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构建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府办发〔2021〕45号)和《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达州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达市交发〔2021〕113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三条考核对象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农村公路列养单位。考核范围为县交通运输局纳入养护范围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附属设施。
第四条考核工作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联合组织实施,每年上下半年各考核一次。
第五条考核评分按照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加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第二章考评内容
第六条组织和管养能力建设(22分)。
1.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要求,制定本级养护体制改革具体措施,保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按规定管理使用。路长制全面落实,信息化管理深入推行,工作机制运行高效,养护管理人员明确,相关责任落实到位。
2.管养能力。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农村公路管养,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村)规民约,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公益性岗位,坚持“专群结合”的养护模式,加强路产路权保护等。
第七条资金投入和使用(12分)。
1.资金落实。确保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足额落实到位,严格按规定专项用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2.资金监管。加强养护资金使用管理,并按照规定在乡镇(街道)公示栏或村务公示栏及时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第八条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66分)。
以路况检测为核心开展考核,考核采取随机滚动抽取的方式(上年度抽取的道路,下年度不再抽取),对各乡镇(街道)抽取其列养的乡道10公里、村道15公里,对其他农村公路列养单位抽取列养道路10公里进行现场考核。
1.日常养护。规范开展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明确管理道路养护人员,无管养道路因养护管理不当而发生损毁的现象。
2.日常巡查。定期组织开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巡查,并在智慧路长APP中完善相关巡查资料。
3.安全管理。及时完成公路小修工程,消除各类公路安全隐患。
4.群众满意度。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政策宣传,畅通信访投诉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反馈问题,持续提升群众满意度。
第九条加分项(8分)。具体包括:
1.考核当年获市上命名的“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的。
2.考核当年承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现场会的。
3.开展农村公路确权划界试点工作的。
第三章考核方式和程序
第十条考核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抽查等方式,对组织和管养能力建设、养护资金管理和使用、工作开展情况及养护成效等情况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考核分上下半年各一次,考核时间为6月份以及12月份。各乡镇(街道)、相关农村公路列养单位应根据考核内容进行自查自评,严格按照考核要求分类整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绩效考核相关资料,并装订成册以备检查。县交通运输局会同县财政局按照《宣汉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绩效考核评分表》(详见附表)进行评分,并将评分及考核结果抄报县政府。
第四章结果运用
第十二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绩效考核结果与当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补助资金分配、交通项目投资计划及县政府对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年度综合目标管理等指标挂钩。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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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年度宣汉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绩效考核评分表 | ||||||
考核指标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定方式 | 考核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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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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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和管养能力建设(22分) | 工作 | 按照县政府制定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相关文件内容,全面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要求。 | 8 | 1.没有制定本级养护体制改革具体措施的,不得分。 | 资料查询:相关政策文件、方案措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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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路长制,工作机制运行高效,乡、村道路养护管理人员明确,相关责任落实到位。 | 8 | 能够落实路长制工作要求,明确有乡道、村道路长及护路员等组织结构的,且工作责任到位的,得8分。 | 1.资料查询:路长名单等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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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养 | 按期开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知识讲解和技能培训;做好群众爱路护路政策宣传工作。 | 2 | 1.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村)规民约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 资料查询:乡(村)规民约,培训资料、宣传资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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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 | 3 | 1.农村公路“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三级路政管理队伍体系完善的,得1分。 2.路产路权维护良好的,得2分。 本项得分为第1、2条得分之和。 | 现场抽查:检查路产路权现场维护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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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家庭承包、分段承包、以工代赈等方式,广泛发动本地群众参与农村公路管养。 | 1 | 按照公益性岗位、以工代赈、专群结合等方式,发动本地群众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乡镇(街道)辖区每个建制村不少于1人的,县级列养道路发动本地群众参与的不少于3人,得1分。 | 现场抽查:抽取不少于2个建制村或县级列养路段检查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人员名单、合同、工资拨付凭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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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投入和使用(12分) | 资金 | 确保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足额落实到位,严格按规定专项用于列养道路养护工作。 | 8 | 乡镇(街道)、相关农村公路列养单位日常养护资金足额落实到位的,得8分;未足额落实到位的,得分=已落实金额/应纳入预算总金额 c 8。 | 资料查询: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拨付凭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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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 | 加强养护资金使用管理,并按照规定及时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 4 | 1.资金拨付、使用到位,无挤占、截留、挪用的,得2分。否则本条不得分。 | 资料查询: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支付明细、资金使用公示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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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66分) | 日常 | 规范开展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 | 30 | 1.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且无因管理养护不当而发生损毁的,得10分。否则本条不得分。 | 现场抽查:抽取各乡镇街道列养乡道、村道各不少于1条且不少于10公里,相关农村公路列养单位列养的县道、乡道不少于15公里的农村公路进行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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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 | 定期组织开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巡查。 | 15 | 1.有农村公路乡(村、组)道专职管养人员的,得5分。 | 资料查询:农村公路乡(村、组)道专职管养人员名单、日常养护巡查台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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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 | 按时完成列养公路的小修工程,及时处置公路各类安全隐患,认真落实日常养护安全生产,不发生责任安全事故。 | 15 | 1.按时完成小修工程,消除公路各类安全隐患的,得5分。 | 资料查询:相关工程项目资料、道路安全巡查台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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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 | 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政策宣传,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反馈问题,社会群众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满意度高。 | 6 | 县级及以上单位收到社会群众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方面的信访投诉的,经查实后,每有1个投诉扣1分,扣完为止。 | 资料查询:以市、县级收到的信访投诉为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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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8分) | 获得上级相关表彰 | 2 | 当年获市上命名的“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的,加2分。 | 资料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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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相关现场会 | 3 | 当年承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现场会的乡镇(街道),加3分。 | 资料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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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公路确权划界试点工作 | 3 | 当年对列养道路开展确权划界试点工作的,加3分。 | 资料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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