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要求编制,内容涵盖2016年宣汉县工商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情况,统计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报告将在宣汉县政府门户网站同步公开。
一、概述
2016年度宣汉县工商质监局按照国务院、省、市、县人民政府以及市工商局、市质监局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建立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明确部门责任,完善工作程序,有序开展了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按照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要求,进一步规范工作机构职责,确定信息公开专职人员,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是本着实事求是、厉行节约的原则,合理安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备。
三是按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在宣汉县政府门户网、宣汉县红盾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0条,行政权力清单事项公开1564个,财政资金信息公开8条,督促企业在自主公开企业信用信息2371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本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本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费用情况
2016年度本局没有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进行收费。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6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开的信息量虽然逐年加大,但总体发布量偏少,有的时效性欠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宣传还不到位。
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我局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及时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宣汉县工商质监局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