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清溪镇
发布日期:202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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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要求的通知》(川办便函〔2021306)和《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2021120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清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清溪镇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全面贯彻执行《条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创新公开载体,完善公布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强化公开监督,提高政府信息的公开质量。

(一)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1年,利用宣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其中,乡镇试点领域标准目录1条、乡镇动态252020年度乡镇信息公开年报1条、2020年度乡镇财政决算12021年度乡镇财政预算1;通过《四川农村日报》《达州日报》、四川党建之声宣汉发布宣汉融媒其他报刊及信息平台,发布乡镇动态20余条;通过镇政府、各村(社区)公开栏,从群众最关心、最不满意的事入手,公开低保评议发放、乡村振兴政策、依法治理、环境保护、安全知识等方面的政务信息合计1000余条。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2021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成立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由党委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党政办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制定清溪镇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实行党政办主任初审、分管领导审、主要领导终审的三审制度,确保发布的信息表述规范、内容准确全年无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四)完善公开平台建设依托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准确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除利用政务公开平台外,还开通宣汉融媒app清溪镇官方融媒号,及时发布乡镇工作动态并在县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不断完善公开平台建设,努力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

(五)夯实监督保障机制。将政务公开、运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情况纳入镇2021年度目标考核体系,结合乡镇实际制定相应稿件激励机制,鼓励干部职工积极撰写政务信息,不断拓宽工作展示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力度不够,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清溪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加大除乡镇动态外的其他栏目信息公开力度实现公开政务信息数量和质量双增长。二是政务新媒体利用率不高,下一步将找准政务新媒体定位,加强宣汉融媒”清溪融媒号的内容建设,及时通过融媒号对外发布清溪工作动态,同时,多向“宣汉发布”等其他新媒体平台投稿,增加清溪工作展示度;三是政务信息公开培训不够,下一步将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引导力度,重点加强《条例》的学习、培训,针对性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政务信息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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