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宣汉县环境保护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依法公开、客观真实、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及时、准确地进行。现就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情况概述
2018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认真贯彻落实了《条例》和县人民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精神及各项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局分管领导负责,专人管理该项工作,强化信息采集和撰写,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二是继续完善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对公开项目坚持应公开的必须公开,积极树立公开、透明、廉洁的阳光交通形象。三是认真履行职责,接受各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71条。其中机构概况20条,动态信息55条,生态环境质量信息271条,行政审批信息109条,政执法信息99条,财政预决算信息14条,其他信息3条。办理市县委书记信箱、县长信箱、投诉、咨询等网络信访件12件次,办结率达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我局本年度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情况;
2.我局本年度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本年度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没有向依申请公开对象收取复印、传真、递送等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各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不能及时将本股室的相关信息迅速报送公开;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及时;三是信息公开程度把握不够准确。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及工作机制与制度,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责任落实到个人,为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和办好局宣传栏,及时、准确公布各项信息,提高依法审批服务质量和审批效率,方便群众了解环保动态,提高群众对环境保护的认知度和认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