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已失效)
来源:宣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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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达市府发〔2013〕25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县物流业健康有序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

物流业是原材料、产成品从起点至终点及相关信息有效流动的全过程,它将运输、仓储、装卸、加工、分拣、配送、信息等方面有机结合、形成完整的供应链,是一个新型的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渗透性强的复合型产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对于降低流通成本、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优化提升城市综合发展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县物流业发展程度不高,基础差、底子薄,管理体制不顺,规划和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滞后,不适应现代物流业的发展。物流业作为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健康发展对加快宣汉建设秦巴地区重要物流基地意义重大。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进一步完善体系,优化布局,引导和鼓励物流业改革和服务模式创新,推进物流业向社会化、专业化、信息化、标准化、规模化发展,增强企业竞争力,在引导生产、扩大消费、增加就业、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发挥基础性、示范性作用,用五年左右的时间把宣汉建设成为秦巴地区重要的现代物流基地。

(二)主要目标

到2017年,全县物流总额和增加值年均增长18%以上。整合现有资源,统筹建设全县物流运输、公共信息、仓储配送三大平台。依托产业优势,规划建设一批现代物流园区和专业物流中心、配送中心,培育一批较大型的现代物流企业,重点规划建设柳池物流园区,积极推进县级物流中心建设。到2017年,全县基本建成结构布局合理的物流基础设施体系和信息平台,建成年交易额超10亿元的商贸物流园区1个,培育吞吐货值1亿元以上的第三方物流企业5户,培育0.5亿元以上的第三方物流企业10户。

三、主要措施

(一)壮大物流市场主体

1.引导物流企业转型升级。一是引导物流企业集聚、集约发展,形成物流专业市场;二是鼓励具有较强专线运营能力的公司采用现代物流管理模式及技术,促进我县开通城际货运班线,形成城际货运专线网络;三是搭建物流公共平台,通过信息技术整合物流资源,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企业规模化组织化发展,降低社会物流成本;四是扶持具备发展潜力的第三方物流企业,通过与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合资、合营、合作或建立战略联盟等形式实现企业体制创新、组织结构创新、服务内容创新、管理方式创新,培育大型现代化物流企业,拓展增值服务和高端服务;五是重点培育宣汉邮政物流有限公司、烟叶物流、川东物流、宣汉鑫鑫商贸有限公司、成宣物流等三方物流企业发展;六是依托中石油、中石化硫磺运输培育壮大一批专业物流企业。

2.鼓励主辅剥离发展专业物流。支持大型工商企业整体剥离物流业务或自建第三方物流企业;通过搭建一体化合作平台,引导第三方物流企业为大型工商企业提供专业物流服务,提高供应链的可靠性,实现物流一体化运作。

3.提升完善城乡配送能力。一是推进商贸物流及其他专业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按照“商物分流”原则实施集中配送,促进城市配送服务高效便捷;二是充分利用供销社、邮政和粮食商贸企业等在农村的物流网络优势,深入推进“新网工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放心粮油工程”,加快农产品物流体系和相关设施建设,改善农产品配送中心的检测、加工、包装、仓储、配送等设施条件。

(二)加快物流园区和公路物流港建设

加快编制《宣汉县物流发展规划(2013-2020)》,合理规划布局物流园区(中心)、物流配送中心、物流站点,加快推进柳池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园区物流产业集聚发展。在县城规划建设宣汉公路物流港,解决货物运输市场的散、乱现象,促进城市管理上档升级。

(三)完善物流通道网络

1.陆路通道。2015年前完成通乡通村水泥(油)路和断头路建设;加快宣汉至达州的快速通道建设。

2.水运通道。加快推进江口湖、罗江两大库区水运码头及航道建设。

3.管道运输通道。抓住国家调整能源布局的机遇,充分利用我县自然资源,加快发展天然气、煤制气等各类管道运输,形成完善的物流管网。

进一步发挥公路、铁路在宣汉综合运输体系中的主通道和基础性作用,分层次建设公路主骨架网、县乡干线公路网、乡村公路网、公路运输服务四个网络,最终形成主干线贯通、支线流畅、覆盖全县、服务达州、面向川陕鄂渝的多层次、多功能并与区域经济联动发展的物流产业新格局。

(四)推进物流信息化建设

1.建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加强物流信息化的宣传、交流与推广,加大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建设的投入力度,通过统筹整合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构建政府主管部门、金融、税务、工商、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邮政等与物流相关行业的综合信息平台,建立物流信息共享机制。

2.推动企业物流信息化。引导和支持企业提高信息技术应用水平,运用现代物流理念优化业务流程,开发和应用企业资源计划、供应链管理系统,实现物流管理的集成化和智能化,以信息化构建物流服务核心产业竞争力。大力发展条形码、智能标签、电子数据交换、全球卫星定位系统、道路交通信息通讯系统等新技术,提高现代物流信息体系的技术水平。引导物流企业大力发展网络系统,实现网络与用户、制造商、供应商、物流企业及相关的银行、财税、工商等单位联结,对物流各环节进行适时跟踪、有效控制和全程管理,全面提高物流服务信息化水平。

(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1.规范简化物流业行政审批程序。强化并联审批工作,进一步规范和简化交通、公安、环境保护、质检、消防等方面的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范围内,放宽物流企业注册资金(本)、企业住所权属证明、出资方式、出资时限等工商注册登记条件。

2.加大物流业财政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对物流业的扶持力度,在积极争取省、市财政资金支持的同时,用好县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对重点物流项目及重点物流企业给予补助、贴息或奖励,并逐年适当增加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

3.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一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物流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208号)精神,对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积极推荐纳入试点物流企业名单;二是落实《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精神,201111日至20201231日,对设在我县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物流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三是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3号)及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201211日至20141231日,对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自有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照顾的税收优惠政策;四是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规定,自201211日至201512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五是落实《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省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川财税〔201185号)规定,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以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500元的标准执行。

4.强化物流用地支持。一是对物流业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物流项目用地,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修编时纳入规划统筹安排。对重大物流项目建设需要的新增用地计划,可在省、市下达给我县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确实无法在现行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安排的,在不占用基本农田的前提下依法调整土地利用规划;二是对政府供应的物流用地,应纳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出让,出让价格参照所在区域工业用地价格;三是积极支持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按城市控详规划要求建设物流设施或提供物流服务,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租赁的,应按规定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土地出让收入依法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5.促进物流车辆便利通行。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取消和停止执行各类公路收费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落实鲜活农产品配送车辆24小时进城通行和便利停靠政策,推行城区制造商和销售商夜间收货和共同配送。

6.畅通融资渠道。政府提供金融协调服务,落实信贷贴息政策,加大对信用记录好、有竞争力、有市场的物流企业信贷扶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与物流企业联合开展代收货款、垫付货款、仓单质押等物流金融项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物流业融资业务,发挥民间金融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扩大民间多样化需求中的独特优势。引导企业利用信托、融资租赁、委托贷款、债券、票据等新型融资工具筹集资金。

四、强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宣汉县物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全县物流业发展的综合协调职能,研究部署物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物流业发展,尽快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加强指导和监督,努力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物流业健康发展。

(二)建立健全物流统计监测体系

完善物流业统计调查和信息管理制度,加强物流统计基础工作,实施社会物流统计核算与报表制度。

(三)加强人才培养

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物流人才培养,发展多层次教育体系和在职人员培训体系。根据我县急需紧缺人才现状,积极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具有区域经济管理、现代物流先进经营理念、管理经验的物流管理相关相近专业本科以上人才,为我县物流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智力保障。

五、效力期限

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期满自行失效。在有效期内,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或已按程序对本意见作出废止、修改、失效的决定,从其规定。

附件:宣汉县物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宣汉县人民政府

  2013815

宣汉县物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加快推进我县物流业健康有序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宣汉县物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名单如下:

长:唐廷教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向家县委常委、副县长

员:陈晓军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彭卫东县发改局局长

  谢中波县商务局局长

  周家伟县财政局局长

  蒋波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洪建县住建局局长

  王洪模县经信局局长

  雷跃渠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顺超县环保局局长

  陈启彬县统计局局长

  夏俊杰县水务局局长

  邵舟明县粮食局局长

  石钧县供销社主任

  黄晓县工商局局长

  王小军县质监局局长

  候县国税局局长

  何县地税局局长

  李谨县邮政局局长

  何江政府金融办主任

  廖崇杰人行宣汉支行行长

  杨树林县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商务局,由谢中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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