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司法局关于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报告
来源: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9-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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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来,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严格按照《四川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841)文件的要求,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十分重视,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廉政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服务水平紧密结合,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成立了宣汉县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办理信息公开工作,各股室负责人抓落实,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要求各股、室、处、所、中心自觉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上下配合,形成全局统一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合力。在局领导亲自督办和工作人员的努力下,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各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及时开通、完善,栏目内容得到不断更新、充实。同时,为有效提高我局政务信息发布质量,我局还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培训和工作会议,努力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教育,全年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和相关工作培训各1次,参加人员共计26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1.主动公开信息总数。2018年全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4条。其中机构概况信息数1条,计划总结信息数1条,文件信息数14条,工作动态信息数61条,人事信息数1条,财政信息数3条,行政执法信息数2条,其他信息数1条。

2.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2018年,我局对重点领域工作信息等事项进行了公开。其中精准扶贫工作信息3条,脱贫攻坚信息2条,重点民生工作信息3条,特困人群救助信息2条。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18年我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相关工作提案。

(二)公开形式

2018年,我局大力拓宽政务公开的途径和渠道,主要采用了以下几种方式开展政务公开:

1.网站。通过互联网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全局明确每天进行政务信息更新,逐步建立完善信息公开目录。

2.充分利用新媒体技术。一是开设官方政务微信公众号“宣汉司法”通过微信平台公开政府信息;二是运用“宣汉县司法局”移动客户端,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相关政务信息。

3.公开栏(屏)。在局办公区域设有政务公开栏1个和LED显示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相关文件建立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制度,对申请的受理、审核、处理、答复制度和办理程序作了明确规定,并明确了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等内容为不予公开事项。同时,明确了受理机构和工作人员,并积极借鉴其他单位好的工作方式和经验。自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工作以来还未接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

(一)机构人员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完成,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兼职人员各一名。其他各股、室、处、所、中心作为协办单位向办公室报送近期公开内容,由办公室统一汇总报送。

(二)经费情况

2018年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经费支出共计9800余元,主要用于更新政务公开工作专用计算机系统、互联网、LED显示屏维护及移动客户端业务费用等工作。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若对该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可与宣汉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18-5223067)。

宣汉县司法局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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