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乡级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着力构建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全面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持续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提升食品安全整体保障水平,按照国务院食安委《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动品安全属地管理责落地落实的意见》(食安委发(〔2022〕7号文件)、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部署和宣汉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成立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宣食安委〔2022〕3号文件)要求,经乡领导研究同意、决定成立落实“两个责任”工作领导小组,机构人员组成如下。
领导小组
组长:龚军乡长
副组长:伍江副乡长
成员:陈真云综合执法办主任
王寿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赵杰黄石乡中心校校长
周玉林黄石乡卫生院院长
向华忠综合执法办副主任
杨磊综合执法办工作人员
刘锋综合执法办工作人员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安委(办)、省食安委(办)市食安委(办)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领导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和党政同责评议考核工作;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督导各有关方面做好相关工作。主要职责:指导辖区行业主管部门和食品企业落实“两个责任”,指导其他食品企业配备食品安全员。指导企业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并督促落实工作机制。
黄石乡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