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普光经济开发区环境保保护工作的意见(已失效)
来源:
发布日期:2010-06-21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普光经济开发区的环境监管工作,确保环境安全,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普光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的有关要求,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天然气能源化工产业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达市府发[2010]3号)的要求,现就加强普光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开发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普光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20平方公里,由普光、胡家、南坝、柳池方斗四大功能区组成。开发区是推进宣汉县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打造天然气能源化工基地的重要载体,也是我县承接产业转移、促进产业集聚,实现“工业强县”战略的主战场,更是促进全县经济长远发展,实现“爬坡上行、加快发展”的火车头。加强开发区的环境保护工作,不仅有利于督促开发区及入区企业制定并落实各类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确保环境安全,而且有利于开发区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开发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环境保护作为开发区的生命线,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引擎”,切实做好开发区环境保护各项工作

二、加强开发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以及县委十一届三次会议精神,围绕“工业强县”奋斗目标,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建设与监管同步,全面推进开发区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二)奋斗目标。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合理规划开发区布局,优化开发区产业结构,严格入区项目准入门槛,加快开发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环境监督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努力把开发区建成生态型工业园区。

三、加强开发区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严格环境准入。一要加快规划环评。加快开发区详规编制,完成规划环评的评审和审查,尽快取得省政府对“四川达州普光经济开发区”的验收确认。二要加强项目环评。环保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把好项目环保准入关。入区项目一律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没有履行环评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得入驻,特别要严格控制资源能源消耗量大、环境污染严重的项目入区。三要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三同”制度。所有入区企业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施工、同使用。未建成施的不得,未通过环收的不得正式生

(二)完善环保基础设施一要加快柳池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南北干道一、二期工程和道路硬化工程,加快南北干道二期西延伸段和居民安置点西1号、2号街以及园区水、电、气、通讯和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处理等配套工程建设。二要适时启动普光工业园和南坝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对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扶持和工业项目支持,兴办失地农民就业园。三要在抓好产业区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在开发区建立1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在江口湖建立1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及时掌握开发区空气质量状况和开发区污水对河流水域的污染状况。

(三)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项目。充分利用天然气等资源优势,积极鼓励和支持入区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在开发区,大力推行清洁生产,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和减污增效。

(四)加强环境监测。所有入区可能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的企业必须同步安装水、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对污染物排放进行在线监控,正常运行治污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在开发区影响范围内安装酸雨自动监测设备,确保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受影响。

(五)强化日常监管。一要加强环境巡查。环保部门要加大对开发区的日常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排除环境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风险,坚决杜绝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二要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开发区内的擅停、闲置污染治理设施,超标排污、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环保部门必须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三要严格执行排污收费制度。环保部门要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规定,依法、及时、足额、全面征收排污费。

(六)建立健全开发区环境应急预案。开发区要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内部机构,并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备。建立和完善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四、建立和完善开发区环境保护的工作机制

​(一)理顺管理体制。开发区位于人口密集区,人民群众十分关注,对环境监管的要求非常高,开发区管委会要设置内置的环保管理机构,加强环境监管。同时,根据环保系统监管能力的客观实际,按照责、权、利统一的原则,环保部门要明确专门机构和队伍,切实加强开发区的环境监督管理,加强排污费的征收管理,统筹用于开发区环境保护产业升级。

(二)建立定期沟通制度。普光经济开发区建设指挥部与环保、经济等相关部门每季或每月要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交流信息、沟通情况,协调解决有关事宜。

(三)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加大环境监测、监察能力建设的投入,适时配备必要的实验室监测仪器设备、现场快速监测设备及监测车、水上巡逻采样船,为加强环境监管提供基础保障。

五、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期满自行废止。

  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