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11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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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8-5207727

通讯地址:宣汉县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宣汉正原微玻纤有限公司天然气供气管道建设项目

宣汉县普光镇鱼坝村普光经济开发区

宣汉正原微玻纤有限公司

四川博明创安全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宣汉正原微玻纤有限公司天然气供气管道从普光配气站外已建D114.3燃气管道碰口接出,碰口点A1,连接D219.1 c 6燃气管道,沿已建的石化路东一段道路西北侧的人行道下埋地敷设,整体走向从东北—西南方向,穿过后巴河,到宣汉正原微玻纤有限公司接入。管线线路平距为1720.52m,设计长度为1800m。设计压力4.0MPa,设计规模为70 c 104Nm3/d。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持措施,防止施工期噪声、扬尘、废气对周边居民等敏感点影响,避免施工造成环境纠纷。

2.施工期落实废气治理措施。施工标准化管理,园区段设置围挡及喷雾降尘设备,适当洒水、清扫。禁止在大风天进行渣土堆放作业,临时废弃土石堆场及时清运,并对各类堆场以毡布覆盖,裸路地面进行洒水,减少建材的露天堆放时间弃土堆、表土堆和物料堆设置硬质围挡,并加盖苫布。

3.施工期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采用低噪声机械,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靠近居民区时,采用临时性降噪措施,如搭建隔声板等,严禁夜间(22:00时-6:00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4.施工期落实废水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农户生活排污设施,清管废水和试压废水通过沉沙后直接排入相邻地表水体中。涉水施工中为防止机械漏油造成的水环境风险,定期对机械进行维护,施工后停回指定暂时施工场地,涉水施工时,临时施工场地保证离施工河道50m,保证出现泄漏时,有时间进行处理。

5.施工期落实固废防治措施。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堆积的土方在回填之前做好遮盖,使用篷布,避免大风天气造成扬尘,暴雨天冲洗进入废水;建筑废料统一堆放,专车运输至制定填埋场处理。

6.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路线选址尽量避开居民区等敏感点。尽量缩小施工范围,减少对土壤的破坏,同时及时进行恢复,避免进一步造成影响;加强水土保持管理,减少水土流失。暴雨做好堆土的遮盖工作,做好护坡、堡坎和排水设施;河道穿越,尽量选择枯水期施工,多余土方直接用于护岸的加固。防治土石冲入河中;施工中严格管控人员、车辆行动,减少占地和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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