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煤监办2018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县煤矿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19-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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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县煤监办围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精心组织、严格实施,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情况概述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公开基础。县煤监办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学习培训。明确主要领导对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股室对本股室涉及政务公开内容负工作落实责任,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常抓常议。同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等工作,做到组织机构健全,责任分工明确,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完善制度管理,促进工作规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地进行,做到全面公开、及时公开。结合煤监办实际情况,印发一系列制度及工作方案,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及制度规范,细化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增强政府发布信息的主动性和权威性;明确有关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和举报办理制度规定,保证信息在审核、上传等环节有人负责,确保报送的信息导向正确,内容真实,实效准确,文字规范,照片典型,严禁违规发布或转载泄密文件资料,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三)突出公开重点,深化政务公开。我办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及时上报公开政府信息,把《煤监军团》微信公众平台作为日常信息发布主要平台,及时传达上级关于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文件精神,交流探讨煤矿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解决煤矿安全管理技术难题,有力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工作公开透明

(四)增强公开实效,加大互动交流。坚持“第一时间”、突出“解决问题”、力求“群众满意”为抓手,探索出一套“日清单、周回复、月通报、年考核”的办理运行模式,有力有效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我办在宣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概况信息、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发展规划、行政执法、三公经费、社会监督、办事指南、脱贫帮扶等。

二)公开形式。一是互联网。通过宣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二是新闻媒介。通过《宣汉信息》和《宣汉政务》等栏目及时报道相关信息。三是其他公开方式。2018年,我办共编发煤监简讯55期。

(三)公开数量。按照《条例》的要求,我办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本部门的政府信息。2018年通过宣汉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共发布72条信息。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我办2018年度未涉及重点领域公开信息。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深度和广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二是信息公开渠道相对较少;三是互动能力还不够。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公开力度。突出能力和作风建设,广泛宣传典型经验,汇报工作情况,回应社会关切,全方位公开单位信息。 二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强化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提高公开形式便民性。要充分利用政务微博、政务微信、互联网门户网站、新型多媒体平台等的作用,多方位,多形式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政务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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