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金镇2022年城镇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来源:黄金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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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府发〔2022127

 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单位):

经镇党委研究同意,现将《黄金镇2022年城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黄金镇人民政府

20221017 

金镇2022年城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办法

 

切实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监督考核,充分发挥各村(社区)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成效,提升黄金镇整体形象,经党委研究决定,结合本实际,特制定黄金镇2022年城环境综合治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及范围

)考核对象

辖区各村(社区)

)考核范围

范围内的河流、公路及两侧和街道、巷子、房屋四周、垃圾池及周围的环境卫生及秸秆禁烧工作。

二、考核主要内容

1.社区进行场镇治理街道整洁、垃圾清运、污水乱排、广告乱贴、房前堆码、摆摊设点等工作的开展情况;

2.各村治理农村村容村貌、道路整洁、垃圾清运、污水乱排、房屋堆码等工作的开展情况;

3.各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

三、目标要求

做到街道、公路沿线河道及两侧和房屋四周做到无垃圾、无污水乱排乱放、无杂物乱堆乱摆、无广告乱张乱贴、无秸秆焚烧,道路排水沟、河道干净整洁。

四、考核原则

(一)每月月末由镇治理办对各村(社区)当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将考评结果报镇党委、政府,每月通报考核结果并排名。

(二)凡被省、市、县、镇明察暗访查出的问题,视其情节给予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相应的处罚,凡全年未被省、市、县、镇通报以上处罚的责任单位给予奖励。

(三)各村(社区)所扣金额在年底从当年的工作经费中扣除,所奖金额年底一次性兑现。

(四)管辖区域原则上各村(社区)辖区环境卫生归辖区管理。

、奖惩办法

一)实行每月检查制度,检查结果实行百分制排名,凡得分排名最后一名的村(社区),扣除工作运行经费500元;连续2次排名最后一名的,扣除该村工作运行经费1000元,并由镇纪委对该村(社区)支部书记进行约谈;连续3次排名最后一名的村(社区),除扣除工作运行经费1500元外,由该村支部书记在全镇干部职工大会上作书面检讨,并视工作开展情况给予处理。接受县级以上检查并受到书面通报表彰或电视台表彰的村(社区),分别加321分,如被省、市、县明察暗访查出问题、受到通报批评或者被省、市,县媒体曝光的,扣被通报点位所在村(社区),分别按每一处扣321、分,若连续被通报2次的村(社区),除按此扣分外,并由镇纪委对该村(社区)支部书记进行约谈;若连续被通报3次及以上,除按此扣分外,并由该村支部书记在全镇干部职工大会上作书面检讨。在每月检查中排名第一的村(社区)奖工作经费500元,每月检查中连续2次排名第一的村(社区)奖工作经费1000元、每月检查中排名连续3次第一的村(社区)奖工作经费1500元、并计入年度评先选优。

(二)各村(社区)在县治理办每季度考评中:因本辖区主要问题导致我镇评为三差乡镇,扣除该村社区运行经费1000元,党支部书记在全镇干部职工大会上作书面检讨;被评为最差村(社区)的,扣除运行经费1500元,该村支部书记在全镇干部职工大会上作书面检讨。

 

附件:1.黄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评分细则

2.黄金镇城乡环境督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

 

黄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评分细则

(一)祥柏社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评分细则(分值100分)

考核项目

分值

扣分标准

街道卫生

30

保洁不到位垃圾桶摆放不规范,地下有垃圾,每处扣0.5

主街道摆摊占用人行道,农贸市场占道经营

10

主街道摆摊占用人行道,每处扣0.2分,农贸市场占道经营每处扣0.1

电线杆牛皮癣,门市破损对联灯笼,墙壁破损广告

10

电线杆牛皮癣每处扣0.1,门市破损对联灯笼每处扣0.1分,墙壁破损广告每处扣0.2

垃圾清运及入池

10

垃圾清运不及时每处扣0.2分,垃圾未入池,每处扣0.5

辖区内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堆放不规范

10

辖区内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堆放不规范,每处扣0.5

场镇内车辆乱停乱放

10

​车辆乱停乱放每处扣0.2

沿河两岸的白色垃圾

5

沿河两岸的白色垃圾每处扣0.1

垃圾禁烧,秸秆

15

秸秆垃圾禁烧每处扣0.5

(二)行政村及农村社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评分细则(分值100分)

考核项目

分值

扣分标准

所辖公路保洁和河道可视范围内白色垃圾

20

所辖公路保洁不到位,每条路扣0.5沿线和河道可视范围内白色垃圾每处扣0.1

公路路面

10

公路路面不干净每处扣0.2

公路两旁的农户院坝卫生

10

公路两旁的农户院坝卫生每处扣0.2

垃圾池内垃圾清运不及时及垃圾未入池

15

垃圾池内垃圾清运不及时每处扣0.3,垃圾未入池每处扣0.5

公路两旁的农户房前屋后堆码

15

公路两旁的农户房前屋后堆码每处扣0.5

垃圾秸秆禁烧

30

垃圾秸秆禁烧每处扣0.5

 

附件2

 

黄金镇城乡环境督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长:肖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何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镇党委副书记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任文波  镇副镇长

  员:赵祥川  镇财政所所长

    镇办公室负责人

周家陆  镇综合执法办负责人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高德平  镇环保办工作人员

    镇环保办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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