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宣汉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宣汉县审计局为指导全县各乡镇片区审计站做好村(社区)组织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内部审计工作,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更好地服务于我县乡村振兴和争创全国“百强县”工作大局,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及省委、市委、县委相关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紧紧围绕我县加速创建全国“百强县”、勇当达州振兴“主力军”奋斗目标和“135”工作布局,以各片区审计站为依托,以管好用好农村集体“三资”为重点,通过开展村(社区)组织主要负责人任期或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其任期内履行经济管理责任的相关情况进行全面的审计监督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为考核、选拔村(社区)干部以及换届选举提供参考依据。
二、目标范围
(一)审计对象:各乡镇(街道)辖区内的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负责同志。
(二)审计范围:村(社区)集体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项目建设、产业发展、资产管理、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追溯和延伸。
三、审计重点
(一)农村经济发展主要目标完成情况。主要包括任期内人均纯收入等经济指标增长情况,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改善,村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及债务情况,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
(二)财经法纪执行情况。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民主理财等内部制度是否健全,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坐收坐支、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等问题,有无隐瞒收入和虚增债务等问题,有无滥16用职权侵占、挪用集体资产及资金的问题,会计委托代理后是否实行报账制和按时记账,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是否接受监督委员会监督、检查、审核。
(三)集体资产资源管理情况。是否建立健全资产资源管理制度,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是否履行民主决策程序,是否采取行之有效措施盘活集体资产资源增加收入,是否违反民主决策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土地,是否违规开发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有无因违规决策给村集体造成重大损失或潜在损失的行为。
(四)群众关注和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村集体企业改制、村组合并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置情况,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资产的行为,村集体举债是否经村民会议或经授权的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违规高息借款以及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而导致新增债务的情况,接收各类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扶贫救助等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惠农补贴资金的发放情况,土地补偿费用提留部分的管理使用情况,公益性岗位管理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落实到位情况,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以及规范使用情况,是否违反政策规定优亲厚友引发社会矛盾等情况。
(五)建设项目管理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工程建设、产业发展等项目(包括“一事一议”)是否进行公开招标、邀标或比选,工程建设质量监管是否严格、竣工验收是否真实,产业发展项目论证是否充分、实施过程是否合规、跟踪管理是否到位、综合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等。
(六)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村民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
四、时间安排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本次村(社区)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原则上应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村(社区)所在乡镇分管内审工作的领导担任审计组组长,片区审计站该乡镇工作人员为主审,合理搭配审计组成员,严格按照审计方案开展审计工作。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并按领导要求推进审计工作,确保审计质效。
(二)按期保质完成任务。本次村(社区)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时间紧、内容多、任务重,要综合运用查、问、听、看等手段,采取审查账务与核实钱物相结合、重点审查与全面核查相结合等技术方法,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全面剖析被审计对象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及时纠正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准确界定相应经济责任,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设意见,为促进乡村治理提供高质量的内部审计监督保障。
(三)严查违法违纪行为。对审计中查出的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铺张浪费等给集体造成损失,情节较轻的,可责令其如数退赔和赔偿;构成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