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推动DRG付费改革全面落地
来源:宣汉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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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达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改革试点以来,宣汉县医疗保障局积极顺应改革趋势,2021年先在部分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试点探索,2022年全面启动医保系统定点医疗机构DRG支付方式改革。经过两年的不懈努力,DRG付费改革工作在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初显成效。

转认识,凝聚改革思想共识。县医保局组建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业务骨干为成员的改革专班,及时协助全县定点医疗机构解决改革难点堵点。督促指导涉改医疗机构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医务科、医保办、临床科室主任等为成员的DRG付费改革小组,指导各医疗机构结合个性特点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多次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将医疗机构的思想认识由原总额控制付费模式转变为DRG支付方式。

抓学习,做好改革技术支撑县医保局不定期组织医疗机构开展DRG付费改革知识和技能学习,一是多次组织全县医疗机构参加网上DRG付费改革视频及现场培训会议;二是先后安排16家医疗机构30余人到攀枝花学习DRG付费先进经验;三是协同宣汉县中医药协会主办、宣汉县中医院承办“基于DRG下的病案质量专题培训班”;四是组织医疗机构开展学习交流,及时将好的学习心得、好的经验提炼在行业内相互传递。

推示范,探索改革全面实施2021年先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二医院、县妇幼保健院4家县级医疗机构进行改革试点,探索DRG支付方式下的医疗机构运行管理模式。2022年全面启动医保系统定点医疗机构DRG支付方式改革,先后培育樊哙中心卫生院、新华镇中心卫生院、天生镇中心卫生院、大成镇卫生院、华景镇卫生院、忠健医院为典型的DRG付费改革示范先进点,创新推广“1+N”(县级医疗机构指导乡镇医疗机构DRG付费改革工作)及“以大带小”“以老带新”“以点带面”DRG付费方式模式,全面协同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强分析,推动改革长效发展。县医保局以信息化为手段动态分析医疗数据,及时掌握各医疗机构病例书写、疾病编码等情况,督促医疗机构加强病案质量管理。在DRG支付方式管理下,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次均费用明显下降,以县人民医院为例,其2021年住院病人41875人次,比2020年37848人次增加了10.6%,而次均费由2020年的8222.72元下降到7217.10元,有效节约了医保基金。通过DRG支付方式管理,全县培养出了一批懂分组、会核算、能编码、善管理的医保领域专业骨干队伍,各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建立了以病种为核心的医疗成本管理制度,有效促进了医疗机构新绩效分配制度的实施,实现医疗、医保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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