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来源: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18-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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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汉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宣府办[2017]84号)文件要求,现公布宣汉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宣汉县东乡镇多宝寺路267号,电话:0818-5200088,电子邮箱:lotoci@163.com。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宣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汉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宣府办[2017]84号)文件要求,以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为基础,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核心,以全面提升政府工作水平为重点,从而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7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认真贯彻落实了《条例》和县人民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精神及各项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条例》要求,本单位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法宣股内),确立专人负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股室站队协调配合。领导重视,组织健全,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可靠保证。

二、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认真按照宣汉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完善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和本单位的行政审批以及财政预算决算等内容,经统计,今年总共公开宣汉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报告108条、宣汉县城集中饮用水质量监测报告12条、环评公示及环保局行政审批信息85条、行政处罚信息92条,同时按时公开了本局2017年度财政预决算情况及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规范,凡公开的内容,均由本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把关,经本局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公开。年内本部门没有虚假和不完整信息情况出现。全年我局在“中国宣汉”政府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发布信息392篇,其中我局的工作动态类信息140条,机构概况信息19条,行政处罚类信息92条,三公经费及财政预算决算报告9条,环境质量类信息120条。

1.公开内容:2017年我局的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更新了机构职能、主要领导以及相关文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我县开展环保宣传日活动信息、领导调研、污染治理工作信息、每日城区空气质量、生态县建设、行政审批、案件处罚等方面内容。

2.公开形式:2017年我局所有公开文件均全部以电子全文格式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局内公开栏和LED显示屏上予以发布。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我局本年度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情况;

2.我局本年度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本年度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没有向依申请公开对象收取复印、传真、递送等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各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足,重视还不够,不能及时将本科室的相关信息迅速地报送公开;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及时;三是信息公开程度把握不够准确。

2.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及工作机制与制度,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责任落实到个人,为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和办好局宣传栏,及时、准确公布各项信息,提高依法审批服务质量和审批效率,方便群众了解环保动态,提高群众对环境保护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分项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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