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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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要求的通知》(川办便函〔2021〕306号)和《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2021〕120号)要求,对政务公开的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程序、公开的方式等进行规范化管理,要求凡是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都要及时、主动公开,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切实做好了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中心结合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需要和特点,通过宣汉县人民政府网站、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等渠道,主动、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务信息。为了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上级要求,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目录》,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为需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的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使人民群众可以直接上网就可以了解相关的政府采购、土地拍卖和国有产权等信息。截至2021年12月31日,通过宣汉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累计302条。其中矿业权及土地转让3条、国有矿权4条、、农牧产品供求1条、履约保证金退付14条、政府采购信息发布280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办理情况

我中心业务人员能认真学习《条例》以及省市县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内容,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闭环管理制度。2021年全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上年结转0件),全年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0元,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0件。2021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一是申请人的类别;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最终处理结果)。2021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无行政复议情况。2021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无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无投诉举报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上报公开内容,把信息公开工作上升到全面加强中心作风建设、落实信息公开的高度上认识。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对发文拟稿需标识公开形式并说明理由,同时作出保密审查。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中心结合工作实际,采用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信息,同时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着力创新信息公开的载体形式,不断拓宽信息公开范围。一是把宣汉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首要平台,及时将相关信息逐一网上发布。二是宣传方式不断拓展,进一步加强对信息的公开力度,将信息通过图文并茂的方式展示出来。

(五)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我中心要求公开的信息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对公开的信息要求由相关股室、分管领导和中心负责人严格把关后发布,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基本达到了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等目标,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但是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重视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由于兼顾其他工作业务,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还不能做到专、精、细;三是信息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及形式业务拓展不宽。

(二)下一步打算。

在今后中,我中心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工作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公开程序,增强公开实效,进一步落实工作目标,努力推动中心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做好重点任务工作落实,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公共资源交易提供优质服务;三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四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提高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心,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五是深入贯彻(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精神,进一步加大公开创新力度,积极推进信息公开方式,切实拓宽公开渠道,加强群众宣传和引导,优化信息公开服务,积极探索推广贴近群众的互动举措,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服务对象及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确保各项决策符合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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