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塘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暨明确各部门职责的通知
来源:君塘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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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镇相关部门:

为认真落实《君塘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实行公示制度管理的通知》(君府发20224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全镇农村宅基地管理和建房审批、监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维护农村居民建房的合法权益,有效制止违法建房行为,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君塘镇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组

  副组长王庆波四级调研员

  张兴云二级主任科员

  成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师大荣自然资源所所长

  邓村镇中心主任

  牟术明林业站站长

  王东升河长办负责人

  崔荣华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办公室主任

  张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牟杰淑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郑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冉茂军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叶茂同志兼任,张勇同志任副主任,负责宅基地审批管理日常工作办公室人员由涉及宅基地审批相关办站所人员组成。

二、职能职责

村民小组:收到农户宅基地和建房申请后,召开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屋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将意见载入《申请表》,将申请材料、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村民委员会审核。

村民委员会:加强宅基地队伍管理建设,落实常态化管理,审查农户建房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规划、是否征求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审核通过的,将审核意见载入《申请表》,并将全套申请材料送镇农村宅基地批准服务窗口,审核未通过的,将申请材料返还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一户一宅、农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鉴定、宅基地和建房申请是否经村组公示等内容,提出宅基地批准面积建议;查处农村宅基地违法用地,并下发停止违法建设的通知书;组织自然资源所、村镇中心等站所、各村,全面落实宅基地申请审查、报批前到场勘测查验、批准后实地丈量批放、开工后到场监督指导、住宅建成后实地核查验收四到场要求,办理改扩建房屋的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并做好台账,归档留存申请审批资料;指导宅基地合理布局、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镇自然资源所:实地审查用地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审查是否符合一户一宅要求;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安排宅基地用地规模和布局,满足合理的宅基地需求;与农业服务中心、村镇中心等站所、各村,全面落实宅基地申请审查、报批前到场勘测查验、批准后实地丈量批放、巡查监管、住宅建成后实地核查验收四到场要求,对拟选址范围进行测绘,出具《选址勘测图》及其界址点坐标表;完善建房前期资料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发放不动产权证。

镇村镇中心:与自然资源所、农业服务中心等站所、各村,全面落实宅基地申请审查、报批前到场勘测查验、批准后实地丈量批放、巡查监管、住宅建成后实地核查验收四到场要求,出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并做好台账;负责组织编制和推广农村住宅图集,加强乡村建筑风貌引导,组织开展农村工匠培训,指导做好农房建设质量和安全等工作。

三、工作制度

(一)定期会议。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碰头会,研究解决审批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对相关部门的工作质量进行评价。

(二)督促检查。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相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通报。领导小组成员每月向领导小组报告一次本部门工作进展。

(三)责任落实。领导小组各成员对本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负责,相互之间必须紧密配合,禁止推诿扯皮,如遇到未明确负责部门的工作由领导小组组长指定负责部门和负责人。

  君塘镇人民政府

202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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