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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人民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92号建议办理情况(A)的函

来源:宣汉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08-31     点击数: 人次

宣府函〔2022251

宣汉县人民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92号建议办理情况(A)的函

赵晓林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纳入县财政预算的建议》(第092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宣汉县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决策部署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把节省节余的财政资金优先用于基层,有效保障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正常运转

二、办理情况

我县结合实际印发了《宣汉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明确提出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全县范围内已建成或在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的城镇各方责任主体均应缴纳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20224南坝镇人民政府参照该《办法》开展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试点工作我县将根据试点效果在符合征收条件的乡镇(街道)分区域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所征收费用全额返还各乡镇(街道)用于保障生活垃圾处理设备正常运转及人员工资等。同时根据各乡镇(街道)财政资金分配原则每年向2 8城镇体系中的各乡镇(街道)分配18—200万元不等的补助资金其余各乡镇按城镇人口规模和辖区面积分配10—15万元不等的补助资金用于保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含环境类项目)和日常办公运转年终再结合各实际情况予以统筹安排,切实保障各乡镇(街道)生活垃圾处理的资金需求。

三、下步工作打算

宣汉县将严格按照省、市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建设,持续加大向基层转移支付补助总量并保持相对稳定结合全县综合财力情况适度加大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感谢您对宣汉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支持!

宣汉县人民政府

202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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