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三、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宣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指挥疏导交通,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或者受理机动车登记和驾驶证管理业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复杂多变的形势,宣汉县交通警察大队坚持疫情防控和交管工作“两线作战、两线全胜”的工作基调,紧紧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交通安保维稳工作这一主线,盯牢国省道和农村道路两个战场,全力开展“护旗”系列行动和“减量控大”专项工作,始终保持严管、严防、严治、严查的高压态势,综合施策、攻坚克难,全面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在突出公安交警主责主业的同时,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实现了队伍管理正规严格、勤务管理科学合理、执勤执法规范文明、车管服务便利高效、安全宣传广泛深入,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城乡道路安全畅通,为争创百强县和平安宣汉建设创造了更加安全、有序、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突出主责主业,道路交通安全稳定
一年来,大队紧紧围绕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目标,坚持综合施策,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强力整治交通违法,全力防范交通事故。2021年,全县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454起,受伤1109人,死亡27人,财产损失242570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量增加884起,上升8.84%;受伤人数增加1048人,上升17.18%;死亡人数减少11人,下降28.94%;财产损失增加152870元,上升17.04%。我县全年道路交通死亡事故虽然得到有效遏制,但交通事故总量和受伤人数呈大加幅度上升趋势,事故预防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一是开展隐患排查。每月组织开展公路危险路段排查,共排查公路危险路段188处,2处列为市级挂牌整治,并书面报告县道安办责成相关责任部门进行整治。二是推进隐患“清零”。采取“逐车见面、逐人见面、跟踪督办”的措施,深入开展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隐患“清零”行动,督促2916名重点驾驶人按期审验和换证,1827台面包车、847台重货重挂车按期年检、如期报废。督导检查客货校危等重点运输企业41家,向13家企业发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约谈企业负责人5次涉及7家运输企业。三是加强违法整治。紧盯重要节点、重要路段、重点时段,严查重点车辆和重点违法行为,共查处交通违法35000余起,其中无证驾驶520起、酒驾551起、超员630起、超载824起、改型412起、疲劳驾驶183起、违反禁限行205起,超速75起,行政拘留18人、刑事案件37起。四是完善应急预案。修订完善了《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制订了《达宣快速路(宣汉段)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健全指挥体系,建立了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救治“四位一体”工作机制,严格值班备勤,强化应急准备,科学应对道路交通流量激增、发生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群体性事件以及其他突然发生影响安全畅通的事件。 五是坚持综合治理。借助县政府“道安办”的平台作用,通过建章立制、考核评比、督促检查、问责约谈等手段,建立了“村社守点、交警巡线、乡镇管面”的城乡道路交通防控体系,推进货车“双超”治理和农村道路交通管理。落实大队领导及民警联系指导农村“两站两员”和派出所制度,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培训共1场次。六是加强宣传曝光。深入开展交通安全“七进”和文明交通进驾校“五个一”活动24场次,围绕重要节点开展“两公布一提示”23次,发送宣传短信20000余条,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活动,深入学校、企业、村社、社区开展交通法规宣讲64次,开展执法直播2场,发布“微信微博”125条。组织客车、校车、出租车、危化品运输车驾驶人集中学习9次,受教育驾驶人3000余人次。每月集中曝光2起典型交通违法行为和事故案例。七是重要节点安全稳定。大队紧盯“春运”“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七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做到提前安排,勤务升级,全警动员,全员上路,加大隐患排查、路面防控、信访维稳等工作,确保了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辖区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未发生长时间大面积交通拥堵、未发生涉警舆情事件。八是加强智慧交通建设。大队争取财政资金150余元,建成公安交通指挥中心,将全县公路卡口机,双河缉查布控指挥平台数据充分整合,加大了对涉牌涉证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精准布控和精准打击,实现“情-指-勤”一体化指挥。九是大力推广交管12123和农交安APP。建立了双河、南坝两个“警保联动”服务中心,大力推动交管12123交通事故快处快赔,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达30%,给交通事故当事人带来极大的方便。通过上门督促、面对面培训,推动全县37个乡镇“两员”“农交安”手机APP注册、使用全覆盖,夯实了农村交通基础。十是深化“放管服”工作。推进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12项措施落地,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大队在车驾管业务中,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推广网上服务、自助服务和就近服务。大力宣传推广“学法减分”政策,让驾驶员享受改革“红利”。
(二)深化教育整顿,交警队伍健康发展
大队紧紧围绕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强化政治教育、党史学习教育、警示教育和英模教育,加强顽瘴痼疾整治,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的过硬公安交警铁军。今年以来,大队实现了队伍“零违纪、零违法”。一是强化学习。认真开展“学制度、讲规矩、抓规范、强执行”主题活动,依托“学习强国”、中心组学习会、党课、夜校等平台,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系列会议、习近平来川讲话和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和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全县两会精神,不断提高班子及队伍理论水平。二是强化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等制度,健全、完善和落实支部的各项制度,促进了支部工作的规范开展。定期开展“廉政谈话”,推动“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制度落地落实,切实增强队伍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三是强化教育。通过开展正反典型教育、“谈心谈话”活动,不断加强队伍党风教育、宗旨教育、廉政教育、纪律教育,增强队伍的法纪观念。四是强化监督。严格实行民警日常违规行为记分制度,加强队伍的内外监督,强化执纪问责,切实整改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中的“双十”问题,确保队伍规范化建设。五是强化关爱。大力实施“春风工程”,落实从优待警措施,关心关爱民警辅警,倍加珍惜警力,加大先进典型培育选树力度,加强警营文化建设,做好正面宣传,激发队伍活力。
(三)坚持以人为本,疫情防控取得成效
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多波次发生,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大队始终坚持“生命至上”,按照上级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全年,大队无人员违反疫情管控规定,无人员感染新冠病毒。一是强化动员部署。大队多次召开专题会,及时传达了省、市、县疫情防控调度会精神和县公安局的部署要求,安排部署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配合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二是落实防控措施。严格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及县局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开展个人、部门及家庭人员疫苗接种。加强营区、食堂的消毒消杀。对外来人员管理,严格实行验码、测温登记、戴口罩等防控要求。车管、违法处理等办公区域严格落实通风消毒、“一米线”等措施。三是严肃纪律要求。大队把防疫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要求全体民辅警上下班期间要戴口罩,上路执勤务必做好防护措施。非必要不外出,从严落实外出审批报备制度。
三、机构设置情况
宣汉县交通警察大队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设独立编制机构1个,其中行政机构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129.71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1.80万元,增长4.81%。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人员工资调整,新增卡口、电警建设支出增加。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129.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29.7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仅罗列本单位涉及的收入。)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129.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2.13万元,占83%;项目支出197.58万元,占1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4表,仅罗列本单位涉及的支出。)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29.71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1.80万元,增长4.81%。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人员工资调整,新增卡口、电警建设支出增加。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9.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1.80万元,增长4.81%。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人员工资调整,新增卡口、电警建设支出增加。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9.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公共安全支出(类)926.92万元,占82.04%;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0.58万元,占0.0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11.94万元,占9.90%;
卫生健康支出(类)34.92万元,占3.09%;
住房保障支出(类)55.36元,占4.92%。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仅罗列本单位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129.7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718.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02.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1.7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5.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1.6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5.9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6.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0.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7.5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5.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2.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96.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3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万元,占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万元,占17%。具体情况如下:
1.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1辆,主要用于交通执勤执法。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持平: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7批次,52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交通专项业务接待等。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1年,宣汉县交警大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5.30万元,比2020年减少87.42万元,下降39.25%,主要原因是预算调减且实行节能减排政策,降低机关运行成本。
2021年,宣汉县交警大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具体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宣汉县交警大队共有车辆3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1辆,主要用于交通执勤执法。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1年宣汉交警道路安全专项资金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及机关事务管理(项):指反映各级政府举行各类重大活动、召开重要会议(如国务院一类会议、国庆招待会、全国劳模大会)的支出,政府机关房地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反映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1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指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支出。
1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2021年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38001 | 实施单位 | 宣汉县交警大队 | ||
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102 | 执行数: | 102 | |
其中: 财政拨款 | 102 | 其中: 财政拨款 | 102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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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指挥疏导交通,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或者受理机动车登记和驾驶证管理业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 营造良好的交通氛围,保证全县人民安全出行。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查处交通违法 | 25000次 | 30000次 | |
数量指标 | 重货重挂车按期年检 | 700辆 | 800辆 | ||
数量指标 | 法规宣讲 | 40次 | 50次 | ||
质量指标 | 按要求完成 | 全面完成 | 100% | ||
时效指标 | 年底完成 | 12月底完成 | 12月中旬完成 | ||
成本指标 | 100万元 | 100万元 | 102万元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营造良好的氛围,保证全县人民安全出行 | 明显提高 | 效果显著 | ||
满意 | 满意度 指标 | 道路参与者 | 满意 | 非常满意 |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