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激励资金)的通知
来源:宣汉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2-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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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激励资金)的通知

县乡村振兴局:

根据《达州市财政局、达州市农业农村局、达州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激励资金)的通知》(达市财农〔202254号),下达你单位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激励资金)859万元,专项用于乡村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领域。请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你单位要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2136号)的规定,要将产业发展作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用于产业发展的衔接资金规模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中央资金的55%。要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拨付进度,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

监督电话:01012317联系电话:08185202510

意见收集人:王洪浩电子邮箱:438918711@qq.com

宣汉县财政局

  2022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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