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农业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17-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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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由宣汉县农业局编制。本报告包括基本情况,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七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宣汉县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宣汉县农业局联系(地址:宣汉县石岭大道422号,邮编:636150;电话:0818-5222268,电子邮箱:xhnyjbgs@163.com)。现将宣汉县农业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是“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开局之年,农业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紧扣县委“实现四大目标、筑强三大支撑、抓好五大任务”总体部署和“实施三大战略,推进双核双区,建成繁荣美丽新宣汉”中心工作,以打造“全国优质肉牛基地县、茶叶基地县、食用菌大县、川东脆李之乡”为目标,以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等政务公开工作为重点,转方式、调结构、促增长、强基础、惠民生、抓发展,运用科学管理理念,采用现代信息手段,加大政府信息工作力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并取得了一定成绩。

二、工作推进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电子政务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负责工作机构,其它相关股室协助工作。

(二)强化制度建设。按照《政务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农业局进一步充实完善了《宣汉县农业局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政务公开的原则、内容、时间和程序、保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条不紊进行。

(三)强化信息审查。农业局信息发布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信息来源由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县级事业单位、各乡镇农技服务站提供,重点反映农业新特色、新思维、新发展,信息审核实行层层审核,严格把关。审核完成后,信息交由局办公室专人发布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四)强化学习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及保密工作制度。全局干部职工通过学习讨论,提高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增强了上网信息保密审查意识。同时,开展保密知识宣传活动,增强干部职工保密意识,营造“人人、事事、 时时、处处”讲保密的良好氛围。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内容

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75条。其中:

1.机构职能类信息47条,内容为农业局主要职责、领导班子、内设机构(局属单位)等。

2.农业政策类信息30条,内容包括各项农村政策、各类农业法律法规等。

3.农业科研类信息42条,内容包括农业科教类活动、调研文章等。

4.机关建设类信息75条,内容包括农业局机关及局属单位三公经费、预决算、廉政建设、党建、文明创建等。

5.农业科技类信息681条,内容包括农业管理和农业业务工作动态。

(二)主动公开的方式

1.宣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宣汉县农业局门户网站(宣汉县农业局网),四川省农业厅网站、达州市农业局网站。

3.QQ群、微信公众号、电视、广播、报刊、政务公开栏等媒体平台。

4.政务公开栏。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农业局未发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农业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乡镇农技服务站及部分局属县级事业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主动性不够,导致工作信息报送、公开不及时;同时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为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一是加强相关业务培训,强化信息收集、编写、公布等工作的统一管理,进一步加强工作队伍建设;二是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将信息发布的数量及质量与工作考核相挂钩;三是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股室信息发布的指导、协调、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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