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10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2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9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2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2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22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24
第四部分附件---------------------------------------------------30
第五部分附表---------------------------------------------------4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2
二、收入决算表-----------------------------------------------42
三、支出决算表-----------------------------------------------4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2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4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4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42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42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42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42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42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42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42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42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3、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全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县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6、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政策,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8、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10、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根据上级部署做好福利彩票公益金相关工作。
12、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便民化服务等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将县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交由县民政局机关承担。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
(一)稳步推进“两改”后半篇文章。根据省、市、县统一要求,按照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的安排部署,聚焦民政系统的《养老育幼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方案》《加强和创新城乡社区治理》《加强基层群众自治》三个专项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按期完成了方案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牵头开展县域内片区划分工作,制定了《达州市宣汉县县域内片区划分方案》,为下一步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强化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配合达川区完成宣达线边界联检工作。
(二 )推进基层治理能力建设。一是优化队伍结构。圆满完成了县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402个村实现书记主任“一肩挑”,达到95%;“两委”中35岁及以下648名,占比23.28%;大专及以上学历903名,占比32.44%,实现年龄、学历“一降一升”。二是健全群众组织。“两委”换届结束后,各村(社区)全面实行依法推选党组织副书记兼任村(居)务监委会主任,成立红白理事会、道德理事会、村(居)民议事会等议事协商载体。三是倡树文明新风。县整治办将“部分群众巧立名目大操大办宴席、浪费现象严重”作为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之一,县民政局作为牵头单位,围绕“建章立制、加强监管、持续整治、倡树新风”的工作理念,引导群众“婚丧嫁娶”操办宴席按照传统的“八大碗”菜系,遏制铺张浪费,大力倡导勤俭办红白事的良好社会风气,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扎实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一是健全组织体系。县上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挂牌成立了宣汉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乡镇(街道)建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落实了儿童督导员;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班子分工,明确了村(社区)儿童主任原则上由社会管理员兼任,实行儿童主任与养老专员一肩挑。二是完善留守、困境儿童信息。再次摸排采集了全县留守(困境)儿童信息共16266人,在东乡街道、南坝镇等乡镇(社区)建立了6个儿童之家示范点。三是挂牌成立了县儿童福利院。县社会福利院扩建项目工程已竣工验收,即将投入使用。四是会同县关工委等单位扎实开展留守学生周末假日寄宿学校试点工作,试点经验获得了省市的高度肯定。
(四)规范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入库计划19200万元,占目标任务114%。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562万元。向上争取各类民生资金28167万元,占目标任务104%。通过一卡通发放低保、特困、孤儿和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各类民生救助补助资金共计42896万元,有力保障各类民政对象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及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五)民政惠民政策全面落实。全县共有城市低保5706户7982人,累计发放资金3602.74万元;农村低保65816户84466人,累计发放资金25511.77万元;特困人员共有6410人(其中城市特困314人,农村特困6096人),发放资金4382.2468万元,护理补贴887.875万元;临时救助1299人次(含慈善救助115人次),发放资金226.02万元;孤儿346人(其中分散居住295人,机构内养育46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39人,发放生活补助570.21万元、孤儿助学金6.69万元;为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共计3659.476万元(其中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8113人2198.39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4226人1461.086万元);惠民应急帮扶1718件次,发放帮扶资金134.9万元;襄渝铁路民兵民工及遗嘱定期生活补助金413人,发放生活补贴933.4326万元;精减退职人员98人,发放生活补贴49.36万元;拨付起义投诚人员1人,发放生活补助1.0524元;为31895名老人发放高龄津贴2426.116万元;为61名百岁老人发放敬老金2000元/人.年,所在家庭发放奖励2000元/户;对流浪乞讨人员开展人性化的服务管理,接待求助人员176人次(其中:精神病人43人次,未成年人24人次)。各类民政政策覆盖率、落实率、救助率均达100%。
(六)救助兜底巩固脱贫有力。认真开展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专项行动,织密编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切实兜准救助对象、兜住脱贫底线、兜牢保障待遇。加强社会救助政策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低保兜底“渐退期”政策,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全县农村低保兜底对象38959人,占农村低保总人数的46.1%,其中:脱贫户34756人,监测户1366人,既是脱贫户又是监测户的2837人。实现了精准施保、应兜尽兜。
(七)稳步推进社会事务管理。一是规范社会组织管理。进一步巩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构脱钩改革、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整治成果,组织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为争创全国百强县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会同相关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劝散社会组织1家,移交乡镇(街道)管理社区社会组织79家,责令摘牌1家,依法解散社会组织1家,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对276个全县性社会组织(其中:社团92个,民办非企业184个)开展了平台法人实名注册、网上年检工作。二是依法办理婚姻收养登记。认真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着力提高婚姻收养登记水平,截至目前,依法办理结婚登记6733对、离婚登记1396对、补发结婚登记证2192对、补发离婚登记证196本、签发婚姻证电子签章3299对,离婚冷静期登记2362对。办理跨省(市、县区)婚姻登记67对,川渝通办49对。依法办理收养登记6件。收养和婚姻登记合格率均达100%。三是殡葬改革稳步推进。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提高了殡仪服务水平。截至目前,已火化尸体660余具、销售公墓268座;为490名城乡困难群众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100.588万元。四是做好“三社”(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联动基础工作。在蒲江街道建立社会工作站1个。指导社区开发社工项目,鼓励社会组织和社工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积极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治理。实施协同筑幸福至千家幸福小站、合力监护相伴成长服务项目。
(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是经县委编办同意,更改了设在被撤并乡镇的敬老院名称,全县22所敬老院全部增挂养老服务中心牌子,增加为辖区特殊困难老人提供服务等职能;二是乡镇全面设立养老专员、村(社区)设立养老专干,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建成;三是养老服务项目全面推进,茶河中心敬老院全面建成,县中心敬老院、清溪、南坝、天生敬老院适老化改造全面完工并投入使用,东乡、蒲江养老服务综合全面推进;四是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县失能老人照护中心项目已经发改部门立项,自然资源部门已出具选址意见书,正积极向上争取;正在谋划区域性敬老院建设,力争将规模小、设施设备差、消防不达标的养老机构进行整合重组;五是全面落实养老育幼工作方案。
二、机构设置
宣汉县民政局下属二级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
纳入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宣汉县救助管理
宣汉县社会福利院
宣汉县殡葬管理所
宣汉县老年大学
宣汉县惠民帮扶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46328.48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219.3万元,下降2.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46328.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873.82万元,占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4.66万元,占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46328.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9.51万元,占4.9%;项目支出44048.98万元,占95.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6328.4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219.3万元,下降2.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873.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15.42万元,下降2.8%。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873.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万元,占0.03%;教育支出(类)支出2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705.03万元,占99.63%;卫生健康支出59.29万元,占0.13%;住房保障支出91.51万元,占0.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5873.82,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0.5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32.54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76.72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54.09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5.07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9.2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63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44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支出决算为557.12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支出决算为1034.67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社利事业单位(项):支出决算为108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支出决算为360万元,完成预算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 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0万元,完成预算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支出决算为3577.96万元,完成预算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601.04万元,完成预算100%。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479.1万元,完成预算100%。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84.05万元,完成预算100%。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1.46万元,完成预算100%。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8.97万元,完成预算100%。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098.46万元,完成预算100%。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支出决算为1104万元,完成预算100%。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75万元,完成预算100%。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04万元,完成预算100%。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5.09万元,完成预算100%。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16万元,完成预算100%。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91.5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79.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29.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16.71万元、津贴补贴108.19万元、奖金7.41万元、伙食补助费1万元、绩效工资239.2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9.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6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6.1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1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77.31万元、生活补助489.07万元、医疗费补助、奖励金10.44万元、住房公积金91.5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44万元。
公用经费350.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2.91万元、印刷费9.35万元、水费2.85万元、电费11.55万元、邮电费11.34万元、差旅费86.2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33.18万元、租赁费1.8万元、会议费0.72万元、培训费0.7万元、公务接待费2.65万元、劳务费16.83万元、工会经费3.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06万元、其他交通费35.8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4.02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0.11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06万元,占7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05万元,占20.1%。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0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1.13万元,增长7.6%。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修耗油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06万元。主要用于民政救助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0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4.35万元,下降51.8%。主要原因是疫情接待任务减少。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0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上级及其他县市来我县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473批次,39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05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4.66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民政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0.03万元,比2020年减少32.52万元,增长/下降8.5%,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民政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民政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主要是用于执行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项目(困难群众救助、孤儿养教医)等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民政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2059999其他教育支出(项):指其他教育支出。
1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2.2080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13.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14.20802民政管理事务(款):反映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15.2080201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2080207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反映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管理,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17.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18.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9.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2.20810社会福利(款):反映用于社会福利支出。
23.2081001儿童福利(项):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24.2081002老年福利(项):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资金补助支出。
25.2081004殡葬(项):反映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政部门直属殡仪馆、公墓、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的支出。
26.208100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27.2081099其他社会社福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28.20811残疾人事业(款):反映政府在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29.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反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30.20819最低生活保障(款):反映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31.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项):反映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32.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项):反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33.20820临时救助(款):反映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等支出。
34.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35.20821困难人员救助供养(款):反映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36.2082101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反映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37.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38.20825其他生活救助(款):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外用于城乡生活有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39.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外用于农村生活有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包括用于除优抚对象、失来人员之外的农村生活有困难居民的价格临时补贴支出。
40.208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1.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2.210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43.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44.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45.201102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部门安排的事业单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46.2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47.221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48.22102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
49.2210201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0.229其他支出(类):反映其他政府支出。
51.22960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反映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52.22960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反映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53.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支出。
5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7.“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2021年民政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宣汉县民政局为行政机关,民政局下属全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共5个:宣汉县社会福利院、宣汉县救助管理站、宣汉县殡葬管理所、宣汉县老年大学、宣汉县惠民帮扶中心。
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全县民政工作规章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积极推进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2、负责全县性社团和委托代管的全国性社团分支机构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3、负责全县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4、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 民主决策, 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委会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建设;指导城镇居民委员会建设;制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社区建设。
5、贯彻国家婚姻法律、法规;制定婚姻登记管理办法,指导婚姻登记工作。查处违法婚姻,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6、拟定行政区划总体规划; 负责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命名、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 审批; 组织协调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全县、乡、镇间边界争议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7、承担老年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贯彻有关政策、法规、规章;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管理本级福利基金、推行殡葬改革,执行殡葬工作政策;制定流浪儿童救助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
(三)人员概况。
民政局有行政编制10个,机关工勤编制1个,参公编制3个,内设机构有地名办、双拥办、低保中心、低收入认定中心、慈善办、精神康复院、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农村中心敬老院、农村中心敬老院管理中心事业编制79个,2021年底民政局在职职工93人。
下属事业单位5个编制共计17个,年未职工1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民政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46328.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9.51万元,占4.9%;项目支出44048.98万元,占95.1%。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支出预算46328.48万元,(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873.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万元,占0.03%;教育支出(类)支出2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705.03万元,占99.63%;卫生健康支出59.29万元,占0.13%;住房保障支出91.51万元,占0.2%.(2)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454.66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年初根据本部门运转及特定工作目标需要编制了部门预算,在预算执行中,我部门对人员类、单位运转类经费根据需求按月支付,对特定项目预算执行严控指标、进度,并于每年6月、9月、11月预算执行评估,确保资金使用按照预算项目和使用用途执行,2021年,我部门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预算执行完成100%
(二)结果应用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部门内部控制建设,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机关公务接待、差旅费报销、政府采购业务等管理办。积极推进财务内控信息化平台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规范流程,确保过程留痕,降低内控风险。
自评质量
预算执行和完成情况良好,资金使用比较规范,基本实现了预期,但是也存在不足之处,部分目标设置有待进一步优化。总体自评结果良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1年,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存在问题。
在部门整体支出的资金安排和使用缺乏前瞻性,不可预见性,在制定预算绩效指标上还有待加强预算的准确性。比如说在预算执行中,有时难免会出现一些意料不到的状况,导致年底有的指标需要调剂或者追加经费
(三)改进建议。
一是加强预算管理意识,做好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二是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动态监控措施,加强内控信息化建设。
附件
宣汉县民政局
关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专项资金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2021年,中央、省级和县级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共计35704.5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2292万元,省级资金1939万元,县级资金11473.54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资金执行情况
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收入35704.54万元,支出35704.54万元,执行率100%,其中:中央补助资金22292万元,支出22292万元,执行率100%。省级补助资金1939万元,支出1939万元,执行率100%。县级配套资金11473.54万元,支出11473.54万元,执行率100%。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严格资金分配及执行。强化预算管理,按项目需求分配资金,严控项目执行进度,强化绩效跟踪,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2.严格资金发放管理。按月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金、部分急难型临时救助金除外)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平台发放,形成全过程全链条资金监督体系,释放做实基层监督的综合效能。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1年,出台了《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街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宣汉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的机制建设,救助成效显著提升。
1.城乡低保应保尽保。截至2021年底,全县共有城乡低保对象71487户92447人,其中:城市低保5691户7982人,月人均补助水平达393.08元;农村低保65796户84465人,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258.74元。
2.特困人员应养尽养。截至2021年底,全县共有城乡特困人员6410人,其中:集中供养1350人,分散供养5060人,除按月发放基本生活供养金外,还根据护理能力等级评定分档向监护人发放照料护理费用。
3.全面落实孤儿保障政策。截至2021年底,全县共有孤儿346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39人,其中:福利机构养育52人,散居533人。
4.临时救助应救即救。根据救助对象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接受教育、重大疾病等不同情况制定了相应的救助标准,且根据不同的困难程度确定救助档次,构建了科学合理的临时救助标准体系。2021年,共实施临时救助2407人次。
5.切实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街面巡逻巡查,积极开展“夏季送清凉”以及“寒冬送温暖”等专项救助活动,多形式开展“寻亲”工作。全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共168人次。
(二)绩效分析
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政策宣传广泛,群众知晓率高,救助程序规范,审批及时,保障标准逐步提高,救助资金发放及时到位,专项治理持续推进,动态管理不断强化,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到位,救助申报及审批程序总体公平、公正、公开,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有效保障,群众满意度高,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全面运用达州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推行社会救助“无纸化办公”。乡镇(街道)在受理、调查、审核、确认等环节形成的有关资料同步上传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确保电子档案齐全完整、统一规范、安全有序。审核、确认环节需要签字签章的通过电子签章系统完成,确保了社会救助实现“一网通办、闭环运行”。所有数据已与“天府救助通”智慧救助平台连通,每月初定时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数据发送到“天府救助通”,生成台账后推送到“一卡通”平台进行发放。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目标明确,管理制度健全,资金到位拨付及时,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较好保障,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未偏离绩效目标。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2021年孤儿养教医项目绩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项目评价实施方案情况:发展推进全县儿童福利事业,加强儿童保障工作,参与社会救助工作,从事孤儿残疾儿弃婴集中供养,抚养,教育,康复等工作,负责全县孤残儿及困境儿童的政治落实,咨询,维护儿童合法权益,收养管理城镇三无人员及代养老人等工作 。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单位主要从事孤儿残疾儿弃婴集中供养,抚养,教育,康复等工作,负责全县孤残儿及困境儿童的政治落实,咨询,维护儿童合法权益。完成率达100%。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孤儿基本生活有关工作的意见通知》设置对孤儿服装、教育、医疗及保育人员工资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设置情况(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明确)
2、项目管理
资金分配情况:孤儿服装、教育、医疗及保育人员工资等支出73.36万元,资金使用情况:按需开钱,财务监督,院长审核。
3、项目绩效
项目目标完成情况:预算73.36万元,完成73.36万元,完成率100%。2021为孤儿购买了不同季节的衣服,让每位孤儿有学上,有衣穿。保证其学习用品,按需购买了教辅资料,并圆满完成当年学业。
三、存在主要问题:无
四、相关措施建议:无
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实施单位 | 宣汉县民政局 | ||||
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35704.54 | 执行数: | 35704.54 | ||
其中: 财政拨款 | 35704.54 | 其中: 财政拨款 | 35704.54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按月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保障困难群众生活 | 按月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保障困难群众生活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救助人数 | ≥10万 | 低保、特困、临时救助人数101849人 | ||
质量指标 | 城乡低保应保尽保 | 100% | 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完成率100% | |||
时效指标 | 救助资金发放 | 按月 | 救助资金按月通过一卡通打卡直发 | |||
成本指标 | ||||||
效益
| 经济效益 指标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困难群众生活 | 得到很好保障 |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较好保障,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 | |||
生态效益 指标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
满意 | 满意度 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附表:
2021年孤儿养教医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宣汉县民政局308001 | 实施单位 | 宣汉县社会福利院 | |||
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73.36 | 执行数: | 73.36 | ||
其中: 财政拨款 | 73.36 | 其中: 财政拨款 | 73.36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1.按月发放聘用人员工资1650元,2.按月缴纳聘用人员的养老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障3、完成孤儿年度教育支出4、孤儿衣被支出 | 1.按月发放聘用人员工资1650元,2.按月缴纳聘用人员的养老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障3、完成孤儿年度教育支出4、孤儿衣被支出完成率100%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聘用人数 | ≥5人 | 聘用人员6人 | ||
质量指标 | 孤儿教育支出 | 孤儿学习用品及衣被支出 | 按孤儿学龄段及学习需要购学习用品及衣被 | |||
时效指标 | 聘用人员工资发放 | 按月发放 | 按月发放 | |||
成本指标 | 聘用人员工资标准 | 1650元/月 | 完成率100% | |||
效益
| 经济效益 指标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 孤儿安心上学,提供了后勤保障 | 满意率100% | |||
生态效益 指标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
满意 | 满意度 指标 | 社会满意度100% | 100% | 100%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