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煤监办2017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县煤矿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18-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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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现将2017年度我办在履行职能职责、加强自身建设、服务群众,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面向社会公众发布相关信息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7年,县煤监办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公开载体、创新工作方法,及时准确向社会公众发布相关信息,反映工作动态,展示工作亮点,回应群众期待。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我办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督促落实力度,做到主要领导对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股室对本股室涉及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负工作落实责任,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常抓常议。同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等工作,做到组织机构健全,责任分工明确,工作不脱节,措施不减弱,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健全制度,落实责任。认真编制煤矿安全生产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及制度规范,细化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增强政府发布信息的主动性和权威性;明确有关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和举报办理制度规定,保证信息在审核、上传等环节有人负责,确保报送的信息导向正确,内容真实,实效准确,文字规范,照片典型,严禁违规发布或转载泄密文件资料,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三)创新方式,发布及时。我办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及时上报公开政府信息,把《煤监军团》微信公众平台作为日常信息发布主要平台,及时传达上级关于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文件精神,交流探讨煤矿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解决煤矿安全管理技术难题,有力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工作公开透明运行,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8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我办在宣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概况信息、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工作动态、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办事指南、脱贫帮扶等。

(二)公开形式。一是互联网。通过宣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二是新闻媒介。通过《宣汉信息》和《宣汉政务》等栏目及时报道相关信息。三是其他公开方式。2017年,我办共编发《宣汉煤监》81期。

(三)公开数量。按照《条例》的要求,我办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本部门的政府信息。2017年通过宣汉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共发布87条信息。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我办2017年度未涉及重点领域公开信息。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看,公开的目标还需进一步明确,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宽,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深化,这些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2018年,我们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新途径,进一步提高我办工作的透明度,积极加强与公众沟通,取得公众对我办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宣汉县煤监办

                                                      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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