 个(其中,城乡融合片区 1 个、农村片区 7 个),设中心镇 7 个、副中心 1 个;初步划分村级片区 60 个,设中心村 83 个。四是强化项目规划审核审批。全年共组织召开规委会6次,全年共出具68宗地的规划条件指标;审核规划方案40件,对20个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竣工规划核验。五是健全完善规划放线、验线及竣工核验管理机制。构建依法行政治理体系。一是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围绕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制度体系建设。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先后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共计500余人次,做到普法学习全覆盖。三是加大矛盾纠纷信访调处力度。通过接访、交办、转办及矛盾纠纷排查等形式,共答复处理各级各类自然资源信访事项212件。四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代理行政诉讼等方面的作用。2021年我局共应诉行政诉讼案件4次,行政复议案件1件。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单位支出绩效总体良好,各项目标达到了相应时期执行进度,各项目经费按预算实施,使财政收支预算执行都得了良好的制度保障和实施效果。同时机构运转得到保障,项目有资金支撑,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二)存在问题
严格按照预算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及时开展项目落实,为全年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保障,还存在着:
1.预算编制上缺少科学性和合理性,编制流程不清晰,分析问题不到位,造成预算总体质量不高。
2.在预算绩效考核上,考核结果不够透明,不够准确。
3.预算的绩效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监管和考核体系,缺少必要的监控环节,使得整个监控过程流于形式,不能起到督促作用。
(三)改进建议
1、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规范财务处理。
2、严格规定预算绩效的编制、执行和评价工作,并根据相关法规将预算绩效管理内容细化到可执行的层面。把绩效目标作为单位运行的前置条件,提高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一致。
3、健全绩效管理制度,完善绩效管理和评价制度,为财政资金的合理配置提供有效依据。以制度来约束和规范工作范围和程序,规避风险,保证管理人员在工作时有章可循。
关于2021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职能。宣汉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该项目组织实施、技术指导、资金管理及兑现。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资环〔2021〕53号)精神,下达我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448万元,用于松材线虫病控灾。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我县对林业项目资金管理非常重视,建立了集体决策、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的项目实施管理工作机制。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四川省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并按照县级财政的有关规定实行县级报帐和国库集中支付;资金计划申报、分配和支付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
4.资金分配的原则。该项目资金分配根据涉及乡镇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的验收合格数量,按照拨款比例支付。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2021年省上下达我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松材线虫病除治补助资金448万元。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该项目涉及大成、君塘、蒲江街道等19个乡镇的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单价105元/株,应付总资金1007.3928万元, 2021年12前已完成资金兑现448万元。
3.除治公司申报兑现株数、单价与实际验收相符,补助资金兑现切实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由宣汉县林保中心组织计财股、森防站等相关股室,按照项目实施完成情况和进行自评打分。评分采用分级评分法、缺(错)项扣分法、是否评分法、比率分值法等。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1年9月,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下达我县 2021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川财资环〔2021〕53号)448万元,用于松材线虫病除治。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资环〔2021〕53号)精神,下达我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448万元。
2.资金到位。2021年9月到位资金44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到目前为止,该项目资金448万元已全部支付给除治公司,使用率100%。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并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并完成了相关档案资料归档。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宣汉县自然资源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计财股、相关业务股室等为成员的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业务股室负责项目实施、资金申报及兑现等,计财股负责资金拨付及监管等。按照“先验收、再兑现”程序兑现到除治公司,严禁挤占、挪用、截留、滞留。
(二)项目管理情况。项目实施管理由宣汉县自然资源局承担。资金兑现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财经制度执行,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安全有效。
(三)项目监管情况。加强项目实施的日常监管和督查,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补助资金严格兑现流程阳光透明、安全有效、监管到位。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到2021年4月20日,累计除治疫木98764株,并经除治公司自查、乡镇人民政府全面检查验收和县级抽查验收。12月31日前,已支付448万元,完成率100%。涉及大成、君塘、蒲江街道等19个松材线虫病疫点乡镇、除治面积3.5万亩,不存在截留、挪用及其他违规支付补助资金等情况。
(二)项目效益分析。
该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控制了我县松材线虫病的扩散蔓延,灾害发生率继续下降,防治成效逐年提升,切实保障了群众财产和生态安全,群众满意度达95%,发挥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管理办法健全,项目实施运行良好,项目效益显著。总体评价得分98分。
(二)相关建议。
一是加大科技投入,加强技术培训,实现疫情监测现代化,提高疫情监测的精准率;二是加大资金的投入,切实减轻地方财政的压力。
关于2021年退耕还林专项预算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职能。宣汉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该项目实施、资金管理及兑现。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资环〔2021〕52号)精神,下达我县专项用于民族地区退耕还林工程粮食运费补贴6万元,面积2000亩。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我县对林业项目资金管理非常重视,建立了集体决策、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的项目实施管理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一些项目管理的制度办法。在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过程中,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退耕还林工程现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四川省省级财政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项目资金的运行按照县级政府批复的实施方案(作业设计)、县级财政的有关规定实行县级报帐和国库集中支付,资金计划申报、分配和支付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
4.资金分配的原则。该项目按照涉及的退耕还林年度、涉及的退耕户的实际面积,以3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助资金申报及兑现。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2021年省上下达我县民族地区退耕还林工程粮食运费补贴6万元,面积2000亩。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涉及厂溪、华景、龙泉等10个前一轮退耕还林乡镇1684户、2000亩,补助标准30元/亩,补助资金共6万元。计划于2021年底前完成补助资金兑现6万元。
3.退耕农户申报补助兑现面积、补助标准与实际相符,补助资金兑现切实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由计财股、生态修复股等相关股室,按照项目实施完成情况和到项目实施地点核实验收等相关指标进行自评打分。评分采用分级评分法、缺(错)项扣分法、是否评分法、比率分值法等。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0年6月我县向省上申报了该项目资金,2021年9月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下达我县 2021年省级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预算,其中民族地区退耕还林工程粮食运费补贴6万元、面积2000亩。(川财资环〔2021〕52号)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资环〔2021〕52号)精神,下达专项用于民族地区退耕还林工程粮食运费补贴6万元,面积2000亩。
2.资金到位。2021年9月到位资金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到目前为止,该项目资金6万元已全部通过“一卡通”兑现给退耕农户,使用率100%。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并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规范整理了档案资料。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计财股、相关业务股室等为成员的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业务股室负责项目实施、资金申报及兑现等,计财股负责资金拨付及监管等。惠农补助资金兑现按照“先验收、后公示、再兑现”程序,并通过“社会保障卡”直接兑现到农户,严禁挤占、挪用、截留、滞留。
(二)项目管理情况。项目实施管理由宣汉县自然资源局承担。资金兑现通过四川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资格审批基础支撑平台(阳光审批平台)、“达州市惠民惠农一卡通平台”双重管理运行。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安全有效。
(三)项目监管情况。补助资金申报必须通过“四川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资格审批基础支撑平台”(阳光审批平台)“达州市惠民惠农一卡通平台”申报、待该平台公示等流程进行完后,再推送到“达州市惠民惠农一卡通平台”发放补助资金到退耕户手中。资金兑现流程阳光透明、安全有效、监管到位。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到目前为止,该项目资金6万元已全部通过“一卡通”兑现给2006年退耕农户,完成率100%。涉及厂溪、华景、龙泉等10个前一轮退耕还林乡镇1684户、面积2000亩,不存在违规兑现补助资金等情况。
(二)项目效益分析。
该项目涉及宣汉县2006年退耕还林面积2000亩,补助惠及10个乡镇1684户退耕农户,补助资金6万元,户平增收35.6元,对前一轮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发挥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退耕农户满意度得到持续提升,达97.5%。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管理办法健全,项目实施运行良好,项目效益显著。总体评价得分99.8分。
(二)相关建议。
有少数退耕农户觉得退耕还林粮食运费补助(30元/亩)等都偏低,建议提高退耕还林补助标准,不断提升退耕农户满意度。
2021年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
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宣汉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相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实施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0]37号)中第十六条规定对应急抢险救灾工程所需资金纳入统计政府预算予以保障进行立项和资金申报,属于常年项目。
3.资金使用范围。宣汉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财政补助资金3481.0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258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223.08万元。主要用于工程治理、排危除险、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群专结合监测预警项目。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主要是往年纳入地质治理范围、属于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项目及突发性的地质灾害,严重威胁到人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2021年地灾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主要用于:工程治理和排危除险共计22处、群专结合监测预警26处、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206户、专职监测153处。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1).根据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下达2020年第五批省级和2021 年第一批中央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项目任务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0〕67 号)文件要求,下达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中央补助资金2258万元。其中:下达工程治理和排危除险共计18处,资金2102万元,要求2022年11月30日前完工;下达群专结合监测预警26处,资金156万元,要求2021年4月15日前完成。(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二批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预算(省级)的通知》(川财资环【2021】26 号)文件要求,下达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省级补助资金1223.08万元,其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206户,资金824万元;下达排危除险和工程治理4处,资金344万元;下达专职监测153处,资金55.08万元,要求在所有项目应于2023年5月31日前完工。
3.依据《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申报,省自然资源厅、财政厅下达了2021年度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申报目标合理可行,实施内容与申报内容一致。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由地质灾害防治股、地质环境监测站、计财股等相关股室,按照项目实施完成情况和到项目实施地点核实验收等相关指标进行自评打分。评分采用分级评分法、缺(错)项扣分法、是否评分法、比率分值法等。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省财政厅下达宣汉县2021年度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财政补助资金3481.0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258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223.08万元。
1.中央补助资金下达情况。2020年12月,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下达 2020年第五批省级和2021 年第一批中央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项目任务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0〕67 号文件,下达宣汉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中央补助资金2258万元。
2.省级补助资金下达情况
2021年1月,《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 2021年度第二批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预算(省级)的通知》(川财资环【2021】26 号)文件,下达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省级补助资金1223.08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及到位。省财政下达2021年度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3481.08万元,与计划下达资金额度对比,到位率达100%。。
2.资金使用。
(1)关于2258万元中央补助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省自然资源厅文件要求,该项目资金2102万元用于18处工程治理和排危除险项目、156万元用于26处群专结合监测预警项目。截止目前,18处工程治理和排危除险项目已支付资金1197.7901万元,主要用于地灾治理和排危除险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土地补偿、施工进度款等支出;支付额度占下达资金的56.98%。26处群专结合监测预警资金已支付117.9万元,支付额度占下达资金的75.57%。支付依据合规合法,并与预算相符。
(2)关于1223.08万元中央补助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省自然资源厅文件要求,该项资金824万元用于206户避险搬迁安置项目,344万元用于4处治理工程和排危除险项目,55.08万元用于153处专职监测员补助项目。截止目前,206户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项目,已完成避险搬迁安置206户,支付资金824万元,支付额度占下达避险搬迁补助资金的100%;4处治理工程和排危除险项目已支付资金224.1261万元,主要用于地灾治理和排危除险项目设计、监理、土地补偿、施工进度款等支出,占下达治理和排险项目资金的65.15%;地质灾害专职监测员补助已支出50.34万元,占下达专职监测补助资金的91.39%。支付依据合规合法,并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1.严格按照《四川省地质灾害易发区群众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程省级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对项目资金实行财政统一管理,专账核算。做到了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2.专项资金拨付管理。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实行集体研究决策,分管领导审批和主要领导审核“双审制度”,实行专款专用、按程序拨付管理。避险搬迁安置补助资金及地质灾害专职监测员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监督平台直接发放到户;地灾治理工程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统一支付到施工单位,使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落到实处。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一是严格按照招投标及省、市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管理相关规定,明确质量、进度、投资等管理目标,遵照项目申报立项、勘查设计、监理、施工、招投标、监测、和管护、验收、移交等详细规定,全面加强地灾治理项目及应急排险项目的实施工作。
二是严格按照《宣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程的通知》规定,明确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职能,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制定方案明晰程序,严格验收确保成效,严管资金规范核算,全面加强地灾避险搬迁安置实施工作。
三是在项目工程款支付过程中,实行施工单位申报,监理核实,总监审核,业主派驻现场监管、财务股负责人、分管副局长审核签字,再报局主要领导审签后报县财政局审核方式进行支付。
(二)项目管理情况。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比选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项目的招投标、采购工作。在县发改局、财政局等相关单位的监督下,没有挂靠承包、围标等行为。
(三)项目监管情况。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达州市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管理细则>的通知》要求落实,严把勘察、设计质量关,严把技术交底关,严把业主管理关,严把监理监督关,严把施工现场管理关。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和国家相关的技术规范进行施工,保质保量完成工程项目。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一是要求在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206户避险搬迁安置任务情况,已全部完成,完成率达的100%。
二是要求在2022年10月30日前实施完成7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和11处排危除险项目,已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
三是要求在2023年5月31日前实施完成4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和排危除险项目,总投资344万元,已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
(二)项目效益情况。
已实施206户避险搬迁安置,使近1000余人搬离了地质灾害危险区,过上了安居生活。实施22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发挥了良好的防灾功效,让3000余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群众十分满意。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认真组织自查,并认真对照事前绩效编制,2021年地质灾害治理防治体系中预算绩效目标合理,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二)存在的问题。
存在的问题:一是搬迁农户补助资金仍然偏低,难以实施搬迁,二是项目资金拨付审查程序繁琐,从资金申报到拨付到位周期太长。
(三)相关建议。
建议尽快出台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工程实施细则,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性政策和项目资金整合政策,提高补助避险搬迁安置农户资金,建议简化资金拨付审查程序。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