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县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宣汉县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事项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自2016年1月1日起到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宣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宣汉县东乡镇原武装部;邮编:636150;电话、传真:5222308)。
一、概述
(一)工作整体推进情况。2016年宣汉县安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权力透明运行,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一是健全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二是及时做好材料报送,确保信息时效性。我局是一个成立时间不长的县级机关,信息公开内容不是很多,我局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及时做好材料的整理,并按时、准确、完整地向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报送公开材料,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记录,有档案。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明确有关股、室、队的工作职责,各股、室、队主要负责人为本股、室、队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我局一方面建立信息公开内容更新维护机制。及时编制、公布和更新本局的公开目录。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对可以公开的信息及时主动予以公开。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我局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并组织局机关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我局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努力营造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已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今年我局未收到申请人提出的依法申请公开的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无
(三)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无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尚未把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费用列入财政支出项目。未产生收费及减免相关费用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到位;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公开的内容与公众对安全生产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等问题。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继续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文件,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深化公开理念,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细化分类、规范表述,特别要结合安全生产最新政策法规及相关配套的规章制度的实施在做好各类信息公开,不断完善和细化涉及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安全生产培训等与社会公众生活有关的各类等信息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
(三)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我局将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梳理局机关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强化
七、其他事项
无
宣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