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司法局关于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情况的报告
来源:宣汉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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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组成。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若对该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可与宣汉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18-5223067)。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十分重视,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廉政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服务水平紧密结合,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为了加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宣汉县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伍先锋副局长牵头,各股室负责人抓落实,局办公室设1名工作人员具体经办。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要求各股、室、处、所、中心自觉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上下配合,形成全局统一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合力。在局领导亲自督办和工作人员的努力下,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各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及时开通、完善,栏目内容得到不断更新、充实。同时,为有效提高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网站的信息发布质量,我局还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培训和工作会议,努力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教育。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1.主动公开信息总数。2015年全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3条。

    2.重点公开内容。2015年,我局重点对全局机构信息、法规公文、政府决策、工作信息等事项进行了公开。

    (二)公开形式

    2015年,我局大力拓宽政务公开的途径和渠道,主要采用了以下几种方式开展政务公开:

    1.政务信息公开网站。通过互联网进行政务信息公开是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全局明确每天进行政务信息更新,逐步建立完善信息公开目录。

    2.新闻媒体。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作用,在市、县相关文字、媒体以及网络微博上公开政府信息。

    3.公开栏(屏)。在局办公区域设有政务公开栏1个和LED显示屏进行政务信息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对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相关文件建立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制度,对申请的受理、审核、处理、答复制度和办理程序作了明确规定,并明确了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等内容为不予公开事项。同时,明确了受理机构和工作人员,并积极借鉴其他单位好的工作方式和经验。自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工作以来还未接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数量、事项及结果等

    针对政务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处理工作,建立了相关处理制度和程序。目前,还未接到过相关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

    (一)机构人员情况

    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完成,共计5人,设1名工作人员具体经办。其他各股、室、处、所、中心作为协办单位向办公室报送近期公开内容,由办公室统一汇总报送。

    (二)经费情况

    2015年全局政务信息公开经费支出共计10000余元,主要用于更新政务公开工作专用计算机系统、互联网维护、LED显示屏费用等工作。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有待进一步完善优化。二是信息公开侧重点有待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实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开面不够广泛,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分类。二是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保证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等媒体渠道畅通。三是加强培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宣汉县司法局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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