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哙镇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及大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须知
来源:樊哙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11-02
点击数:人次

一、参保缴费时间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集中办理期为202291日至20221225日。因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间办理参保缴费的,按《达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保险有效期为次年的110时至123124时。

二、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参保筹资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模式,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均财政补助为610元。

三、缴费渠道

(一)银行代收。通过天府银行、农商银行(信用社)、邮储银行,中、农、工、建等银行手机APP相应模块缴费,详询各银行服务热线。

(二)电子税务局缴费。关注并进入达州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查询缴费社保缴费,选择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点击缴费,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缴费。

(三)微信缴费。进入微信首页,依次点击服务城市服务四川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缴费。

(四)支付宝缴费。进入支付宝首页,依次点击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缴费。

(五)缴费人未能通过上述渠道正常办理缴费业务的,可通过樊哙镇村两级线下缴费、线下代办

四、特殊群体资助

(一)特困人员、孤儿、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全额资助。

(二)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资助标准为262.5//年,个人缴纳87.5//

(三)已稳定脱贫人口资助标准为175//年,个人缴纳175//

五、其他事项

(一)首次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需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在地、常驻地医保经办机构,乡镇(街道)、村社医保服务窗口或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厅办理参保登记。已在本市行政区域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得重复参保。

(二)没有在集中办理期内缴费的缴费人(新生儿、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除外),无法享受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三)不再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请及时到医保经办机构,乡镇(街道)、村社医保服务窗口或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厅办理暂停参保业务。

(四)缴费人如有缴费方面的问题,请及时向樊哙镇村两级咨询,也可向所在地咨询。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