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君乡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来源:老君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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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全省部署启动视频会议精神、《达州市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精神,切实做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重要指示精神,根据达州市农业农村局、达州市市场监管和县农业局等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安排,针对我乡12种农产品,采取一个问题品种、一张整治清单、一套攻坚方案、一批管控措施四个一精准治理模式,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让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问题基本解决,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有效遏制,生产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属地责任、监管责任、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

二、重点治理的品种

三棵菜:豇豆、韭菜、芹菜

一个果:柑橘

一枚蛋:鸡蛋

一只鸡:乌鸡

两头畜:肉牛肉羊

四条鱼:大口黑鲈、乌鳢、鳊鱼、大黄鱼

三、行动时间

20226—20246

四、重点任务

(一)精准掌握种、养殖情况

各村(社区)要组织好摸底调查。一是摸清本地生产情况,包括辖区内重点治理品种的分布、面积(或规模)、产量、病虫害发生,农药兽药销售、购买和使用,以及初加工和冻库储存等情况。二是摸清四类主体情况,包括种植养殖者、园区管理者、收购贩运户、初加工企业及冻库等产业链上的四类主体,以及产品的流通、合格证开具等情况。三是摸清村社工作情况,包括村级协管员配备情况,以及实行网格化管理,开展抽样检测、日常巡查、培训指导等工作情况。

(二)加强农药兽药管理

各村(社区)要全面推广农药产品二维码标注、追溯管理制度;严格实行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购销台账、溯源管理。实施兽药二维码追溯管理,确保兽药生产企业兽药产品全部赋码上市、产品入库出库追溯数据全部上传至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加强兽用原料药管理,将原料药纳入追溯范围,防止非法流入养殖、屠宰环节。加大农药兽药质量监测力度,重点抽查辖区内种植养殖户常用的农药兽药,主要关注在经营门店,以及通过网络和电话购买的农药兽药产品,注意发现违法线索,严查隐性添加禁用成分或其他成分。加强农药兽药网络销售平台的监督。

(三)加快转变绿色生产方式

各村(社区)要结合本地实际,调整优化种植区域布局,指导农户采用绿色技术模式,推行轮作间作模式,降低菌源基数和虫口密度,集成推广生态调控、生物防治、理化诱控、科学用药等绿色防控技术,推进农药减量。强化蛋鸡、乌鸡、肉牛肉羊、大口黑鲈、乌鳢、鳊鱼、大黄鱼绿色养殖,继续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督促养殖者加强水产、肉鸡、蛋鸡兽药使用管理,饲养管理能力不足的,指导其适度降低养殖密度。积极宣传推广安全用药知识,确保每年对辖区内的12个品种四类主体的规模化主体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用药培训。

(四)加强种植养殖环节监控

各村(社区)要将12个品种的四类主体逐个明确到村级协管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网格内,实施网格化监管。探索建立12个品种农药兽药安全使用指导员制度,负责区域内用药指导及监督。在农药兽药经营门店、种植养殖基地和合作社等场所,张贴明显的禁限用药物清单。对限用农药实际用途与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不一致的,依法严厉查处。将12个品种全部纳入本地抽检范围,提高抽检比例。发现不合格产品的,不能一罚了之,要及时组织追根溯源,彻底查明原因。斗硬组织监督抽查,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查办。严查种植养殖屠宰环节使用禁限用药物行为。

(五)全面推行合格证、追溯和两个名单制度

各村(社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大力推进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主动与当地市场监管所对接,推动落实农业部门管开具、市场监管部门管查验的工作机制,督促指导12个品种生产经营主体附合格证销售。加强合格证开具日常巡查和监督抽查,对冒名开具、虚假合格的,纳入两个名单管理。大力实施追溯管理,在追溯四挂钩的基础上,将追溯工作与企业评优、政策奖补结合起来,调动主体实施追溯管理的积极性,提升已入驻主体追溯平台应用水平。严格落实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重点监控名单黑名单制度,对纳入两个名单管理的主体加强监管,切实整改,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关。

(六)严格市场准入管理

各村(社区)要加快推进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提升农产品市场基础设施和管理水平。食安办要督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查验责任,查验并留存12个品种的可溯源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对无法提供可溯源凭证的禁止入场销售,对无法提供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的进行抽样检验或者速测,检测结果合格方可进入市场销售。鼓励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对豇豆、韭菜、芹菜、柑橘中克百威、三唑磷等禁限用农药,腐霉利、灭蝇胺等易超标的常规农药残留开展针对性检测。在大型商超、农产品批发和零售市场开展合格证准入制示范,各村(社区)建1个以上示范点。对12个品种要加大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力度,加强抽检不合格产品溯源管理,严厉打击在市场销售过程中添加使用禁限用药物,超范围超剂量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七)严格食品生产、餐饮服务环节管理

各村(社区)要督促食品生产、餐饮服务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采购12个品种时应查验并留存可溯源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杜绝采购无证产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食品生产、餐饮服务过程中及水产品暂养期间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保鲜剂、防腐剂等行为。对问题企业和食品,及时采取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召回等行政强制措施,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强化行刑衔接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食安办、卫生院对日常检查、上级风险监测、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使用禁限用药物、常规农兽药残留等问题,协助开展行政调查,构成犯罪的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公安机关商请提供认定意见、风险评估意见以及无害化处理涉案物品的,应予以配合。公安机关要把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农药黑窝点、非法使用禁限用药物及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作为昆仑专项行动的重点,及时掌握本地农产品抽检情况,对可疑问题开展重点排摸,按照全链条、全环节、全要素打击犯罪的工作要求侦办犯罪案件,确保办案质量;对于重大案件,必要时,由上级公安机关挂牌督办。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落实与完善,严禁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探索建立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违法者违法成本;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推动完善管理制度。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及时审理相关案件。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食安办负责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成立专项工作组,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方案,明确专人负责,持续开展治理。

(二)细化治理举措。村(社区)要尽快开展问题隐患全面排查,及时摸清12个品种全链条、各环节问题及产生的根源,开展专项会诊,针对禁限用药物使用、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采取有针对性地治理措施,制定12个品种精准治理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报送县级专项工作组备案。县级专项工作组将适时组织暗访暗查、飞行检查。

(三)强化社会共治。村(社区)要以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宣传行动成效,曝光典型案例,营造强大声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动群众监督,落实奖励制度。

(四)做好信息报送。建立固定的信息报送机制,各村(社区)收集整理监管执法、司法典型案例,可随时报送。有重大问题,及时向乡级专项工作组汇报。相关统计数据要客观真实,反映实际情况,经负责人审核后报送。

联系方式:老君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18560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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