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坝镇2022年消防工作应急预案
来源:毛坝镇
发布日期:2022-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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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火灾扑救原则

火灾扑救实行分级管理,组织实施处置。根据火灾发生的大小,制订四个等级火灾扑救预案。

1.一级扑火预案:火灾级别在较大以下的,由镇、村(社区)制订扑火预案,负责组织处置。

2.二级扑火预案:火灾级别在较大以上,重特大以下,由主管业务部门会同所在镇政府(业务单位)制订的扑火预案,负责组织处置。

3.三、四级扑火预案:火灾级别重特大以上,由县防火指挥部制订扑火预案,会同镇政府、镇级有关单位共同负责组织处置。

二、组织指挥

牟春波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总指挥:方承志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现场指挥员:火灾现场辖区村(社区)书记、主任

扑火调度指挥:方承志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调度指挥员:罗元兴应急办主任

唐开文党政办主任

现场联络员:镇党政办、应急办、相关村(社区)工作人员

三、扑火组织

1.建立由镇村(居)干部、职工应急分队和镇武装部牵头成立的应急分队组成的专(兼)职消防应急队伍。

2.建立村(居)应急队组成的若干个义务消防队。

四、组织职责

1.火场总指挥:负责整个火场的火灾扑救工作。

2.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制定扑火方案,现场指挥火灾扑救。同时,指挥员分工负责,各负其职,及时、安全组织火灾扑救。

3.调度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扑火救灾人员物资调度,协助各部门各单位工作,及时上传下达上级指挥命令,报告灾情处置情况,做好值班记录。

4.后勤保障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调配车辆、供水、供电、饮食供给,气象预报预测,火场医疗救护,伤亡人员怃恤安置、生活救济等后勤保障工作。

5.宣传报道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对火灾现场发展趋势、扑火救灾宣传报道工作。

6.纪律督查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确保扑火人员到位、物资器材、交通工具调配到位、灾民救济物资到位,查处不服从命令听指挥、玩忽职守、火场处置迟缓等违规违纪行为,维护火场治安、交通秩序。

7.案件调查勘察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火灾案件勘察查处工作。

8.火场联络员:协助总指挥,负责做好火场信息上传下达,当好指挥扑救火灾参谋,根据火场需要提出启动扑火预案级别。

9.扑火组织职责:各扑火组织在接到扑火命令后,以最快的速度,组织扑火人员在指定地点集合,及时投入火灾扑救工作。在火场上,要英勇顽强、讲究战术、注意安全,将余火彻底扑灭,方可撤离火场。

五、处置程序

1.火灾发生后,所在村(社区)立即启动一级或二级扑火预案,及时组织人员扑救,确定值班人员和联系电话并报镇党政办。

2.镇党政办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后,作好火情记录,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并派镇相关人员赶往火场了解火情,督促村(社区)组织指挥扑救。

3.当火灾等级在较大以上时,立即向指挥领导报告,启动三级扑火预案,在火场就近村(社区)设立临时扑火指挥部。火场指挥,由县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与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消防等相关部门与镇政府共同承担火灾扑救任务。

4.当火灾等级在重特大以上时,立即报告县级主要领导,启动四级扑火预案。在火场就近村设立临时扑火指挥部,由县消安委主要领导和县其他领导担任。其它各块组织指挥系统,各就各位,各负其职,立即投入扑火救灾工作。

5.灭火战略战术,要全面掌握火场地形,分析林火走势及危害,讲究扑火战术原则,采取先控制后消灭,灵活机动速战速决,集中兵力扑灭火灾。当火场已形成高能量,用直接法已无法控制时,采取“牺牲局部、保护整体”的战略,实行间接扑火,利用自然地形,开辟防火隔离带,实行局部分隔,防止蔓延。当在扑火过程中需要采取“以火灭火”方法时,须经火场指挥部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

6.扑火时应保护重点,区分主次,确保人身安全。扑火应先扑后清,严防复燃。火灾扑灭后,应全面检查火场,彻底消灭余火,并留有人员看守火场。

7.遇火灾造成群众受灾的,由民政部门协助处理灾民的安置、生活救济工作。对在救火中受重、死亡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治疗或怃恤。

8.火灾案件的查处。报请公安应急等相关部门负责查处,调查的内容包括火灾的过火面积、受害面积、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火灾扑救、起火原因等。对肇事者和责任人要及时予以处理。

9.对扑救较大火灾事故结束时,要进行总结表彰。对在扑救森林火灾中出现的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宣传部门要及时报,对典型火灾案例要公开曝光。新闻单位在报火灾事故时,对火灾的过火面积、受害面积、损失情况及人员伤亡情况,要经镇党政办核实,做到客观、真实。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一旦发生火情,及时有效启动扑火预案级别。要严格执行扑火预案,确保扑火救灾有序进行。

2.制订落实预案措施。各村(社区)根据本地实际,都要制订一、二级扑火预案和三、四级扑火配套预案,落实人员、装备、措施,将预案报镇消安办备案。

3.严格火场纪律。对不服从组织指挥,无故不参加火灾扑救,延误扑火时机,影响扑火救灾的单位、人员,由镇纪委进行查处,情节严重交由司法机关予以处理。

4.树立安全思想在扑救火灾过程中,决不能无组织、无纪律,轻易盲干,不得动员老弱、病残、孕妇和未成年等群体参加。

5.加强值班值守。特别是春节、清明、高温高火险天气,根据需要安排24小时值班值守,确保值勤车辆、人员、器材装备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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