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口土家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复核监管突出问题以案促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渡口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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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乡级各部门(单位):

按照中共宣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以案促改通知书》(宣纪综〔2022〕79号)、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复核监管突出问题以案促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宣人社发〔2022〕41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渡口土家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复核监管突出问题以案促改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渡口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4


渡口土家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复核监管突出问题以案促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各项要求,深刻汲取红峰镇原劳保中心工作人员“冒领他人农村社会养老金和丧葬费”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教训,着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居保基金)安全和养老保险复核监管突出问题标本兼治,管好用好群众每1分“养老钱”和“保命钱”,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案促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标本兼治、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和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战略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四川省重大违纪典型案例案件以案促改工作办法(试行)》要求,突出问题导向,通过对典型违纪违法案件的深入剖析,深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复核监管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全面开展整治行动。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凝聚起“既担当、又干净”干事的精气神和正能量,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作风保障。

二、问题清单

(一)县居保局(原县农保局)相关人员未认真执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川人社发201033号)等文件精神,在办理人员参保、待遇领取、人员注销、生存状况认证、稽查核实等新农保业务中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原红峰乡部分群众已死亡仍参保领取待遇、违规注销等问题。红峰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明知他人死亡而隐瞒不报,冒领他人农村社会养老金和丧葬费。说明居保业务办理存在一定监管上的漏洞。

(二)县居保局(原县农保局)对全县新农保业务及经办人员监管管理不到位,存在一线督导检查不够、警示教育不到位,导致出现红峰镇何某波在新农保业务经办中违规操作多年,并违纪违法贪污冒领他人养老保险待遇现象。说明老百姓对居保政策了解偏少,不清楚自己该不该领取居保待遇和每月到底领取多少金额,亲属死亡后是否有丧葬费等,各村(社区)对居保政策宣传存在一定不足。

三、整改步骤

以案促改工作集中开展三个月。重点围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日常监管、业务复核、建章立制等工作,分6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10底,组织召开全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复核监管突出问题以案促改动员会,社保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分管领导,各村社区书记、业务人员,乡居保工作具体负责人员参加,完成动员部署工作。动员部署要以此次红峰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为基础教材,讲清楚本次以案促改的目的意义和总体要求,讲清楚以案促改的内容、方法和纪律要求,营造以案促改浓厚工作氛围。

牵头领导:安春晓副乡长

责任人员:毕光强居保工作负责人

完成时限:1030

(二)自查自纠阶段

聚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被冒领的现象各村(社区)要通过政策宣传、资格认证、监督检查、社会反馈等多种方式,深入排查2009年以来第一批“老农保卡”是否全部发放到位,群众参保代缴资金是否及时全部上交入库或进入个人基金账户,居保待遇领取人死亡后是否隐瞒不报,居民是否同时领取了除居保以外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居民是否用双身份证多领冒领居保待遇等。形成问题清单和人员花名册,同步建好问题台账和整改台账,逐一整改落实销号。

牵头领导:安春晓副乡长

责任人员:毕光强居保工作负责人

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完成时限:1110

(三)督查问责阶段

针对此次典型案件暴露的问题,成立以案促改督查小组深入各村(社区)开展排查。重点排查“老农保卡”的发放使用情况和资格认证情况,死亡人员信息隐瞒不报情况,群众参保资金代缴没有及时进入个人基金账户情况,冒领他人养老保险金和丧葬费情况。对在自查自纠工作中不落实、走过场的,将形成违纪违规问题清单,下发整改通知书;对整改不力的,报乡纪委进行处理。

牵头领导:罗亮乡纪委书记

责任股室:乡纪委办公室

完成时限:1120

(四)整改提高阶段

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各村(社区)限期整改落实,并收集相关整改佐证资料,形成整改落实工作报告。

牵头领导:安春晓副乡长

责任人员:毕光强居保工作负责人

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完成时限:1210日前

(五)建章立制阶段

针对此次典型案件暴露的问题,全面梳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复核把关、日常监督管理过程中的关键环节以及存在的工作漏洞,有针对性地“打补丁”,逐步建立完善可操作、可落地、可执行的制度来规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复核监管。同时,针对公示公开不透明、真实性不可追溯等问题,可以在常规性公示公开的基础上,将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相关信息等同步到“宣汉清廉乡村”平台和村(社区)微信群,接收群众的监督,打造“阳光待遇”。

牵头领导:安春晓副乡长

责任人员:毕光强居保工作负责人

完成时限:1220

(六)全面总结阶段

系统总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复核监管问题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将以案促改工作成果运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复核把关、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之中,减少或杜绝违纪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牵头领导:安春晓副乡长

责任人员:毕光强居保工作负责人

完成时限:1230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以案促改工作坚持统筹推进。成立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复核监管问题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各村(社区)、乡级相关部门(单位)均要增强政治觉悟,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复核监管问题以案促改工作的政治属性,按照整改方案要求精心组织,迅速行动。

(二)强化整改责任

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落实以案促改工作责任,对以案促改工作要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要严格按照本方案和会议的要求,去排查问题、整改问题、上报相关资料。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复核监管问题以案促改领导小组全程跟踪落实以案促改工作进展及整改情况,做到按时推进、定期检查、定期会商,推动以案促改工作任务高质量落实。

(三)加强督查问效

加大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复核监管突出问题以案促改工作的督查问效,不断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的扎实开展。对消极应付、敷衍塞责、工作不力或审核把关不严、监管履职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将进行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据有关规定,移交问题线索,严肃追究责任,确保以案促改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复核监管问题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


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复核监管问题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

为扎实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精准落地,特成立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黄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安春晓副乡长

纪委书记

员:毕光强农民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李小柳农民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张廷源财政所所长

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农民工服务中心,安春晓兼任办公室主任,毕光强具体负责以案促改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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