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
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022年是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也是三年行动“收官”之年,按照《宣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宣汉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宣安委〔2020〕5号)要求,为全面落实巩固提升阶段各项任务,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全县安全生产治理水平,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对照三年行动目标任务,认真梳理总结工作成效,查摆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抓紧补短板、强弱项,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全面提升三年行动整体工作质效,确保顺利收官。
二、评估方式及内容
各有关部门对照《宣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宣汉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宣安委〔2020〕5号)及每年工作方案目标任务,通过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专家核查等多种方式开展自评,全面总结梳理三年行动工作情况及主要成效,剖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深层次原因,总结有效经验做法和制度性成果,提出深化治理的工作措施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总结评估报告,并填写评估工作清单(附件)中的“具体完成情况”,包含体制机制建立情况等内容,要求内容实事求是、数据详实准确、突出工作重点。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总结评估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全力做好总结评估工作,切实提升三年行动整治工作实效,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保证工作质效。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制定总结评估工作方案,并持续推进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三年行动重点攻坚,针对发现的短板弱项,坚决有力推动整改,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三)建立长效机制。深入总结开展三年行动以来探索形成的典型经验做法,着力将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建立长效机制,逐步健全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并复制推广,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请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牵头部门(单位)于2022年11月25日前,将三年行动评估工作清单及总结评估报告报送县安办,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进行工作衔接。(联系人:秦亚军,联系电话:17208196176,电子邮箱xhxawhbgs@163.com。)
附件: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结评估工作清单
宣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
附件
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结评估工作清单
序号 | 评估专题及专项 | 评估主要内容(具体工作任务见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 具体完成情况(包含体制机制建立情况等) | 评估部门(单位) |
|---|---|---|---|---|
一 |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专题 | 1.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 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县司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
2.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 ||||
3.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 ||||
4.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 | ||||
5.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 | ||||
6.其他新增工作内容。 | ||||
二 |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 1.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 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文体旅局、县国资中心、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2.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
3.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 ||||
4.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 ||||
5.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 ||||
6其他新增整治内容。 | ||||
三 | 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 | 1.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 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经信局、县公安局、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国资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交警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
2.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 ||||
3.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 ||||
4.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 ||||
5.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 ||||
6.其他新增工作内容。 | ||||
四 | 煤矿安全整治 | 1.科学精准编制和实施“十四五”《四川省煤炭产业发展规划》和《四川省煤矿安全生产规划》。 | 县煤安中心牵头,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人社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
2.淘汰退出煤炭行业落后产能。 | ||||
3.严格煤矿安全生产条件。 | ||||
4.持续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 | ||||
5.深化煤矿安全隐患治理。 | ||||
6.强化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管控。 | ||||
7.深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 ||||
8.强化煤矿安全工作过程监督。 | ||||
9.加强煤矿事故矿井的监督管理。 | ||||
10.强化煤矿安全基础建设。 | ||||
11.全面落实煤矿安全工作领导和监管责任。 | ||||
12.强化监管监察执法能力建设。 | ||||
13.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 ||||
14.其他新增整治内容。 | ||||
五 | 非煤矿山安全整治 | 1.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 | 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
2.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 ||||
3.大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 | ||||
4.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 | ||||
5.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 ||||
6.其他新增整治内容。 | ||||
六 | 消防安全整治 | 1.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 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体旅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保中心、县综合执法局、县民宗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
2.开展五类重点领域消防安全治理。 | ||||
3.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 ||||
4.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 ||||
5.抓牢重点行业消防标准化管理。 | ||||
6.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 ||||
7.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 ||||
8.其他新增整治内容。 | ||||
七 | 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 1.健全完善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 | 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牵头;县经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旅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
2.全面加强客货运输安全源头整治。 | ||||
3.进一步提升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 | ||||
4.进一步加大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清理力度。 | ||||
5.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 | ||||
6.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 | ||||
7.其他新增整治内容。 | ||||
八 | 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整治 | 1.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 | 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委政法委、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
2.强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 | ||||
3.开展重点领域专业化治理。 | ||||
4.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 | ||||
5.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源头管理。 | ||||
6.提升基础支撑保障能力。 | ||||
7.其他新增整治内容。 | ||||
九 | 城市基础设施运行安全整治 | 1.加强对各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 | 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商务局、县文体旅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
2.指导地方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各地整治安全隐患。 | ||||
3.根据城市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 ||||
4.开展摸底调查,研究制定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推动各地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 | ||||
九 | 城市基础设施运行安全整治 | 5.完善燃气工程技术标准,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指导各地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 | 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商务局、县文体旅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
6.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指导各地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规行为,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 | ||||
7.其他新增整治内容。 | ||||
十 |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整治 | 1.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 市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
2.督促建设工程各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指导各地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大型脚手架、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各类施工安全事故,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 | ||||
3.全面排查整治全市既有建筑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2021年配合完成四川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综合评价办法修订工作,2022年配合完善一体化监管平台中工程安全综合评价的大数据库建设,完成与政务网数据对接 | ||||
4.贯彻落实《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对存在违反农房质量安全强制性技术规范的予以劝导或制止。 | ||||
5.常态化开展公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善应急预案。 | ||||
十一 | 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 | 1.完善园区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 | 普光经开区管委会牵头,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
2.强化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 | ||||
3.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园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 ||||
4.加强高风险园区安全管控。 | ||||
5.夯实园区信息化和应急保障等安全基础。 | ||||
6.其他新增整治内容。 | ||||
十二十一 | 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 | 1.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 | 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牵头,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市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科技局、县教育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
2.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 | ||||
3.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 | ||||
4.开展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 | ||||
5.开展“煤改气”、洁净型煤燃用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 ||||
6.开展渣土和垃圾填埋、污水处理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 ||||
7.加强粉尘企业安全风险管控。 | ||||
8.强化饮用水安全风险管控。 | ||||
9.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 ||||
10.加强土壤环境风险管控。 | ||||
11.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 ||||
12.其他新增整治内容。 | ||||
十三 | 工贸行业重点环节安全专项整治 | 1.全面推进清单制管理工作。 | 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体旅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
2.开展工贸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 ||||
3.进一步提升基础支撑保障能力。 | ||||
4.其他新增整治内容。 | ||||
十四三 | 特种设备安全整治 | 1.开展特种设备信息普查专项行动。 |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体旅局、市卫健委、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
2.完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 | ||||
3.实施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 ||||
4.实施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 | ||||
5.实施特种设备安全基础能力提升工程。 | ||||
6.其他新增整治内容。 | ||||
十五 | 仓储物流(公路货运场站及仓储、物流园区、邮政快递)安全整治 | 一是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 | 县商务局牵头,县经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
二是强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 | ||||
三是开展重点领域专业化治理。 | ||||
十六 | 农村安全(渔业船舶、农业机械、农村沼气、农村建房)整治 | 1.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 |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公安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市乡村振兴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
2.强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 | ||||
3.开展重点领域专业化治理。 | ||||
4.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 | ||||
5.加强农村安全源头管理。 | ||||
6.提升基础保障能力。 | ||||
7.其他新增整治内容。 | ||||
十七 |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 (1)持续推进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 | 县道安办牵头,县公安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
(2)持续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建设。 | ||||
(3)深入推进警保合作站建设任务,2022年农村主要村社路口至少建立一个警保合作站,实现“1 1>2”的多方共赢的目标。 | ||||
十八 | 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 | (1)排查整治燃气经营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 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
(2)排查整治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 ||||
(3)排查整治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 ||||
(4)排查整治燃气工程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 ||||
(5)排查整治燃气具等源头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 ||||
(6)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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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排查整治用气安全制度未建立、宣传不到位、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等可能引起的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 ||||
(8)加快推进燃气安全智能化监控能力建设。 |
宣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11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