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全县房地产领域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通知
来源: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2-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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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统一部署,为大力整治我县商品住宅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隐患,决定在全县房地产销售领域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重要意义

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是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实际举措,是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宣汉”建设的具体行动。各房地产开发、房屋销售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部署要求,迅速开展相关工作,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呼声,切实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维护好老年人合法利益。

二、大力营造浓厚氛围

各房地产开发、房屋销售企业要在县住建局、县房管局统一部署下,全面深入宣传此次专项行动的具体内容及措施,在全县房地产销售领域内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工作氛围。房管局要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商品房销售大厅、经纪门店显著位置张贴防诈反诈宣传图片、宣传标语,公开举报投诉渠道。住保股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利用物业服务区域内信息公示栏、楼栋入户宣传栏、电梯广告栏、业主微信群等平台,在物业小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方位、立体式宣传。住保股、房管局要多渠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广泛收集、及时移交涉诈案件线索。

三、严厉打击骗老行为

县房管局要将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行为列为今年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的重要内容,对不具有房地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地产销售为主要目的,打着投资养老公寓、养老地产等幌子,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公安、市场监督管理、金融监管等部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严肃查处、公开曝光。同时为落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要求,请各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企业每月28日前,将本公司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自查自纠、宣传发动和线索摸排等情况分别报送县住建局住保股和县房管局。

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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