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机构设置情况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职能简介
宣汉县新华镇中心卫生院主要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一般医疗服务为主全面开展各项工作。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医疗卫生工作,组织领导群众卫生运动,培训卫生技术人员。是农村三级医疗网点的重要环节,担负着医疗防疫、保健的重要任务,是直接解决农村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一关。对妇幼保健和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工作;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工作;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等工作。目前开展了常见病、多发病、突发病等的诊治及预防保健工作,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对本辖区内开展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与处置,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度本院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共12大项,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原发性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同时继续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巩固健康扶贫成果。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反四风问题,提升职工政治素养。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加强职工的自身专业技能的培训,提高了服务技术水平,提升了医疗服务能力,落实好医疗保障制度,忠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同时,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以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原则为新华辖区居民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三、机构设置情况
宣汉县新华中心卫生院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设独立编制机构1个,其中行政机构0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机构0个,其他事业机构1个。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023.82万元、支出总计1023.82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93.75万元,上升了10.07%;支出总计增加93.75万元,增加了10.07%,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门诊、住院病人相应增加了,事业收入增加229.14万元。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023.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3.79万元,占26.75%;事业收入749.82万元,占73.24%;其他收入0.20万元,占0.01%。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023.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3.82万元,占10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273.79万元,支出总计273.79万元,收支平衡。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减少81.7万元,下降22.98%。主要变动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拨款及日常办公经费的拨款减少形成。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3.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6.74%。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1.7万元,下降22.98%。主要变动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及办公经费的支出减少形成。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3.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90万元,占2.52%;
卫生健康支出(类)266.9万元,占97.4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73.79,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90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支出决算为95.64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3.43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37.83万元,完成预算100%。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3.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84.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1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1万元。主要用于救护车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宣汉县新华镇中心卫生院共有车辆1辆,其中:医疗救护用车1辆。
(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单位在2021年没有超过50万元的项目,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0.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1.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退休人员补充医疗保险缴费。
12.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13.210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4.21003基层医疗机构(款):反映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15.2100302乡镇卫生院(项):反映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16.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反映基层医疗机构及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经费支出。
17.21004公共卫生(款):反映用于公共卫生支出。
18.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2021年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 实施单位 |
| ||||
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 执行数: |
| |||
其中: 财政拨款 |
| 其中: 财政拨款 |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
|
| |||
质量指标 |
|
|
| ||||
时效指标 |
|
|
| ||||
成本指标 |
|
|
| ||||
效益 | 经济效益 指标 |
|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
|
| ||||
生态效益 指标 |
|
|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
|
| ||||
满意 | 满意度 指标 |
|
|
|
备注:本单位2021年没有50万元以上项目,本表无数据。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