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中国共产党宣汉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
来源:宣汉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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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县委政法委员会是县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领导和管理全县政法工作。积极组织协调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全县社会治安形势和对策,推动、指导“平安宣汉”建设和“大调解”工作。指导推动大案要案查处工作,检查监督政法部门执法情况,组织推进司法改革,协助县委和配合组织部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牵头组织或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政法系统违法违纪案件,组织开展政法工作重大政策法律问题的调查研究。宣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排查矛盾纠纷,收集掌握工作信息,整合调解力量,协调处理重大矛盾纠纷,统筹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依法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负责全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信息平台建设,整合“雪亮”“天网”“慧眼”等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资源,深化联网应用,充分发挥应对重大风险、汇集情报信息、解决治理难题的重要作用。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服务大局促发展。围绕县委“四大战略”,做到发展步伐推进到哪里,政法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一是服务“生态立县”。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加大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打击力度,破获环境资源刑事案件48件,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6件,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2件。二是服务“工业强县”。探索实施“三三三”工程,推动30名政法机关领导干部挂包联系30家重点企业,提供法治咨询、法律服务200余次,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依托普光法庭,建立企业联络平台,“一月一走访”经验做法被市中院转发推广。严厉惩治经济类违法犯罪行为,破获经济犯罪案件28件,移送起诉27件41人。三是服务“文旅靓县”。打造巴山大峡谷景区旅游环保法庭,升级打造巴山大峡谷景区综治中心、派出所,联合景区乡镇落实“巴山义警”30名,常态开展治安巡逻巡防、矛盾纠纷化解、违法犯罪打击,开辟政法机关服务景区“绿色通道”。四是服务“开放活县”。与重庆市毗邻县区签订《政法工作协作框架协议》《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等合作文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常态开展联合执法司法活动,为“双城圈”“示范区”产业承接、产业转移、招商引资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审结职务犯罪3件4人,持续净化法治营商环境。

2.教育整顿铸忠魂。围绕“四项任务”,抓好“三个环节”,推动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取得良好成效。一是抓好学习教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围绕“四项教育”,高质量完成“三级书记”讲党课、纪委书记作廉政专题报告等规定动作,高标准开展政法大讲堂、青年读书会、“政法干警进万家”等自选动作,干警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基进一步筑牢。县法院“五真”学习法被省委政法委全省推广。二是抓实查纠整改。全面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方针,组织开展5轮自查自纠,接收办理上级交办线索11批次45条,核查顽瘴痼疾问题390条,政法领域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三是抓常总结提升。强化结果运用,新建完善《整治有案不立问题的实施办法》《不规范司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执法办案集体研究制度》等制度机制50余个,形成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良好格局,切实巩固教育整顿成果。

3.打防并举保平安。对标平安建设短板,强力推动重点工作,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打好扫黑除恶持久战。扎实开展四大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自然资源领域提前实现“‘沙霸’‘矿霸’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目标;交通运输领域依法打击了以邱某为首的非法垄断运输犯罪行为(涉案人数达19人);工程建设领域成功化解汉州国际烂尾楼遗留问题,416名业主顺利拿到产权证书。二是打好平安建设翻身战。完成3轮平安建设满意度自评(样本量达2022份),覆盖全县乡镇(街道)、县级部门(单位),自评结果通报全县,并由政法委书记对每轮排名后10位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后5位的部门(单位)“一把手”进行约谈,真抓、敢抓、主动抓的氛围进一步浓厚。三是打好市域社会治理提升战。全县423个村(社区)“雪亮”工程“全覆盖”,共建成“天网”“雪亮”视频监控点位3774个,建成省级智慧小区18个,市级以上“六无平安村(社区)”15个,全县238所学校、18家煤矿视频监控全部接入警综平台实施全天候视频监控,智慧化、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初步形成。组建“红袖标”治安巡逻队460支,加大治安巡逻防控力度,着力提升见警率、管事率、盘查率。四是打好矛盾纠纷调处巩固战。全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扎实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巩固维稳根基,切实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截至目前,全县网格活跃度月均达99.8%以上,办理民生服务事项107388件。全县各级各部门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933件,成功化解10910件,落实稳控121件,化解成功率达99.79%。扎实开展“雪亮”工程维护工作,每月视频在线率均在96%以上。

4.锐意进取抓改革。聚焦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务实举措、精心推进,确保各项工作在宣汉落细落实。一是纵深推进政法队伍改革。结合司法改革和“两项改革”要求,优化布局10个基层法庭、18个派出所、13个司法所,同步增加基层警力,更好满足辖区群众法治需求。同时,在全市率先启动派出所、交警中队“所队合一”试点,目前,正在按照一级派出所标准打造普光派出所。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依托四川公安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行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证照分离”,缩减审批时限,累计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206项,事项办理提速80%。全面执行川渝迁移业务“一站式”办理,全年共受理、审核居民因私出国境申请935人次,迁入5003人,迁出10541人。三是全面推进智慧政法建设。升级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全方位构建“互联网”立体诉讼服务体系,开展跨域立案、网上立案、电子送达等诉讼服务2499件次。整合医院、学校、车站、巴山大峡谷景区等80余家单位的数据资源,全力构建公安大数据平台,逐步实现治安联防联控、数据共建共享。

二、机构设置

县委政法委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县委政法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宣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137.5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374.1万元,增加49%。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13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37.5万元,占1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13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2.46万元,占30.1%;项目支出795.05万元,占69.9%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4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37.5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374.1万元,增加49%。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大。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74.1万元,增加49%。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82.32万元,占68.77%;公共安全支出(类)281.52万元,占24.7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1.18万元,占0.9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16万元,占2.65%;卫生健康支出(类)12.48万元,占1.10%;住房保障支出(类)19.84万元,占1.75%。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137.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支出决算数为782.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013101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26.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2013105专项业务(项):支出决算为239.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2013150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3.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2013199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63.1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决算为281.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其中:

公安(款)公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99.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1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支出决算为30.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其中:

(1)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2.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4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支出决算为12.4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其中:

(1)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8.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3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2210201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9.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和财决08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2.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5.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49.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7表和财决08-1表,仅罗列本部门实际支出涉及的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8.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8.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30批次,83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8.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扫黑除恶、政法队伍建设、矛盾纠纷调处、网络化管理、法学会建设等方面接待。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县委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28万元,比2020年增加12.2万元,增长39.1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加支出。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县委政法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县委政法委共有车辆0辆。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县委政法委项目(项目名称)等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县委政法委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0131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2013101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0131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2013199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款)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99(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款)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5.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22102(款)住房公各积金2210201(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2021年县委政法委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县委政法委本年机构2个,设内设科室6个。

(二)机构职能。县委政法委员会是县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领导和管理全县政法工作。积极组织协调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全县社会治安形势和对策,推动、指导“平安宣汉”建设和“大调解”工作。指导推动大案要案查处工作,检查监督政法部门执法情况,组织推进司法改革,协助县委和配合组织部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牵头组织或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政法系统违法违纪案件,组织开展政法工作重大政策法律问题的调查研究。宣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排查矛盾纠纷,收集掌握工作信息,整合调解力量,协调处理重大矛盾纠纷,统筹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依法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负责全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信息平台建设,整合“雪亮”“天网”“慧眼”等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资源,深化联网应用,充分发挥应对重大风险、汇集情报信息、解决治理难题的重要作用。

(三)人员概况。

县委政法委人员情况。在编人员21个,退休人员4个。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13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37.5万元,占10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13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2.46万元,占30.1%;项目支出795.05万元,占69.9%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涉及到有专项预算的部门,专项预算项目自评报告作为附件报送;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作为附表报送)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1.行政运转保障。财政拨款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住房保障等相关工作。其中:人员经费285.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2.日常公用经费49.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3.“三公”经费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和公务接待经费,本部门2022年“三公”经费总额为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5万元,无公务用车。我单位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节约开支,规范报账制度,较2021年三公经费持平。

结果应用情况。

我委认真开展了2022年度绩效自评,绩效目标和自评报告,并根据绩效评价反馈结果进行整改完善。

自评质量

经过自评,我委整体目标任务明确合理,经费测算依据充分,预算编制客观合理,专项资金分配及时到位。预算绩效监控执行到位,编制预算前进行了全面的事前绩效评估,执行中期对预算进行了事中绩效监控,并及时开展了事后绩效评价,评价结果质量均较高。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结果较好。2022年度县直工委财政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合得分96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2年部门支出与年初预算基本一致,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

在部门整体支出的资金安排和使用上仍有不可预见性,在科学设置预算绩效指标上还需进一步加强。

改进建议。

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编制。根据人员分类情况、业务开展需要,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优先保证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及功能性科目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三是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四是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确保绩效目标的顺利完成。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县委政法委员会是县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领导和管理全县政法工作。积极组织协调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全县社会治安形势和对策,推动、指导“平安宣汉”建设和“大调解”工作。指导推动大案要案查处工作,检查监督政法部门执法情况,组织推进司法改革,协助县委和配合组织部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牵头组织或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政法系统违法违纪案件,组织开展政法工作重大政策法律问题的调查研究。宣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排查矛盾纠纷,收集掌握工作信息,整合调解力量,协调处理重大矛盾纠纷,统筹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依法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负责全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信息平台建设,整合“雪亮”“天网”“慧眼”等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资源,深化联网应用,充分发挥应对重大风险、汇集情报信息、解决治理难题的重要作用。

2.根据达市委办发[2005]11号、达市委办发[2005]11号、县委常委会纪要、政府常务会纪要等文件、会议要求落实。

3.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和执行。

4.根据当年各项工作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分配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综治工作、维稳工作、见义勇为工作、扫黑除恶工作、司法救助工作、防邪工作。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统筹协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确保社会治安得到有效防控,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全县经济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确保不发生1起重大群体性事件、扫黑除恶工作全覆盖、社会治安满意度达到90%以上。

3.综合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绩效自评步骤:一是深入推进绩效自评。列入2021年综治、维稳等专项预算的所有项目支出,按要求全部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二是积极履行主体责任。政法委是综治、维稳等专项经费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综治、维稳等专项经费绩效自评工作,对绩效自评结果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三是严格落实责任。明确自评责任分工,确保数据准确、结果客观。自评中相关项目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和评分应有充分证据和材料支持,对于项目实际绩效与绩效目标偏差较大的、绩效目标编制不合理无法作为自评指标的项目,绩效自评结论不得评“好”。

2.绩效评价标准及方法:县委政法委对照项目上报时设定的绩效目标,并根据指标的重要性分别设置相应权重,对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进行打分。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综治、维稳、扫黑除恶等各项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和工作进度,由县委政法委提出申请,县财政局审核后划拨。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综治、维稳等专项经费由县财政局划拨,用于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导做好突出事件应急处置,全面摸排不稳定因素,攻坚化解稳控突出矛盾问题,指导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县委政法委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完善,在经费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县委政法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常态化监管程序,定期对监管工作开展自查自评,保障综治、维稳等专项经费使用取得显著成效。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2021年预算投入263.18万元,实际使用263.18万元。综治、维稳等工作均完成了项目的预期目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

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导做好突出事件应急处置,全面摸排不稳定因素,攻坚化解稳控突出矛盾问题,指导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推动综治、维稳等工作全面提质增效。

2021年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123001

实施单位

县委政法委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263.18

 执行数:

263.18

 

其中:

财政拨款

263.18

其中:

财政拨款

​263.18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统筹协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确保社会治安得到有效防控,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全县经济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完成率达100%。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重大群众性事件、社会治安满意度、扫黑除恶工作全覆盖

不发生1起、达到90%以上、达到100%

不发生1起、达到90%以上、达到100%

 

 

质量指标

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不少于12次

25次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31日前

2021年12月31日前

 

成本指标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社会治安状况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社会治安满意度

大少90%

92%

 

2021年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宣汉县委政法委员会123001

实施单位

宣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219.8

 执行数:

219.8

 

其中:

财政拨款

219.8

其中:

财政拨款

219.8

 

其他资金

0

其他资金

0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加强全科网格建设,统一网格划分,在村社两委换届中配齐配配强社会管理员,扎实推进我县网格化工作。

通过项目实施,保障调整充实社会管理员(网格员)581名,扎实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全县网格活跃度月均达99.8%以上,办理民生服务事项107388件。充分发挥网格员实战作用,深入社区、村落和楼院,广泛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刑释人员、吸毒人员、精神障碍患者、重点青少年、杨方报复社会人员等重点人员的走访服务,严密盯控和及时上报动向问题,从一线防控治安。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构建多层级网格化体系,完成网格重点工作。

按照省、市网格化考核指标,完成三项重点工作量,力争全市前列。

全县581名网格员扎实开展基础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不稳定因素发现、突发事件上报、特殊人群走访服务、矛盾纠纷排查、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民生服务,办理民生服务事项107388件。

 

质量指标

网格终端机登陆

每月网格活跃度95%以上

全县网格活跃度月均达99.8%以上

 

时效指标

年度考核排名

力争网格化平台考核在全市前3名。

2021年通过达州市对网格化平台综合考核,宣汉县最终排名全市第2名。

 

成本指标

亮点打造

预计在全县打造1-2个标准化综治中心

围绕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已经打造完成南坝片区综治中心,成功融入治安防控、矛盾调处、民生服务、应急处突等多项功能,辐射带动片区8个乡镇30余万群众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整体提升。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落实网格员工作保障

全额保障177名城市网格员工资

网格员工资每半年发放1次,已足额发放城市网格员工资

 

社会效益  指标

保障社会稳定

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2021年全县网格员走访特殊人群6万余次,调解纠纷10933件。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

排查处理上报各类社会治安事件,县综治中心及时转办处理。

县综治中心接收各类网格上报事件已全部处复到位。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平安建设满意度

网格员对网格内所有群众进行全覆盖宣传平安建设满意度,保障在全省排名进位。

2021年度宣汉县在全省排名提升至全省94位。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项目的实施落实,为县委政法委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项目综合评价为:好。

(二)存在的问题。

结合自评情况,存在的问题:无。

(三)相关建议。

持续抓好综治、维稳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保证项目深入推进。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中国共产党宣汉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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